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泽,男,60岁,辛集市双柳树村人。2004年底辛集市国保大队队长耿超、贾立超带人从北京把大法弟子韩光泽劫持回辛集时,问韩光泽是否有钱,韩光泽说没有。他们就在他身上搜了一遍,说:“没有钱,你是卸掉一支胳膊,还是卸掉一条腿。”由于韩没有钱就被非法判了劳教两年。
王永君,男,50岁左右,家住辛集市八街,化工厂工人。2005年初,因给其领导讲真象,被该领导告发。恶警耿超等向王永君要钱。王说没钱。第二天,耿超、贾立超等在王永君家里看见什么拿什么。
2002年,辛集市公安局恶警去辛集市田家庄乡彭六佐村王同建家里,拿走电视机、摩托车,没有任何手续。后家里人找人,花了800多元,才把摩托车要了回来,恶警同样也没有任何手续。
2005年4月13日,辛集市公安局恶警又把王同建的哥哥王同义、嫂子二改夫妻二人非法抓走,抄走现金1万多元,还有电脑、手机,没有任何正当手续。
在2003年4月10日,辛集市公安局恶警非法抓走辛集市田家庄乡柳树村冯建华、张小会夫妇二人,从家里非法抄走电视机、VCD、手机两部、自行车一辆、头盔一个、天线杆一个、茶叶、现金38900多元(其中包括为买出租车,从亲戚、朋友那里的借来的)。还从冯建华的服装店非法抄走部份服装(价值7000多元),也是没有任何正当手续。抄走后两天,才补手续,还把出租车扣了20多天,并说不交钱就不给车。因车是与别人合伙买的,家人托人花了3000多元,又吃饭、又送礼,才要回车,收了钱也没开证明。冯建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冯建华家里有老人三个,孩子一个,恶警没给他们留一分钱的生活费用。国家的宪法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受侵害,恶警却知法犯法。
还有辛集市的田家庄乡郭庄村的李玉德,2004年被他们非法抓住,从他家拿走8000多元现金。家里人去要,公安局局长赵树华谎说,没拿,还说:“抄法轮功家里的东西从不开条,别要了,要也不给的。”并且还说:“如果给你们开条子,害怕上明慧网曝光。”
所有这些都是辛集市公安局的人员非法所为,善恶有报,请那些恶人悬崖勒马,不要再为江氏集团的卖命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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