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2月17日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子五队的,第二天,队长赵爽把我们新来的三个人叫到走廊,用电棍电了一顿,之后说,以后好好干活,不听话就用这玩艺(他叫电牛子)捅你们,不听话就收拾你们。
五队挑牙签,每人每天四箱,大多数人完不成任务,能完成的也是来时间长的,年轻人一般都得干10——12个小时左右。7、8天后让我们也完成任务,我这50多岁的人是根本完不成的,慢了,管生产的刑事犯董合斌、林海洋就打人,骂人就象说话一样,严重的一次董合斌用拳头把我的牙打掉一个。我们挑的最少的几个人得干到凌晨四点,早五点起床,这样一连有7、8天,我们说困,灯暗看不见,赵爽说:坐也得坐到三点。
每当赵爽值班他都喝得醉醺醺的,在车间骂人,言语下流,不堪入耳。有一天我看太不像话了,我就说谁也没说什么,你总骂人。没等我说完,他一看我敢吱声,就让董合斌、林海洋、钟春龙把我拖到走廊,他们几个都打我,赵爽用电棍电我,看我不服,就把我拖到队部,按倒摇胳膊(叫划船),赵爽叫推、掰、撅。起来后我疼痛难忍,不敢使劲,干活胳膊抬不起来。
以后干活慢了,董合斌、林海洋连骂带打。
2005年元旦我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赵爽叫人把我锁在铁椅子上一天。 几天后我正在干活,一个管教到我跟前拿一张纸说 :你写的保证书不对,没写好,不行。我看了之后说:不行就撕了吧,这样管教就叫杨磊、董斌合、林海洋、钟春龙把我拖到铁椅子上,并给赵爽打电话。赵爽带了两个管教,让杨磊把我上衣扒下,裤带解开,按着我 ,赵爽用两把电棍电我,直到两把电棍没电,从脖子到大腿全身是黑点子,严重的地方起泡,也是黑的。之后赵爽拿塑料袋掐我的睾丸,掐的我疼痛至极,他们还大笑。第二天,赵爽上班又拿电棍电了我一顿,大骂一通,此时我的身心受到极度的伤害,精神恍惚。
有天晚上睡觉时,他们说我又喊了法轮大法好,管教和刑事犯打我后把我锁在铁椅子上,杨磊用掌砍我喉咙,董合斌林海洋钟春龙对我大打出手,我当时被打蒙了,不知咋回事,挣扎中他们说不老实,用绳子把我绑上,双手用铐子铐在铁椅子上,然后打得更欢了。我的脸、头、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左眼青黑色,充血。第二天,强队长拿电棍电我,并问服不服等话,之后他们把我关到禁闭室(小号)铐在铁椅子上,他们向后搬我头,砍我喉咙,用皮鞋踹我头,杨磊、董合斌用大锁头砸我脚,两个大脚趾盖全被砸黑了,脚背肿得像馒头。用牙签往头上栽,弹眼睛叫弹炮,董合斌掐我睾丸,说是赵队长就是这样整你的。在禁闭室看管我的两个人实在看不下去眼,就商量他们少打我两下或别打了,人都这样了。
到现在我洗衣服走路快一点就心跳加速,气不够用,两个膀子天天酸疼,天天头晕,有时阵疼。这都是五队赵爽及刑事犯对我的迫害。在五队被迫害的岂止我一人啊。吴占春因为不能干活,被赵爽打后用电棍电。金珠德63岁,赵爽有时喝完酒醉醺醺的就骂他,一次把他电的嗷嗷叫。周培宏被摇胳膊,把膀子掰坏了,用布带吊着两只胳膊,到所外去看病。于恩祥耳朵被打聋了,后到所外去看病。这是2005年被赵爽迫害较重的人。
在五队每当赵爽值班,都喝得醉醺醺的,在车间骂人,尽是污言秽语下流至极,还大讲,这院里别人不敢喝酒。有时骂着骂着,在车间就当众撒尿,让伺候他的人郑云刚拿痰盂给接着。这就是所谓的人民警察。
在五队法轮功学员打电话,市内收5元,外地收10元。我和来宝江打了三个电话,刑事犯郑云刚收了30元钱,我说太贵了,他说队部规定的。
赵爽开会大讲:给我好好干活,想不干活得支门子,别人说我是流氓恶棍,我要知道我就整他,我社会上有的是人,我有朋友。旁敲侧击,用来吓唬人。在五队,赵爽开会就是一个醉鬼在骂人。
在此我控告长林子五队队长赵爽
1. 对法轮功学员打骂动刑致人伤残
2. 滥用警械(电棍)造成身心伤害
3. 超时奴役,体罚(最长时间干20 多个小时活)
4. 谩骂法轮功学员,侮辱人格
5. 当班喝酒,酒后无德
6. 利用打电话,勒索钱财
7. 车间当众小便,并让人接着,作风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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