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4日一监区五楼监的大法弟子写申诉遭到无理粗暴干涉,在2004年一年中大法弟子多人被七次上大挂,手腕肉开了花,人昏死过去。她们买纸写申诉被当班干警何玉青强行拿走,并大发雷霆怒吼,副监区长夏凤英说可以写,但必须在办公室一个一个的写。干警于丽说:不能写监狱的事。一监区每日出收工,专门有犯人在检察院及狱长信箱旁严守,不允许投任何信件,大法弟子要想通过正常途径投寄申诉,真是难之又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014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及其它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第017条规定: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传递,不得扣压。)
刘学伟、于秀英因不允许写申诉,绝食抗议。3月5日二人在监舍发正念时被犯人侮辱,犯人往二人手中放卫生纸,摸大法弟子乳房等下流动作。3月5日鲁敏及包组干警领犯医商晓梅,一监区犯人李丽、温翠等犯人将刘学伟摁倒在地灌食。商晓梅把胶皮管插入鼻子,故意来回晃动,把鼻子弄出血还不放过。商晓梅是卫生所犯人,几年来他给数不清的大法弟子插管灌食,近千百次的残酷迫害,无人性。各监舍大法弟子分别被犯人包夹在各自屋内,犯人在门口看守。各屋大法弟子按监控呼救,于秀英当场揭露迫害说:商晓梅,你是犯人,谁给你的权利?她说是狱长,问其是哪个狱长,她说没记清。后又说是崔红梅监区长说不吃饭接着灌。
3月14日下午1点多,在干警吕翠君、岳秀凤的带领下,六十多个犯人从车间返回监舍,将监舍内五楼西侧各屋的大法弟子强行裹挟到卫生间隔壁空屋。从14日开始的几天内,大法弟子只要有做单盘、双盘或手在胸前立掌、在腹部结印等姿势的,李丽、郝伟、张帆、王丽颖、温某等犯人就会一拥而上,搬、拽、踹、踩、掐大法弟子的手、脚等处,侵犯大法弟子的人身权利。郝伟、温翠等甚至还坐在大法弟子的腿上,使用最下流的语言嘲笑、侮辱大法弟子的人格,造谣诬陷大法弟子。郝、温等犯人还时时大声威逼其他犯人效仿她们对大法弟子施暴。
陈伟君、于秀英、高秀珍、高桂珍、张静、关淑玲、徐景凤、张小波、张林文、张立萍、张淑芬、姚玉明、刘学伟、范国霞、徐家玉等大法弟子受到严重身心伤害。
3月17日大法弟子为抗议迫害,拒绝去空屋进行所谓的“学习”。经“执道长”李丽向警方汇报后,干警邓宇立即率领几十名犯人回监舍,不由分说,将大法弟子从各屋抬、拽、推、逼到“空屋”,然后十五个犯人在郝伟、张帆、王丽颖、温某的监督下对大法弟子继续施暴。
大法弟子绝食抗议时,干警周莹等坐镇,指挥狱医犯人桑小梅(或商晓梅)对大法弟子强行进行鼻饲,其他犯人将绝食大法弟子抬、拽、摁在地上施暴,从六楼卫生间隔壁屋里传来劈劈啪啪、咚咚咚咚之声,可以想象灌食之野蛮。有的大法弟子绝食刚刚两天,也被他们野蛮灌食。
大法弟子陈伟君只有14日晚没吃饭,16日白天喝了冲奶粉。可17日下午3点至6点多的三个多小时内狱方竟然两次给她插管,强行鼻饲迫害。大法弟子前去制止,被犯人拉开,刘学伟还被打。狱方有明文规定,绝食第四天和第七天(女性第八天)可灌食或鼻饲,而且要对有关质询予以答复。可现在狱方任意所为,还把饲管插入胃内很深,使学员遭受极大痛苦,这绝对是在以灌食方式对大法弟子施行残酷迫害,与人道主义扯不上任何关系。
在3月2日,大法弟子陈伟君、张晓波家人被通知来接见。奇怪的是干警何玉清让犯人刘颖、谭宏伟把陈伟君弄到一边不让与家人通话,干警何玉青和家人说了一些什么不服管之类的话,然后家人马上让陈伟君转变思想、服从管理之类的话。陈伟君将多次被上大挂的手举起来让姐姐看,何玉清粗暴的抢走了电话。陈伟君说:说:“为什么不让我说话,这是我的权利。”这里的干警迫害大法弟子,还欺骗家人。
受到严重人权侵犯的大法弟子还有:王涛、王艳波、李洪霞、王玉琴、苑在绪、王丽文、蓝玉荣、宋青、武淑芳、阎淑华、左云霞、刘淑芬、王居艳等,其中,刘淑芬、王居艳还被押入“小号”进行监禁。另外,病号及打包监区强行转化非常严重,不让睡觉、戴戒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