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明慧网2005年7月23日】我是大庆的一名大法弟子,2002年4月17日,我正在家洗衣服,被乘风派出所强行绑架,强加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在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37天后,转萨区拘留所。我持续绝食45天,恶警说:“几天后就放你”。十几天后等待的却是劳教三年,没有任何手续,送往黑龙江省(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这个劳教所表面上挂着文明的招牌,实质上却是地道的魔窟,大法弟子在这里每天由刑事犯包夹看管。有一次我们因不承认劳动改造,没去参加奴役劳动,以佟美光为首的恶警为了惩罚我们每天只给我们一顿饭,实则只是一口饭,连汤带水还不够一碗底。并且不准我们洗漱、不准换洗衣服等。为了抗议恶警剥夺我们的生存权利,我开始绝食。第十三天,恶警佟美光强行给我点滴,手背扎不上,就往胳膊上扎。我按师父的要求:“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就抗议他们的强行迫害,拒绝点滴,扎上我就拔掉,他们便几个人按着我,用绳子捆,甚至恶警骑在我的身上不许我动,我就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他们就用胶带封我的嘴。他们还利用刑事犯用各种残酷的方法强行灌食,灌完后佟美光让人把我从厕所拖到房间的地上,亲自用脚踢我,不许我上床,并恶狠狠的说:“你不吃饭,就使劲点,让你自己拿钱。”还经常找男恶警残酷的灌食,要喷到他身上,出手就打。有一次给我录像,拍假镜头,恶警假惺惺的往我嘴里放吃的,以示他们有多善良,你绝食死了他们不负责任。他们一面残酷的迫害大法弟子,一面恬不知耻的往自己脸上贴金。

特别是2002年底,十六大期间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召开了一次臭名昭著的所谓“攻坚战”动员大会。负责人有陈桂清所长、教导员宁立新等人,开始对不转化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大开杀戒,会议还没开完就把一坚定的大法弟子拖走开始用刑。会议结束后当天就开始一个一个屋“过堂”,把大法弟子都弄到事先已准备好的地下室,恶毒的将大法弟子的头发剪成七长八短的所谓“鬼头”,把外衣外裤扒掉,有的就是线衣线裤,还有的身体露在外面,用铐子将双手蹲铐在地上的铁钢窗上,昼夜不让睡觉,见你闭眼睛就用电棍电或由刑事犯毒打。警察、刑事犯都穿着棉大衣昼夜来回巡视,随时准备下手,而大法弟子却穿着单薄的衣服冻得瑟瑟发抖,外面寒风凛冽,而地下室的窗子却大开着。赵伟队长进来后以地下室内空气不好为由,将剩下未开的几扇小窗户也通通打开。有几名大法弟子被罚坐冷水盆,刑事犯隔一会儿就往里续一遍冷水,还有的大法弟子仅有的一层线衣也被高高撩起,当时地下室一片阴森恐怖的景象。有的干警拿着电棍一边电,一边吼叫:“写不写(指五书)?”恶警安排的刑事犯一边掐的学员痛苦的喊叫,一边还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叫什么呀?我没把你咋样啊?”将学员掐得血肉模糊,当时其景象惨不忍睹,有位干警实在不忍心下手,就被队长李全明加以训斥:“你还想不想穿这身警服了?”当时地下室真是一座活脱脱的人间地狱!

我和另一名年岁大的大法弟子因绝食后心脏不好,恶警怕我们死在地下室担责任,就把我们提到楼上继续蹲着,由刑事犯看管,一动不能动,连上厕所也不让,每天只给两顿饭,每顿只给一小馒头,带一点汤,汤中不许有菜叶。一次汤中带了一点菜叶,恶警看到了,训斥打饭的学员:“她是你家亲戚呀?”恶警还指使刑事犯变换各种姿势让我们蹲着,达不到标准就连踢带打,还把外面的雪弄来往我们脖子上放,这都是在恶警李全明、王冰、刘祝杰、张丽、前所长陈桂清、队长张平等指挥下干的。

劳教所干警目无国法,执法犯法,不但不去改造那些刑事犯,反而还教唆、纵容她们继续犯罪。他们把大法弟子王桂香拉到前后窗户打开的地下室中,扒去外衣用电棍啪啪电,见她不转化也不吱声,就泼上冷水再电,还不转化,再蹲再毒打。最后腿不会动了,就把她拖到楼上。最恶的恶警都佩服她“有钢”。在那里迫害得腿不能走、眼睛看不清和出现其它各种病状的,举不胜举。

中共邪恶集团曾自诩现在是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然而数以万计的大法弟子却被剥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生存、上访、信仰等最基本的权利,身心遭受残酷的摧残,以上实例也只是我自身经历的一点点,这只是无数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例之冰山一角,即使这样,也足以戳穿中共邪恶集团编造的谎言。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的恶警们,尽管它们在邪恶的操纵下可以耀武扬威一时,但最终却逃不脱历史的正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