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萍,家住咸宁市温泉建筑公司,她于1999年8月16日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一句真话,而被抓送回温泉洗脑班非法关了一个多月,罚款750元。
1999年10月24日,李慧萍再次上访,向政府反映她炼功后的身心受益的情况,被咸宁温泉公安局押回关到拘留所半个月,再转到蒲圻看守所。在蒲圻看守所第二天,李慧萍因不放弃炼功,被恶警四人连铐在一起(手铐、脚镣),吃饭、走路、上厕所、睡觉都困难,这种镣铐是针对死刑犯,而恶警却用在了法轮功学员身上,她们例假来了也不给打开换衣服。恶警逼大法弟子背监规,不背就让她们在内走廊下跑,一晚一个姓高的恶警从楼上下来,把门打开,拿起尿盆狠狠朝她们砸,把她们从床上拖到内走廊,脚、手分到极限,贴墙而站,这样整整站了五个小时,放下来后人都没有知觉了,一男恶警还坐到一位女学员身上耍流氓,往学员身上倒开水、吐痰。
2000年7月12日,当地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将李慧萍家骗到派出所,结果关了一个多月,判了劳教一年。
2001年9月28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十几个人到李慧萍家中,象土匪一般把门一脚踢开,强行把她从床上拖到楼下,鞋子也不让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当晚从派出所送到双鹤拘留所,再送到咸宁猫耳山看守所,当时看守所不收,蒲圻看守所也不收,温泉公安局对他们施加压力,就收下了。李慧萍开始绝食抗议,第三天就给她灌食,几个男犯人把她手、脚、头按着,强行从嘴里、鼻腔插管,瘦小的她一动也动不了,这样灌了三天,每天灌完后就吐了还带血,那种痛苦一般人很难想像。到第四天,恶警看不能灌,就开始给她打针,天天把她从地上拖到妇幼院,裤子拖破了几条,两条腿拖得血淋淋的,打点滴的第二天,她把针头拔了,看管她的恶警大声骂,还叫男犯人打她,男犯人不听恶警的,恶警当着犯人的面狠狠地抽了这位同修两耳光。在以后的十几天里,天天把她手、脚铐到床上打针。后来看人不行了,就通知温泉公安局。这样她绝食抗议二十多天才被放回,出来时人已经折磨得不成形了。
李慧萍出来后没过多久,岔路口派出所再次到她们家抓人,李慧萍被逼流离失所,有家难归,恶警竟然把她父亲抓进去关了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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