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底,我县有两位同修在北京被不法警察绑架,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有一位同修被迫害致死,三位同修被送劳教,两名同修被非法关押在本地看守所。一时间,黑云压城,好象天塌一般。县610、城镇、各个乡、村大会、小会接连不断,同时出动大量警力日夜巡逻,乡、镇、村干部对大法弟子包片、包人進行监控,并雇佣社会上一些无业人员蹲坑、盯梢、半路截住人非法搜查大法资料,公安、城镇不法人员三番五次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还有不法之徒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利,以大法弟子不写不炼功保证就送劳教相威胁,甚至还逼迫大法弟子骂师父、骂大法,连亲友、邻居串门都要受到盘查。搞的人心惶惶。
一日,有关人员到我摊位上说明来意,我首先纯净心态,加强正念,没有发火,没有责备,只是告诉他们大法弟子的美好和大法在世界各地的洪传盛况以及江氏邪恶集团因迫害法轮功已被海外多个国家起诉,面临全球的正义审判!并告诉他们,在当今社会,人类社会道德水准急速下滑,我们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人,做生意没有假货,收到假币自行销毁,赢得了顾客和同行们的赞同。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几年来,我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我与家人遭受了无理的迫害,心灵上所受的创伤、精神与经济上所受的压力,是你们难以想象的。他们说:“其实,我们也知道你们是好人,只是你们去北京闹事、跟政府对抗。”我说:“我们没有闹事也没有和谁对抗,上访、游行、示威、结社、集会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上面有命令。领导的安排,我们就得来,你们出现什么事,我们的工作也保不住。”针对这些话,我告诉他们:“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与法律的特权。江××或者哪个领导的一个命令、一句话,那只是个人私自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包括你俩的做法,都是违法的,都不能成立。你们这样做,不但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而且还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意。”他们听后连忙说:“那我们以后就不来这儿了,到姨家里去。”我说:“宪法还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你们这样做是在侵犯人权,同时也是在知法犯法,你们每来一次就等于参与一次对我的迫害,历史上每一次迫害好人的人都无一遗漏的逃不脱正义的审判!我们师父教诲我们,修炼人首先为别人着想,要我们慈悲待人,以救人行善为根本,我们的相识也是一种缘份,为了你们及家人生命的永远,我必须告诉你们这些,只要你们知道法轮大法好,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你们明白真象后再来骚扰我,依照宪法有关条例,我有权起诉你们,希望你们回去好好想想并转告你们的上级。”他们有点难为情的走了。第二天,他们的两位领导过来,我正看《转法轮》,旁边还放着一叠资料,其中一位说:“怎么还看你的书呢?快别看了,还炼的呢?”我平静的说:“这是我的信仰,谁都无权干涉。”他们指着资料说:“这是什么?让我们看看。”“没必要让你们看。”我边说边拿起资料放進柜台。我问:“你们来干什么?”他们掩盖的说:“我们买了件衣服路过这儿。”说着把衣服提了提。我说:“可靠消息,你们近期又在骚扰我们。”他们矢口否认,神情不一般。我又说:“你们的下属已经来过。”他们一个劲儿的说没有的事。我说:“有没有你们心里明白,道理我已经跟你们讲了,如果再有谁来骚扰我,我连你们一块起诉。”他们听完连忙走开。
他们出去以后,我去找我哥(我哥是某单位负责人,后来我听说,他也负责监控我),第二天一大早,我嫂子风风火火的来到我家说:“近期法轮功这么紧,你还在柜台上看书、发资料,上面有规定:发现一张法轮功传单,就送劳教,咱们县接二连三的出事,你怎么不当心,快别看书了,千万别给人们传单了,否则……”我善意的安慰了嫂子,她走后我去上班。我刚到,嫂子再次去我家,见我不在,又到摊位来找我,她说:“我回家,你哥还没走,等着让我告诉你,赶快把所有法轮功的东西转移了,马上就要有人搜查。”嫂子走后,我准备整理大法书籍及真象资料交给同事保管(她们说过,一旦有事,她们替我保管),转念一想:把资料放到同事那儿,她们心中难免有些紧张,甚至还替我担惊受怕,作为炼功人,我得替她们着想;再说,我怎么能被常人带动呢?师父法中讲过:“一个不动能制万动。”我堂堂正正做着救人的事,谁都不配,也不准来搜查。结果,他们谁都没有来过。
几天后,他们其中一人很高兴的到我摊位买了很多生活用品。后来另一位也十分信任的领着妻子到我那儿买日用品并告诉我:“我不用看你们了。已经调工作了。”我说:“上次,我完全是为你们着想。”他表示明白,于是,我送给他们祝福卡,他和妻子很高兴的接受了。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感到十分欣慰,脑海中浮现出师父的法:“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洪吟(二)·法正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