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邹美英受到的迫害

【明慧网2005年5月30日】我叫邹美英,现年52岁,湖南衡阳市人。我与老伴邝陆生1996年得法。经过学法炼功,我们老两口病没有了,大法的神奇使我的心无法表达,我也不知道怎样感谢我们的师父。心里总是有一个念头,法轮大法确实是好!

由于功法好,效果好,炼功的人越来越多,由于学大法的人太多,发展太快,江××这个大魔头产生了妒嫉心,1999年7月20日开始对法轮功血腥迫害

为了揭穿江××这些人的阴谋,谎言,我们发传单,贴标语,挂横幅,讲真象,救度众生。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被拘留几次。1999年11月我去北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在北京西区看守所关押8天,受到恶警的虐待,后来把我们押送到祁东县拘留所关押了21天,受尽折磨,敲诈伙食费252元,县公安局敲诈1000元。在北京上访时,我说我是官家嘴的,所以官家嘴一共来了6个恶警闯進我家敲诈现金1000元,释放时,本单位来接我,要我自己出车费,他们还要上酒家吃饭,要我家人付款,车费130元,饭钱170元,单位扣工资500多元,合计3052元。

2000年我和同修在单位发真象资料,被单位副矿长发现,我们就这个机会,跟他讲真象,给资料给他看。哪知道他太邪恶,当时就报告派出所,就这样我们被非法抓去,在单位派出所关了一天一夜,又送到祁东拘留所,拘留了15天,敲诈伙食费180元,本单位接我回家,我自己出车费130元,恶人吃饭,抽烟都让我们出钱160元,扣工资250元。合计720元。

2001年7月我们单位610头子副矿长领一帮恶人突然闯进我家翻箱倒柜,副矿长抄走两本《转法轮》书,还把我带到派出所关了一天,说要罚我的钱,还要送到祁东县拘留,我和他们评理。这次在师父的保护下邪恶没有得逞。

2004年我和单位同修去北京,买了一张看城楼的票,去看城楼。那个收票的女人,问我是不是法轮功,我说是的;那个女人就不准我们过去,我说我们法轮功是好人,我们师父教我们学“真、善、忍”,在社会中做个好人,做个更好的人。那人受毒害太深,听不进真象,反而又叫来一个男人,那男人又叫来一辆警车,那些恶警真是象发疯一样恶狠狠的把我们推到警车上,在北京公安局,天安门分局,警察问我来北京干什么,我说来旅游的,旅馆也搜了,什么也没有。

后来我们被祁东县公安局领回,又无理由的将我们拘留。贺峥嵘和另外三个恶警,还把我押送到祁东过水坪派出所,他们用手铐把我吊到窗框上,整整掉了一天一夜,几个恶警分别值班,还不准我合眼,我一直发正念。那些恶警也筋疲力尽了,在师父呵护下我脱离了这次劫难。可是,后来恶警又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还敲诈伙食费490元。

2005年3月11日下午3点多钟,祁东县公安局邹爱民还有一个祁东县610办公室主任姓肖,和我们本单位两个恶人张柏云、管开生,闯進我家,张柏云撕了师父的法像。

3月14日晚上11点,本单位派出所,所长刘方志,张柏云,保卫科长管开生,司法科长吴学达,突然到我家,进到屋里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张柏云将我家大门贴的法轮大法好日历表扯下来拿走了。

在这几年里,610和恶警没有搜查证,随便抄家,把人带走,审问。希望那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不要再为江××这些人卖命了,这样对你本人不好,对你家人不好。你唯一的选择,就是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