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治打手迫害大法弟子实录

【明慧网2005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及其掌控的邪恶政权,出于其反宇宙的邪恶本质,将宇宙大法“真、善、忍”看作威胁其生存的最大敌人,不惜倾尽国力,运用其掌握的暴力机器——军队、武装警察、便衣特务、警察、法院、检察院、劳教所、监狱,全面无漏的对大法学员进行最邪恶、最流氓的迫害。中华大地没有任何一个角落能够幸免。

珠海这座一向宁静、舒适而远离北京这个邪恶中心的南方小城,在这场巨难中也经历了狂风暴雨的冲击。共产党操控的珠海市政法、民政、公安系统,在江氏流氓政治集团的统一部署下,对师父,对法轮大法,对大法学员同样犯下了滔天大罪。

一、初历劫难

公安系统是中共流氓政治集团暴力专制统治的核心部门,从始至终也都是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核心。1999年“7.20”镇压一开始,分管各个区域的公安派出所就接受了邪恶的指命,指使辖区片警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骚扰,这种所谓的“摸底”行动大多在凌晨3、4点钟。许多大法学员还在睡梦当中,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惊醒。这是派出所恶警在恶党的纵容下,自恶党执政以来,一贯使用的扰民伎俩。

珠海市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在迫害前在1000名以上。1999年“4.25”,学员自发给广东省政府联名写信,大约有800人签了名,这些人自然就登记在公安局的监控册上;“7.20”之后,珠海能够走出来的大法学员有400余人。公安根据其监控册的资料,指挥其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作非法骚扰,所以,仅珠海市,就有大约800人曾经受到公安恶警的无理非法骚扰。

1999年7月下旬,珠海市公安局根据江泽民的打压命令,胁迫市内所有单位归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开办所谓的学习班。珠海市法轮大法辅导站站长梁子乐、副站长李韶影、刘峻元先后被单位开办的“学习班”关押起来,并施加压力,要他们公开面对电视媒体表态。《珠海经济特区报》记者在公安部门的授意下,还恶意采访了梁子乐、原副站长何漪兰、学员陈创新等,对学员的话肆意歪曲、删节、割裂,极尽断章取义、诬陷栽赃之能事。企图借用宣传媒体和这些负责人的口,动摇大法修炼者的正信。

办班期间,公安开始了疯狂的抄家行动。以强制、威胁和暴力的手段,要学员开门抄家。大法学员韩智敏对抄家坚决抵制,公安恶警就指挥街道办、居委会的非法之徒强行将韩智敏抬到家门口,并非法撬开韩智敏的居所,将室内的大法资料洗劫一空。珠海市站长梁子乐,副站长李韶影、廖伟雄、刘峻元,新老学员何漪兰、张明、孙畅、陈劲、龙观德、韩智敏、隋涛、廖洪文、韦德元、吕平义、陈创新、颜禧洪、刘海波、黎秀英、邸艳华、王志军、戚小军等,几乎所有榜上有名的大法学员,均遭到洗劫。

办班期间,公安利用学员集中的便利,在学员不知情的境况下,安排其摄像师给学员摄像,窃取学员的影像资料,作为其邪恶的镇压所用。

为了防止学员到北京为大法说公道话,珠海市公安没收了学员的身份证,在此期间,许多学员因此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民事、商务、贸易和法律活动,许多重要文件、文书和证明书的签署,必须出示身份证,因此许多经商、进行不动产买卖等活动的学员遭到损失。不仅如此,珠海市公安还将所有它掌握的学员名单输入到珠海机场的电脑内,使这些学员无法使用珠海机场。更可笑的是,邪恶的珠海公安还把一些学员的家属(没有炼过法轮功)名单输入到珠海机场的电脑里,致使学员家属无法乘飞机旅游,造成痛苦与麻烦。

珠海经济比较发达。此地的公安采取非法手段,调查珠海市大法学员的私人不动产,以便监视和控制。大约9-10月份,珠海市公安动用数百万资金购置先进的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的监听、监视和跟踪设备,企图牢牢控制大法学员的行动。

