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七年得法的,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是一个身体多病的老年妇女,今年七十八岁了,主要病症是:因患脑瘤做过开颅手术,因患卵巢瘤做过剖腹手术,因患胸椎骨结核后背做过脊柱融合手术,拿掉两条肋骨。小病还得过:肺结核、肝炎、肾积水、关节炎、双眼晶体混浊白内障病。睡过一年石膏床,穿过两年钢架背心。我就是这样一个身体,在得法后一切全变了,精神振作起来了,没有病了,家务活全能干了。从内心感谢师父、感谢大法!我深深的知道,自己的生命進程早就过去了。在我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身体上的一切症状全消失了。我没有去过医院,也没有用过一次药。
师父叫我们做好“三件事”,我在实际行动中有很大差距。在学法炼功方面时间抓的不紧。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每天平均学法、背法的时间有四个小时,在讲真相、劝三退做的不好,挑人去讲。我熟人讲、有机会才讲、不是主动上门去讲。接触过一次的人不能成功就放弃了。缺少耐心去做,发真相资料也不多,对传《九评》救度世人没有紧迫感。思想根源是怕占用很多时间影响自己学法、发正念,还怕家里人有意见等。总之是怕这、怕那,都是私心作怪。在发正念方面一般能按时進行,在每个整点时只要有条件就做,每天平均发正念在十次以上,但在夜里十二点做的很少,关键是醒不了,还是怕苦。我就是这样一个状态,能跟上正法進程吗?不危险吗?自己认识到了,必须提高上来,用心努力去做,用心努力去做好“三件事”。
因为身体没有病了,也就不用药了。我是个离休干部,医药费是由企业全部报销的。家里人就想用我的名去医院给亲属开药,然后去报销医药费。我告诉他们坚决不行,一分也不能用,我是修“真、善、忍”的怎么能弄虚作假呢。当主管我们离退休办公室的领导和我谈话都知道我是个老病号,问我怎么不报销医药费呢?我就和他们讲:我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病全好了,所以就不用药了,也就没有医药费了。但这里有个心性问题,如果去医院用我的名去给家属开药,也可以报销的,但是我不能那样做。因为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必须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我才能有今天一个身心健康的身体,没有修炼法轮功之前,每年我的医药费少说也得几千几万元以上。这不是给国家节省资金了吗?他们也是承认的。
我觉得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应该有大法弟子的风范,要注意个人的仪表,处处为别人着想,做到助人为乐,还要知足常乐!在这稍纵即逝的正法形势下,抓紧修好自己,助师救度更多世人。跟上正法進程,去迎接普天同庆的那一天。
因层次有限,难免有错,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