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来,为了证实大法、救度世人,大法弟子采取了许多常人中可用的正面的方法,目地是为更多不同心态不同生活状态的世人接触真象、选择未来提供方便,比如举办文艺演出、座谈会、联谊活动、游行、集会、研讨会、征签、募捐等等。向社会介绍和推广这些活动的过程,就是在开创大法弟子深入细致讲真象的机会,扩大对社会的接触面,同时就为世人提供了众多选择未来和得救的机会。
但是,长期以来部份大陆学员中存在着一个现象,就是出于想把事情尽快做大、做成等心情和良好的愿望,每看到一个方法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借着这种形式,扎扎实实的开拓又一条讲真象的大道、多救度一些比较不容易接受其它形式却容易接受这种形式的众生,而是着力于学员的参与,频频出现的以各种名目在大陆学员中搞征集签名和集资,是比较典型和突出的表现之一。
这种思路和做法,动机不能一概否定,但是否真的符合正法对大法弟子证实大法和救度众生的要求呢?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更多同修审慎思考。
在海外,一些活动形式在海外学员大力支持下,短期内能够造成一些轰轰烈烈的效果,但都是同时花力气去深入社会、深入世人讲真象,才不会不了了之,才能让更多世人听到、看到、思考、认同乃至参与其中;否则在社会上深入和扩大也是很难的,因为讲真象跟不上,光搞只有学员参与其中的活动起不到同等作用,而且会把原本为世人准备的便利形式,简单的变成了大法弟子自己内部的活动,从而失去了原来的帮助更多世人介入、更广泛救度世人的意义。
在海外正常环境中尚且如此,大陆的环境是否更应该区别对待?因为中国大陆和海外任何国家都不相同,是个迫害还在继续的大环境,学员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如果大陆学员路走的都很正、做的都很好,大陆整体环境都正过来了,那将是另外一番光景;在大陆整体环境没有正过来之前,在大陆弟子中搞签名、搞集资,是否过多的强调了个人的主观愿望,甚至掺杂了走捷径的想法?或者,是不是把作为方便讲真象和方便世人而出现的某件事(形式),简单的当成了要做那件事,从而省去讲真象(实体)、直接去围绕那件事(形式)本身去下功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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