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芝被尚志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4年,家人申诉无门

【明慧网2005年3月22日】自2005年2月4日黑龙江省尚志市公检法合谋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张淑芝以来,她的家人一直向尚志第一看守所等部门打电话询问情况,可是看守所不是无人接便是告知:“没有义务告诉你。”无奈,家人只好第7次踏上去往尚志市的火车。

3月17日上午,张淑芝的家人来到尚志市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韩诗龙,问及张淑芝一案处理结果,他让家人找办案人马玉艳。马玉艳说:“张淑芝已判刑4年,15日判决书已送交本人,她本人想上诉,现在你们可以去看守所见她,申诉期限10天(法律规定期限15天)。”家人问:“按规定判决书应一式二份及时交与家人,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人?依据什么判4年?为什么不公开?” 马玉艳说:“按法律规定判的,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上午9点多家人来到看守所找到吕占武所长。吕所长说:“不能让你见,我这没收到判决书,你们走吧。”家人再次来到法院找到办案人马玉艳。要求代写申诉书。马玉艳给看守所打电话,曹管教接电话说:“看守所已接到判决书。”马玉艳让曹马上去问张淑芝想不想申诉?会不会写字?曹问完后回来说:“张淑芝想申诉,她不会写字。”家人又第二次去看守所,吕所长说:“有判决书也不让见,不让家人代写申诉书,她想申诉的话本人直接与法院联系,不用你们管,要见就请律师。走吧,我们在办公。”家人第三次来到法院,马玉艳不在,有一办事员说:没办法,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各种关系才能见。

3月17日下午,家人辗转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院的信访办挤满了上访人员。有一人称张法官的工作人员,向他说明上述情况后问他怎么办?他竟然恶狠狠的说:“判的轻,该判死她。”当时他给尚志市法院打电话,院长尤增发接的电话。张法官对尤说:“是,他们来了,我对他们说判的轻。”又是恶狠狠的说:“有个29岁的研究生因炼法轮功判了12年,老太太来找说她孩子判的重,我看应该判死他们。”接着二人唠起了家常,待他放下电话后说:“你们还得通过个人关系找吕所长看能不能让见。”

请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支持张淑芝家人的申诉。

今偶翻3月18日晚报,头版头条醒目的大标题:“司法公正体现党的先进性”副标题是:“盖如垠说,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是经济发展,二是司法公正”。然而现实生活中,张淑芝及其家人的遭遇彻底揭穿媒体的谎言。

相关人员及电话:
哈尔滨中级法院投诉办:2377351
哈尔滨中级法院信访办:张法官
尚志市国保大队办公室:53343840
尚志市国保大队接待室:53343227
尚志市国保大队 办案人:王辉(宅电):53350555
尚志市法院接待室:53347451
尚志市法院院长办公室:53322718
尚志市法院刑厅办公室:53349388
尚志市法院法警队:53946970
尚志市法院院长:尤增发 杨春伟
尚志市法院刑厅厅长:韩诗龙
尚志市法院刑厅办案人:马玉艳
检察院驻尚志看守所监察室:53337167 5333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