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访加被起诉 传票送达(图)

【明慧网2006年2月9日】(明慧记者李华温哥华报道)2006年2月7日,加拿大5位法轮功学员向卑诗省高级法院提起诉状,以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于当日到访的江泽民死党、中共国务委员陈至立,法院传票已交达陈本人。这是陈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和虐杀罪行”并被传唤亲自到庭应诉之后的又一次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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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陈至立访问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的孔子学院,法轮功学员在外面举横幅抗议

曾工作、学习在中国教育系统的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张昆仑、金荣、刘文宇、朱颖和郭昭霞等5人,2月7日,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等将陈至立告上卑诗省最高法院,法院传票已于8日交达陈至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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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在7日参加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的孔子学院开业典礼期间,法轮功学员打着“停止迫害法轮功”,“陈至立在教育系统推行灭绝法轮功政策──罪责难逃!”等横幅在场抗议。

陈至立在其就任教育部长期间至现在,一直积极推行及实施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的灭绝政策,在教育系统从小学到大学灌输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宣传,强迫学生签名反对法轮功,毒害中国青少年。在其迫害政策下,仅2003年一年,就有至少来自210个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强迫送进各种洗脑班、劳教所、精神病院。据民间证实,截止到2006年1月29日,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的教师和学生就近150人,致死案例遍布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