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南宁大法弟子交流

【明慧网2005年8月29日】2004年9月南宁东盟博览会前,大法弟子梁碧燕、蔡俊平、梁深平等三人被南宁邪恶610绑架关押。梁碧燕绝食闯出后被迫流离失所,不久又被绑架。在此期间,同修和被迫害大法弟子亲属都做出了很大努力,发正念,讲真象,揭露邪恶,一审、二审聘请正义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被迫害弟子也上诉反迫害,但蔡俊平、梁深平和梁碧燕仍被非法判刑3年,2005年7月分别被绑架到广西黎塘监狱和广西女子监狱关押迫害,至今也不让家属相见。而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有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和资料点被破坏,有些同修为此感到泄气和迷茫,甚至产生怀疑。一年又过去了,在此想就目前南宁同修存在的问题、营救失利的原因和应该如何做与大家交流,仅为个人认识,如有不妥,请慈悲指正。

遭受迫害的原因:

1、做事心。表现为学法时间不能保证,或者说做事时很投入,精神十足,拿起书学法就打瞌睡或想着要做的事情,不能专心学法。出事的同修一个共同的特点:好长时间没静下心来学法炼功,发正念跟不上,甚至整点全球发正念也不能保证。自身忙于事务,困魔、病魔干扰自己或家人而不觉醒。处在常人状态中做大法事,忽视自身安全,事实上也是不为整体着想。做而不修。忙于“讲真象”,却又把他与修自己分开。甚至觉得自己修得差不多了,只注重救人,忽视静心学法炼功发正念。把“三件事”当作任务来完成。

2、忽略安全。确实有同修这些年在讲真象中正念很足,一次次得到师父的慈悲呵护,邪恶的迫害企图被一次次粉碎,如A同修自身也在不知不觉中滋生了自以为是的思想,常拿着大包小包的资料出入,全家人跟着提心吊胆,有同修提醒其注意安全,则会以“怕心重”给挡住。以至邪恶钻了空子迫害。有些协调人在公共场合老时间、老地点聚集分发资料,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不仅暴露了自己,还将同修也暴露给了邪恶。

3、有些同修等、靠心重,不为同修负责,明明自己可以力所能及的做些资料,却要找借口推脱,给做资料和上网的同修加重了工作量和压力。(间接造成这些同修没有时间学法发正念和炼功)

4、正法修炼的基点问题。在救度众生,讲清真象的过程中,是否有意无意的把证实自己当作了证实大法,而被邪恶钻了空子。C同修就曾说要把资料点做大,要囊括多少县市等。

5、有些起协调作用的同修,在邪恶的迫害中,人心太重把握不住或邪悟,出卖了同修,导致一些同修被抓,资料点被破坏的损失。

6、一部份同修只求自己做好,自己做资料,自己发放,与同修的交流接触较少,无形中整体证实大法的威力被削弱和间隔。

营救失利的原因:

1、没有意识到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整个营救工作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

迫害发生了,可能当事的同修还存在某些人心执著和漏。但这根本不能成为邪恶迫害的依据,更不能成为对当事同修埋怨、指责的借口。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根本不承认邪恶的迫害,积极行动起来反迫害、营救同修,不让迫害继续下去,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当然作为修炼人,要去掉执著、吸取教训,共同在法上提高。虽然很多同修都默默進行了各种努力,但整体就此事交流的少,各忙各的,那还不能算形成了有机整体。而且,仍有一小部份同修没有全力以赴,没有把同修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2、基点是否很正,是否把讲真象、救度众生放在第一位了

营救被迫害的同修是我们刻不容缓的责任。但我们还应该清楚:我们是来救度众生的,什么时候讲真象都是第一位的,如果做事的基点仅仅落在了“救同修”上,而忽视了“救众生”,那就不能说站正了基点。

我们应该是利用这个机会,把该讲的真象都讲好、该救度的众生都救度了,那邪恶也就自灭了,自然就能营救出同修来了。

3、整体没有意识到用法律反迫害的重要

师父在讲法中说:“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也就是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为什么不能在证实法中为大法所用呢?能,但是我们选正的,选好的,选能起正面作用的。”(《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法律本身应该起正面作用,却被邪恶利用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不应该消极承受,应该反过来用法律武器反迫害。

对于运用法律手段反迫害就有人认为:迫害者从来都没对我们讲过什么法律,他们所说的法律那一套都是骗人的、没用的,不过我们也可以利用一下,暴露他们的邪恶,但不要期望在法律上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其一,固然,我们不能依赖常人和常人中的什么东西包括法律,但是,这不等于我们不能善用常人中的带有正面因素的一切;虽然我们做事不执著于结果,但不等于如果我们做得很正却仍不能达到某些预期目地。其二,正法進程到了今天,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世人都在觉醒中,退党大潮的风起云涌,预示着全民的觉醒。当今人世间发生的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我们推动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是等着形势的变化。其三,我们是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的,那么,否定中是不是包括我们理智的、智慧的、有效的运用法律手段反迫害呢?其四,大法弟子和被迫害弟子家属在寻求正义律师的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是讲真象、救度众生的过程。为给三位大法弟子聘请律师,同修和被迫害弟子的亲属找了几十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界面对面讲真象(平时想做还不知从何入手呢)最后终于找到明白真象愿意为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出庭辩护。“你们不要怕什么领馆、特务搞什么事,只要他一搞事,你们就借着这个机会叫更多的人知道真象。(热烈鼓掌)其实作为大法弟子啊,你们还巴不得他搞点事儿呢。(众笑)他搞事你们好有机会讲清真象、揭露邪恶嘛,是不是?你邪恶一来我就抓住你,我叫世人知道,正是暴露它们的时候嘛。”(《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2003年4月20日)

