那是2005年深夏。我隔壁邻人在北方打工的儿子出事了!在工地上,小伙子一个人住一个工棚。这天晚上他与朋友喝酒,不知是酒喝太多还是酒中有什么古怪,半夜是由朋友将其抬回工棚内睡觉的。也不知是他自己的烟头引起工棚起火,还是另有原因,总之,当夜工棚突然失火而且火势很大。一定是火烧得他太痛而使其醒来,他不顾一切的冲出了工棚大叫救命,最后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工地人员将他送进专科医院,诊断烧伤面积32%。住院仅一个月零几天,全部医疗费竟是50多万!
其父、其妻匆忙赶到医院。他们多么想近距离看他一眼,或为其做点什么,然而一概被院方拒绝。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只能徘徊在窗外。其间,他们求医护人员网开一面,让他们哪怕看他一眼。待医护人员打开窗帘,他们看到的他身上一丝不挂,被用吊床吊在半空中。原来大面积烧伤病人必须在恒温、无菌病房内,绝不允许非医护人员进入,更不让近距离接触的。后来因伤者所在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病人被移至普通病房,后因细菌感染休克,没多久人就走了。这是死者的父亲讲给我的事情的主要情节。
这不由得使我联想起“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刘思影。当时女记者拿麦克风对着小思影的嘴,而且女记者还将自己的头伸向刘思影近距离对话;而刘思影从头到脚被绷带裹的严严实实、紧紧的,只露出了她的嘴。
由此,我想到两个问题:
一,女记者当时既没穿消毒防护衣,也没戴防护帽,那么这采访地一定不是医院的无菌病房!
二,据当时收治“自焚者”医院--积水潭医院的主治医师介绍:自焚者烧伤面积都达到40%。两相比较,前面讲的我家邻人烧伤面积32%就被一丝不挂的用吊床吊在半空中,而刘思影烧伤面积达40%却盖得严严实实。在此我不想、也无需多谈,同是烧伤病人,治疗方法却大相径庭,甚至南辕北辙,这巨大差别后面反映出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我相信明眼人读到此,从良知出发便不难得出正确的符合实际的结论。
“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国十多亿人民和我一样的被骗上当而浑然不知!我今天写出来,就是想让所有善良的国人看一看这个真相,比较比较,鉴别鉴别真假。不要永远糊里糊涂的被欺骗而对大法犯罪;不要使自己永远处在被恶党蓄意制造出的骗局中还以感恩戴德之心说骗子是“咱们的大救星”。这不是十分的冤大头吗?!
我们的师尊李洪志先生早就告诉所有的大法弟子“自杀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者都会自觉的按照师尊的法理去做的,否则能算是师尊的弟子吗?
我多么希望大陆各“610”的人和所有公安干警都能心平气和的看一看、想一想,不要被骗而又不知被骗;针对法轮功学员干了最大的坏事却又不知是在干最大的坏事,这是最可悲的!不要再为恶党去犯罪了,神佛都在看着呢,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