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三年的300元,是三个同修的心愿

【明慧网2005年3月5日】明慧编辑部:看到明慧资料上报道一个同修拿卖头发的钱做资料的故事,很感动,才想起把这件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写出来,愿我们真象资料背后的故事更多的展现给世人,让他们知道每一份资料的不易,从而更加珍惜!

结束了三年的非法劳教,我走進已不属于自己的家,找到那经多个同修之手并多次辗转已显得很陈旧的三百元,真是思绪万千。我的记忆被带回到三年前:

那是2001年10月底的一个周五,我到一个同修阿姨处送资料,临走时她拿出300元钱,说是广州一个郊区的三个同修每人100元送来做资料用的。我对阿姨说:“现在点上不需钱,我不收,您退回去吧。”阿姨说:“这样我就为难了,这钱上次送来我们就已经退回去过一次了,可那三个同修后来又托人从新带回来,你再不收,这可怎么办?”她又简单讲了一下三个同修的情况,我们都看到了她们在自己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要为能多救众生出一份力的那颗金子般的心。无奈中我只好收下了,放進了自己所背的包里。想到大资料点花费大,想等那个点上的同修给我们送资料来时我再拿给她。

第二天是周六,公司通常上半天班,我预备去公司辞职,并拿回办公桌里师父的两本讲法书(知道自己已遭通缉)。因约好要给另一个同修带些资料去,为方便放资料我没有背头一天的那个包,而换了一个大点的包,与同修交接完后回到办公室,半小时后被公司老板在压力下出卖而被非法抓捕(后来得知是公安已提前给他讲明过利害关系),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这一去就是三年。

因拒不“转化”,2004年3月丈夫到劳教所办了离婚手续,我说家里一切都给对方,那300元钱我虽一直记挂着,但当着法官和狱警们的面我不便说明,想出狱后再问他。2004年10月解教后回去整理自己的私人物品,我问已离婚的丈夫是否在我包里看到300元,用了没有?我想他如已用了,就给他讲明情况,这300元一定得还我,不能用。结果他说不知道,并拿来了我三年前背的那个包,我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那300元还带着多个同修辗转触摸过的印痕静静的放在包的夹层里。三年来,包就象我走时一样静静的挂着,已离婚的丈夫竟然一直未去碰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慈悲的呵护啊!300元,数字虽小,却是三个同修想为救众生出力三年未了的心愿啊!它们静静的耐心的等我三年回来,圆三个同修在困境中救众生的洪愿!

今天,我在北国可以告诉这三个远方的不知姓名的同修了,用你们付出的心血完成的真象资料,有缘的众生一定已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