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广告者报:中共被控活体摘取被囚者器官

【明慧网2006年4月24日】(明慧记者王功成、周海伦编译报导)澳洲广告者报(The Advertiser)记者NICK CRAVEN,4月21日报道说,昨天,中共政权被控告在死囚犯还活着的时候“摘取”他们的器官。

报道指出,人权团体指称,[中共]为节省麻醉费用,一些被定罪的囚犯在被打昏后被摘除器官。

据称,死刑执行日期被调整以适应富有的外国人的需要,他们支付数以万计的美元以获取一个健康的肾脏、肝脏或心脏。报道说,许多被定罪的囚犯是被中共禁止的法轮功精神运动成员。

位于伦敦的欧洲法轮功之友成员Zek Halu对记者说:“我们记录了证人提供的证据,由于药物短缺,囚犯不是被麻醉,而是在小心避开肝脏、肾脏和眼睛的情况下被打昏,然后器官被摘除。这对中共来讲是笔大生意。”据估计,去年有10名英国人在中国接受了移植。

报道指出,欧议会工党成员罗伯特•艾文斯(Robert Evans)呼吁禁止“移植器官的游客。”他说:“正如去海外找童妓是非法的一样,去海外买器官也应该是非法的,即使捐献者同意。”

据报,由于全世界短缺合适的器官,在中国的交易很活跃。许多在中国提供移植服务的互联网宣称最短可在一个星期之内找到与病人相配的捐献者,这意味着囚犯被有选择的处死。

报道同时指出,昨天,英国的器官移植学会谴责使用囚犯器官的行径是“不道德的”和“不能接受的”,指出这是对囚犯人权的侵犯。

在一份声明中,该学会指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死刑犯的器官被摘除做移植,事先并没有获得囚犯或他们家人的同意。”

“这一器官购买及随后的移植过程,其中包括金钱交易以及可能牵扯移植中心、患者、当局以及监管囚犯的司法机构。

目前,用从死刑犯身上获得的器官所进行的移植手术的准确数字还不清楚,但据估计有成千上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