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份,在蓼兰派出所恶意随便编造的一个理由中,官淑君秘密被送往济南劳教所劳教三年。在官淑君劳教其间,她年仅15岁的儿子因承受不了残酷的现实与精神上的打击,于2001年8月30日服毒自尽;其丈夫因承受不了这一系列的残酷打击,2002年3月份与官淑君离婚。蓼兰法庭竟再一次违背天理与良知,不给官淑君离婚证书,使其解教后的生活遇到很多苦难与挫折。
官淑君的二姐于2002年5月份终于离世而去。官淑君于2003年6月被解教,因离婚时房屋归男方,所以她居无定所,全靠亲友的帮助,即使这样,在落户口时,蓼兰派出所百般刁难,不给其落户。
承官淑君本意,感谢平度、蓼兰各界对她在遭受迫害时给予正义支持和帮助的善良的人们。
觉醒吧,尚存良知的人们,不要让罪恶继续延续下去了,邪永不胜正,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开始就注定了其失败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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