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修自己”,我们有的同修在遇到矛盾、问题时,往往只重视证实法、救众生的事、忽略了修自己。因此,遇到问题时容易忘记向内找。因为没认识到是自己有漏,或意识到有漏但不知道“漏”在哪里,因此,每遇到矛盾时向外看、往外推。有时很执著的陷在矛盾中出不来。甚至于执著得跌个大跟头才想到:怎么会这样呢?!才想起修炼人应该向内找。从某种角度讲,如果我们每个同修在矛盾上来的时候,能时时、事事向内找、以法的标准衡量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的话,就会把不好的因素清除掉,心性整体提高上来。
自己修炼过程中的有些体悟,在同修看来,也许是不值得一说的事例。因为每个人修炼经历不同、状况不同。在法中的体悟,有在那方面体悟较深的;有在这方面体悟较深的;有的体悟可能早已过去;而有的可能还未经历过。我在近期体悟较深的一点就是:无论是在个人修炼中,还是在正法修炼中,遇到任何事物、矛盾、问题,如果让自己生气了、动心了,那一定是有自己不对的因素上来了;一定是需要自己向内找了。无论表面上自己怎么对,自己动心、生气的本身,一定是不对的。
我在得法当初,那时学法不深,对大法法理的理解是非常的肤浅。遇到矛盾时我就抱定一个理:那罗汉遇到任何吃亏的事情都是乐呵呵呢,而大法弟子一上来就在很高层次上修炼了,还有什么事在心里过不去呢?!所以在修炼过程中,很少有什么矛盾在我心里过不去。
近期,经常听到、看到、接触到和自己感受到的一些修炼人遇到的矛盾、问题。有的时候由于没有真正用法的标准衡量自己的心性,就觉得问题很复杂、感受很苦、甚至是无奈。于是这么悟,那么悟。其实,矛盾的表现形式虽然是多样的,但都是些应该向内找的问题。因此,我在“修自己”这方面有点滴肤浅经历和认识与同修交流。以下认识只是自己体悟的几个实例。
◎、“九评”发表当初,我与同修切磋“九评”时,与同修存在不同认识,同修很肯定的认识到应该让更多常人了解“九评”。而我对此认识,却有“参与政治”的担心。同修再次提醒我时,我才开始向内找哪悟的不对。于是我第一念想到的是学法。仔细学了师父讲法中,与恶党有关联的法后,使我从根本上改变了“九评”对世人作用的认识。当与另一同修交流对“九评”的认识时,这位同修与我当初一样,担心不明真象的常人会认为我们在“搞政治”等等。为此我俩还发生强调自己认识的争论。由于各持己见,使这位同修心里难以平静的时候,我才放下总想改变别人的强烈的心。当这位同修得到师父新经文《向世间转轮》后,对“九评”就不再有原来那种认识了。
从自己与同修对“九评”认识过程的这件事上,使我更加体会到,面对任何事情、矛盾,一定要向内找、从法上去悟。因此,帮助同修,也要从法理上去帮助,而不是帮具体事务和简单的强调自己的认识。
◎、我曾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其做了“退团声明”。当学了师父讲的“退党”方面的法后,我想:一定要给她讲清真象让其退团。我每当要想给她讲时但还没讲的时候,她背后那个共产邪灵就操控着她心躁不安、大发雷霆的向我发难。第一次矛盾来时,表面上是利用与我无关的常人矛盾向我发难。于是,我一句“你不就是怕失去利益”的平淡的一句话,让她泪涌眼眶、非常难受。之后我意识到,是自己这个心被带進矛盾中去了。同时,还是太强调自己的认识了。事隔半日,因“退党”事由,妻子又是劈头盖脸的给我来一通,言词更激化。这时我非常清楚的知道是共产邪灵在干坏事。不能让它钻空子。我立即发正念清除它。同时面对妻子人的这面,心底里很慈悲于她。没有丝毫气恨。我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从这以后的不几日,妻子人也变得平和了,我再给她讲退团的事也不反对并同意了办理“退团声明”。
◎、我有位亲戚因车祸受伤、住院。在接受理赔时,对方觉得要求过份而迟迟无果。一次,这位亲戚的家人、亲朋在共谋主意:如何做假证得到更多的理赔。在场的我听到后,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过程中强争激辩。他们不但不接受,在场全部人都向我发难。这同一件事情在第三次出现这同一情况时,我才悟到:虽然我的认识是对的,但我没做到劝善,而是在强调自己如何如何的对,有颗非要改变别人不可的心。于是,意识到应该放下这种执著。这时,当大伙都讲完了如何如何作假、分利之后,在其中的一个常人对此作了个总结,把我要想说的认识,全部说了出来。在场的全部人这时都无话可说。
◎、一天,妻子让我搞个家庭维修。于是,我到建材商店购了5元钱的材料由自己动手把事做了。妻子知道后大发雷霆:“……你单位里建材有的是,你要到店铺去买。你钱多了?……”很清楚:不贪不占,是对大法修炼人的最基本要求。我错在哪呢?但我没有因此而觉得委曲,而是坦然的站在常人角度去理解她,没有丝毫计较常人的无理指责的想法。因为常人思想的基点是为私的。大法修炼是慈悲无私的。
◎、几年前的一次学法中,读到“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转法轮》)这句法理很耀眼。悟到修炼人最终是要去掉色欲之心才能圆满的。我当时看到这层法时,一下子从内心真的就将夫妻生活看得非常淡。虽然有时在内心深处还存有“欲”的执著,但至少在真正属于自己明白的这一面,对“欲”是非常的淡薄了。
不久前的一次同修切磋交流会上,当谈到“色欲”话题时,其中一同修执意反对我的认识。理由是:“现在不可能达到某个境界,来得太快了,得慢慢来……”。而且这位同修为此还非常难受。这时我一下子想起之前与另外同修交流中提到什么是“法上认识法”的话题。其实这位同修就是在用人的观念认识法。符合自己认识某层法的法理,就认定可行,否则就不行。这等于是把大法定格在自己认识的那个层次中。这可能就是没在“法上认识法”的实例吧。
当然,“法上认识法”不只是在这么窄的层次面去理解。以前在与同修交流中,各种认识都有。但我总觉得还不是那么到位。所以,还请悟得更广、更深的同修能写出来共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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