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的8、9月期间,我带了一些资料到农村去讲清真象,到了几个村子,纯朴的农民信神的很多,有的跟我要4、5个光盘,说:我看,也给别人看;有的拿10多个护身符带给家里人。
来到一个小镇上,坐在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座位上,车行驶到三分之二路时,我发现有一个手机掉在座位后,拾起喊着谁的手机。满车的人回头看无人认领,下车后有一对青年男女跟着我说,给你200元钱,卖给我吧。我说不能卖,卖给你,你高兴,失主多难受啊!这时围过来不少人,我解释说:我为什么这么做,我是炼法轮大法的,师父教我们修炼人做道德高尚的人。不但我能这样做,所有炼法轮功的人都能这样做。
后来儿子开车接我,我和他讲手机的事,儿子不修炼,对我说,受你的影响,同意给失主。到家后儿子打电话查到失主,老伴和我两人和失主见面了,失主说,不能叫你白捡,得给你点钱或什么报酬。我俩说,给钱给报酬就不用和你见面了。我和她讲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象,给她传单和护身符。她高兴的说:“法轮功这么好,真是受迫害的呀!你俩讲的我信,我全都信。”
昨天在公共汽车上碰到一进城看病的农民,她说她那里经常有大量的真象传单,家家都有,都让乡政府挨家挨户的敛走了。她一再说她也想炼法轮功就不知道怎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