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捐献活体器官,还是为杀人找借口?

【明慧网2006年4月30日】近日,“遭殃”电视台又造出一条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 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要捐献自己的活体器官。

此新闻一露头我就看出:中共是在为其非法活体摘售法轮功学员器官造势,想给这一非法的、残暴至极的、丑恶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

不过明眼人一看便知其中的破绽。

首先,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体大的器官除了肾脏有两个以外,其它都是唯一的。也就是说,摘掉就得死。那么看看这个身患绝症的女孩捐献的只是双肾之一吗?不是。因为在亲人之间的活体单肾移植,最近经常有报道(其实也是在给医院做肾移植广告罢了)。完全没有必要让一个将死之人来表什么奉献精神。

如果不是摘除单肾,那么问题就大了。因为随着器官摘除的结束,就意味着她的死亡。目前在中国,安乐死都是非法的,这种活体摘除器官跟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哪?谁给了医生这个权力呀?谁又能确定她的生命恰好就活到摘除器官那一刻,而不是更长呢?哪个父母情愿自己的孩子在活着的时候(即使身患绝症)因被摘除器官而死去,而不是因病呢?

所以此事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其实,中共在苏家屯等36个集中营非法活体摘售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被曝光之后,炮制出这一条新闻,无非是想掩人耳目、混淆视听,为非法摘取的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自愿捐献)。但是仅此一个自愿者捐献的活体器官怎么能与成百上千的已经完成的活体器官移植案例中的实际数量相平衡哪?还有另外的捐献者及他们的详细资料吗?其实根本没有。就这一个不知中共费了多大力气才弄出来的。这也是中共黔驴技穷般的掩耳盗铃之举。其穷途末路之势也显而易见。

在此,奉劝那些还受中共谎言蒙蔽的人们,快快清醒,看《九评》知真相,远离中共,给自己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