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申诉报告是由三名联合国人权专员发出的,他们是联合国“言论自由”特派专员,“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与“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联合向新加坡政府发出的紧急呼吁。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与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中)的合影。 |
报告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发给新加坡外交部,关注当时被关押的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他们是新加坡籍的黄才华女士(四十一岁)和中国籍的程吕金女士(三十七岁)。报告中指出,根据接到的资料,二零零四年五月,黄才华和程吕金被新加坡当局抓捕且被起诉,原因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她们在新加坡滨海公园无准证集会和派发揭露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资料和光碟。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新加坡三十九号法庭宣判黄才华罚款两万四千新元,程吕金罚款两万新元。两位女士拒绝支付罚款,表示要上诉。结果她们的罚款被改换成监禁,黄才华监禁二十周,程吕金监禁二十四周。两位女士立即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在联合国接到这份申诉书时,她们还被拒绝会见律师或被家人探视。程吕金当时还在母乳喂养她六个月的女婴,但却没有给她任何时间让她安排女儿的生活,而且她在监狱中不允许见她的女儿。在这封书信发出时,她们正在绝食抗议法庭四月二十五日的判决,监狱官员威胁她们,如果不停止绝食,将会进一步处罚她们。
在今年的联合国理事会上,黄才华女士特别赶到日内瓦向参加会议的所有会员国成员讲诉了法轮功在新加坡所受到的迫害。
英文原件:https://falunhr.org/reports/UN2006/FreedomExpression-UN-06.pdf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11/3/79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