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米泉市官员迫害大法遭恶报五例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 新疆米泉市官员迫害大法遭恶报五例

  • 山东省监狱恶人王连武遭恶报

  • 新疆米泉市官员迫害大法遭恶报五例

    一、赵连生:新疆米泉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在2001年3月米泉洗脑班上,赵为主要负责人,对大法弟子十分蛮横。之后两个月,得癌症死去。

    二、谭健民、郭炳超:新疆米泉市看守所谭为所长,郭为指导员。他们在任期间,伙同手下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每到晚上,就把大法弟子李晓萍从号中提出来,蒙上双眼毒打。其他从外地被非法关到米泉的大法弟子,还有多人被他们酷刑折磨。后因谭健民、郭炳超其它恶行案发,谭被判刑一年,其子为父恶行而羞愧不已,用手打墙,致使手臂三段骨折;郭被撤职调离。

    三、李富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副秘书长,在任昌吉州州长期间,多次指示有关部门对大法弟子非法抄家、绑架、洗脑、劳教、判刑,其中数人被打死,大批大法弟子被判以重刑。2005年,在天山翻车坠入70多米的深谷,当场遭恶报死亡。

    四、李凤城:原米泉市市委书记,曾多次开会,公开以脏话辱骂大法师父及大法弟子,强令法院对大法弟子从重判刑,使米泉成为全国最早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地区之一。后李凤城因上亿元巨额贪污案发,在看守所自杀。

    在中共这场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无以数计的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员参与了迫害。有道是“善恶有报是天理”。7年的迫害,没有将大法学员对真理的信念打垮,而参与其中的官员们却随着这场迫害的失败而不断地得到上天的惩罚。望还在无知作恶的人,以前车之鉴,停止迫害,给自己一个好的未来。


    山东省监狱恶人王连武遭恶报

    王连武,男,40多岁,原山东省监狱设计科科长,99年4.25以后,紧跟江氏流氓集团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此人完全知晓其单位法轮功学员平时的良好表现,而且大法弟子多次给其讲真相,告诉他“大法的修炼宗旨是‘真、善、忍';许多民众修炼了大法之后,无论身体还是思想境界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修炼人对世间的政权根本不感兴趣;4.25完全是当局为陷害法轮功搞的丑剧”等等。但王连武对大法弟子的劝善之言根本不理会,反而还加以讥笑嘲讽,执迷不悟的向上级举报大法弟子,甚至还开会批斗,给大法弟子扣上“反对改革开放、恶毒攻击政府”的莫须有罪名,恶毒的对大法弟子进行人身攻击,大有文革再现之意。

    王连武在2004年正月到桂林出差期间突发脑溢血,经过多方医治后变成植物人,不到一年的时间死亡。

    王连武的死是一个悲剧,对此可能与其相识的人并不太明白其真正的死因。由于受中共无神论的教育,许多人都已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当你回顾王连武从99年到其死亡这6年时间的思想言行,便不难看出,他在这6年当中,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太迷信中共喉舌媒体一言堂的宣传了、太看重自己在人世间所谓的功名利禄了,因此而在利益与良知面前选择了利益。

    在上级的压力下,为了保证自己的身名利益不受损失,违背良知,积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面对多年来众神给其的机会,都置之不理。就因为恶党给其名与利,便跟其一条路走到黑,直到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政党团体因残酷暴虐而江山永固过,也从来没有一个生命因为多行不义、残害善良而福寿安康过。近代历史上横行一时的希特勒、文革、六四中参与迫害、杀戮别人的那些人最后不也都没有落得个好下场吗?哪一个生命能逃得出善恶有报的天理呢!

    生命是可贵的,在此希望省监狱还在继续对大法弟子行恶的恶警引以为戒,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重蹈王连武的覆辙。否则,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