4、没有重视对被迫害亲属讲真象的工作

有的被迫害同修家属常人心较重,受共产邪党文化的毒害很深,总是埋怨同修“谁不知道共产党头顶生疮,脚下流脓,但你们犯不着跟它斗,跟它斗都没好下场,现在人被抓去关起来了,日子怎么过?”同修与其讲真象效果不好,家属也担心自己受牵连而不愿出面,同修和亲属两方都觉得话不投机,最后双方连面都不想见了,更别说讲真象了。而有些亲属会把大法弟子的慈悲帮助当作应该,致使一些同修心里不平衡,产生怨言情绪,真象也不愿讲了,最后也是连同修亲属都不愿见了。

现在要做的:

1、帮助狱中同修树立正念,在思想上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以洪大的慈悲救度世人,做到能放下生死;

2、帮助被迫害的同修的家人树立正念。认清邪恶的本质。不要用常人的办法:如托关系,走后门,吃喝请送等方式。

3、处理好揭露迫害与制止迫害的关系。揭露邪恶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地,我们是要制止迫害,揭露邪恶只是我们制止迫害的一种方式。揭露邪恶迫害在全国众多地方都做的很好,邪恶在被揭露的同时也得到了抑制与消除,接下来,我们还应该运用法律手段,使迫害者直接面对自己的恶行,承担自己的那份罪责,同样也“是为了制止恶人行恶,也是警示其他坏人,也是叫世人不要犯罪,目地还是为了救度众生。”(师尊经文《正念制止行恶》)

4、整体配合是我们做好正法事情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的受迫害学员或其近亲属一时还有怕心,对拿起法律武器还犹豫不决,其他同修应该前去交流、坚定正念;对于前去起诉、申诉的学员及其近亲属,大家一起正念加持,铲除另外空间的黑手烂鬼;同时,把揭露迫害与制止迫害有机的衔接起来,使对邪恶迫害的大规模揭露产生的巨大力量,包括老百姓的气愤和有关方面的震动,很自然的引导到对迫害者法律责任的追究上来。尤其要把一些正在黑窝里遭受折磨同修的遭遇曝光,引导、支持其近亲属配合该同修申诉、控告。这一切都要求我们整体配合好。

5、把被关押、被迫害的同修的近期的情况搞清楚,包括被关押的地点、关押了多长时间、被迫害成什么程度、迫害的恶人的具体情况等等,在明慧网上予以曝光。

6、整体做好“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的工作。把同修被迫害的情况和迫害同修的恶人(如谁抓、判同修的)的具体情况,向当地民众大量散发。真正起到揭露邪恶,救度众生的效果,不能是为了救人而救人。

7、整体配合做好发正念的工作(可增加次数和加长时间)。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信整体正念的作用。

8、有能力、有条件的大法弟子要主动承担起协调人的工作,使大法弟子的每个粒子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大法的威力得到展现。我们整体上真正的配合好,用心到位了,邪恶清除了,同修也就出来了,更多的世人也就得救了。

在有的大法弟子整体配合好的地区,一旦迫害发生,大家马上达成一致,全市同修共同加大力度讲真象,以揭露迫害为引线,让世人充分认识迫害的邪恶本质。然后,全市大法弟子定好正点高密度发正念,同时马上制作了相当数量的大幅胶贴,有被迫害同修的图片及被迫害经过,贴得到处可见。传单等大量散发,揭露迫害的大型条幅挂得满街都是,一直挂到劳教所、公安局。并且有同修陪同被迫害大法弟子的家属去市610、市政府信访办、法院等有关单位上访、讲真象,还有同修自发到监狱、市委、市政府附近发正念,到各律师事务所拿着同修的被迫害材料以咨询方式讲真象等等,一个地方都不拉下。以家属身份上访的同修一天走了几个部门,虽见不到主要领导,但接待的人有的同情,有的表示610很邪恶。大法弟子整体配合,利用同修被迫害的事件大面积讲清了真象,在很大范围清除了当地的邪恶。

我们在家的同修必须有营救被关押同修的强大意识,真正的从法上认识,破除旧势力的安排,真正的把同修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去做。我们要有邪恶不停止迫害同修,我们就正念铲除、解体邪恶不止的强大正念。

在反迫害中,大法弟子正念要强,心态纯正,没有怕心,没有人的执著、顾虑心与仇恨心;也不要认为没有用或不可能将坏人绳之以法。对于大法弟子来讲,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师父在讲法中说:“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师父经文《什么是功能》)。“有多强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师父经文《也三言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