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纹:建议无论是用光盘还是纸制宣传资料的,(计算机常用的打印纸用手接触留下的指纹现在都可以分辨出来)从开始买这些材料到最后发放,在整个操作过程中都最好戴着手套,比如带女士常带的薄纱手套,最好是医生专用的那种薄胶皮手套,防止在任何物品上留下指纹,因为很多人可能在公安局留过指纹记录,在他们的指纹库中有记载,一旦带有指纹的宣传物品落到公安手里,通过指纹对比,就容易查到具体人了。
2. 脚印:不要到容易留下脚印的地方发放材料,比如泥地,楼层较高、灰尘较多的地方,最好在人常来常往的地方,脚印和气味都容易混杂,很难区分具体人的环境。
摄像头:在估计有摄像头的地方,有条件的就戴上眼镜或帽子来伪装自己,尤其是带帽檐的帽子,在低头的情况下,高处的摄像头不容易照清当事人的脸。
3. 发放范围:根据人的习惯,尽管从自己内心是想随机发放材料,但是实际情况常常是一直在自己活动的半径圆圈里操作,我们每个人可以通过回忆过去的发放地点来画出一个轮廓,一般大体如此。所以为了打破这个活动规律,建议大家描绘出过去的活动范围,在新的发放时候改变这个活动半径,打破行动规律,就会让随机性大大增强,让那些国安公安迷惑,难以识别当事人的活动区域和存在区域,减少对我们的迫害。
4. 资料的规律:我们做资料的容易形成一种规律,就是一个阶段就是一种或两种资料,内容容易一致,或者外面的包装一致,如果这些材料零星的落到公安手中,也就容易区分出是这些是哪些人做的,那些是哪些人做的,在制作的时候经常改变一下内容及包装形式,同样可以起到让公安无法判断具体制作人的作用。
5. DNA:现在的科技比较发达,如果在宣传材料上留下细小的痕迹,比如头发、唾液等带有个人身体特征的微小痕迹,通过做DNA对比,也可以查处相应的具体人,在大陆尤其是大城市的公安可能有条件做DNA检测,所以我们在做好资料以后,也要注意保持材料的清洁,不要留下这些痕迹。
6. 有条件的同修可以看看美国的连续剧《犯罪现场调查》(CSI)做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