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4日】为帮助大法弟子,我自学了法律,并拿到了大学本科文凭。我认为:我们大法弟子,尤其是大陆的同修,应当更加注重“法律维权”。
在大陆,无论是拘留所、劳教所、监狱,恶警对大法弟子的都是令人发指的。恶警害怕大法的力量,他们表面强硬,但内心胆怯。我们在强大自己的正念同时,还要善于运用现有法律维护我们的权利,这也是否定旧势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建议:首先,作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要以正法的勇气搞清恶警所在单位、姓名等情况,明确告诉对方,迫害大法弟子必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我们要有证据搜集的意识,注意搜集邪恶迫害的证据,如有关的手续,身体伤残的证据等;再次,我们要敢于走出来,状告邪恶。
当然,我们大法弟子不能有任何依赖、包括依赖常人律师的心。常人律师是我们讲真象和救度的对象。有些律师明白真象后,出于正义感,会自愿免费为大法弟子提供帮助。这样的律师越多,说明我们大法弟子在法律界讲真象做的越好。这样,我们在做法律维权的同时,也就是在救度世人了,也就是在帮助法律界人士顺天象步入全民反迫害阶段。
以上仅为个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