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和孩子一块出去贴真相资料,在回来的路上,孩子突然对我说:“妈妈,我摔断了胳膊,其实是因为没有把红领巾烧掉。”我一愣,想起了此事:
在孩子出事的前几天,学校统一发了“红领巾”,老师说,谁如果不戴就在外面站着,孩子觉得很为难,往家里拿吧,又怕我说他,不戴吧,老师又不让進教室。所以,孩子放学后就把“红领巾”藏在大石头底下。我丈夫去送孩子上学时,发现别的小朋友都戴“红领巾”,唯独我们的孩子没戴,就觉得奇怪,回家说这事,孩子才说了实情。我知道后,和孩子一起把“红领巾”拿回了家,接着给他的班主任打了电话,给班主任讲了三退的形势。最后我说:我不能去害孩子,我们不加入此组织,我们不戴“红领巾”。他的班主任听了后说:不戴也行,但二年级不一定是我教,还是把“红领巾”留着吧,省得再买。就这一句话,我当时没有烧掉,把它放在抽屉里了。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给了它行恶的机会。
教训是深刻的,我深知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事事都得做好、做正,正念正行,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不能忽视,要时时刻刻在法上修。我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和漏洞,加强学法,不断的发正念清理。我现在的环境也好了,我婆婆家的大红“十字架”也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