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恶警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5年8月21日】从99年7.20江氏集团和中共邪党非法镇压法轮功修炼者,剥夺人的信仰自由,用各种残暴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学员李轶君(化名)也是其中的一位受害者。他曾被用各种手段毒打,致骨碎;被吊铐,上“抻床”,不让睡觉,强制劳动等手段折磨、迫害。

李轶君没修炼前,身体患心脏病、胃病、颈椎骨质增生等疾病。他饱尝了多年的病痛之苦,在医治无效的情况下,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仅几个月,身体得到了康复。更重要的是他从法轮大法中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和意义。按着真、善、忍的标准,从做好人开始,逐渐做更好的好人。

迫害开始后,李轶君被迫辞去工职。2000年,李轶君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吉林市劳教所四大队。2000年9月,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所谓“转化”任务,四大队恶警指使普通刑事犯金庆哲对其进行毒打,用木板打、抠软肋、头朝下撅着等方法折磨他,每天持续3个多小时,连续4天,使他的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2001年3月在又一轮所谓“转化”迫害中,4天不让他睡觉。

2002年3月他又遭到昌邑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绑架,昌邑公安分局恶警都兴泽等人用手铐吊、皮带抽等手段,折磨他近2个小时,然后又送到刑警大队进行迫害。恶警让他坐铁椅子,用塑料袋捂他的头,企图使其窒息。用木板刮头皮,打手指、打耳朵等手段迫害。随后,又扒去衣服,将门窗打开,当时外面正下着雪。恶警打开电扇吹着他,同时往身上浇凉水,折磨2个多小时。后又被送到医院用手铐和脚镣把其抻到床上的方式折磨近一个月,最后送到桦皮厂镇敬老院,关押在阴暗的小屋里近一个月。

2003年5月“非典”期间,劳教所对外称保障劳教人员的身体健康,不准家属会见,实则背地里加重迫害大法弟子。5月,李轶君被恶警王大伟打成左臂弓骨骨折,当送入省公安医院,确诊骨头碎了,需要手术时,劳教所竟然拒绝出医药费,使其没得到及时治疗。2004年6月劳教所又让他带着残疾的胳膊从事生产劳动,干活慢时,又遭到刑事犯的毒打和恶警的辱骂。

2004年11月中旬,李轶君又被送到严管大队进行迫害。恶警指使刑事犯唐荫松、王庭伟等用手铐吊、打等手段折磨3个多小时。在严管大队关押5个月。当被放回家时,已骨瘦如柴,体重不到一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