二、正邪较量

中共邪灵所操控的珠海市专政机器,亦步亦趋跟随江魔头的镇压指令。1999年10月,江魔头在法国信口雌黄诬蔑和诽谤宇宙最根本的大法,给中国大陆迫害大法学员的升级定下了调子。

大法学员为维护大法,纷纷走出来,去北京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或者去信访办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珠海学员此时去北京护法的也非常多,大大带动了珠海市其他学员,溶入正法洪流。

1999年12月,北京对大法学会主要负责人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非法判刑。这次人类历史上最荒唐的判决震惊了国内外,大法学员为此也纷纷站出来到北京护法。不少珠海学员冲破重重阻力去北京。

同时,邪恶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也在加剧。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恶警王映对周梅林和樊红卫动用十字架酷刑。其中周梅林被用刑70多个小时,被解下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能动,肾功能和胃肠功能严重衰竭,双手手臂被严重勒伤,后背和臀部已经生出多处褥疮。此后,恶警王映频繁对大法学员使用此种酷刑,珠海市受过十字架酷刑的还有李田田、陈燕娟、欧阳建、陈励、北京清华大学大法学员马艳和陈春艳等,均出自恶警王映之手。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滥用十字架酷刑。此酷刑可以使受刑者饱受痛苦、尝尽生不如死的折磨。珠海夏天阳光毒热,管教人员将受刑者放到烈日下曝晒。中国大陆的十字架酷刑,因大法学员的不断曝光,在国际上已经是臭名昭著。

劳动教养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法外施法的非法的专政惩罚手段。其施行比依照正常的司法手续判定有罪或无罪来得简便易行,只要派出所申报,公安局地区分局批准就立即可以将一个人送入这个不受正常法律约束的人间地狱。中国的劳教所把强制劳动作为惩罚措施,但是,一个人的思想岂能由强制劳动改变呢?中共这个邪灵从来不懂教育,只懂强制和惩罚。劳动从来不能改变人的世界观,相反,繁重的、体罚性的高强度劳动,只能制造仇恨和报复心理。所以,中国的劳教所实际上早已蜕变为使用奴工牟取暴利的专制经济机器。里面被劳教的人员被称为“学员”,其管理完全照搬中国的监狱,实施侮辱人格、贬损人性尊严的一套规章仪式。比如,“学员”有事见管教要蹲下行礼请示,与管教人员说话也不能站立,也要蹲下,以示屈从。这里,时时处处都在提醒着“学员”,要时刻不忘被管制的“学员”身份,否则要遭受意想不到的灾难。这里动不动就加期,蹲禁闭,上手铐。

2000年初,樊红卫出来炼功,被恶警劫持。恶警逼问樊红卫的住处。当时,她借住在学员开办的公司宿舍,另外一位学员任克也在里面借住。恶警闯入该处,抓捕了任克,把学员私人的大法书籍以及该公司的电脑、设计软件、专业制图打印机、组合音响等财物洗劫一空。

樊红卫和任克成了珠海市第一批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这一次,樊红卫在看守所再次受到酷刑折磨。恶警王映再次作恶,将樊红卫固定在十字架上,并且悬空竖立,使受刑者遭受的痛苦更加深重。

珠海市的恶警在威胁学员时,经常拿樊红卫和任克当教材,企图阻吓学员走出来证实大法。然而,正如师父所言:“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我的一点感想》) 珠海市的证实大法形势紧紧跟随师尊的脚步,大法学员开动各种智慧证实大法,震慑邪恶。有人写信给亲朋好友,说明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有人张贴标语“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学员也经常在一起集体学法,相互切磋、交流修炼心得。

2000年6月,王玉兰邀请一些学员到家里做客。电话被恶警窃听,珠海公安大为恐慌,结果动用大量警力包围了王玉兰家。这一次,王玉兰和林永旭被判劳教两年。其他人均受到行政拘留10-15天不等的处罚。

三、非法判刑

法轮大法是修炼,与人世间的什么“权力”、“政治”之类,没有丝毫的关系。但既然法轮大法要用“真善忍”救度众生,不免会触动邪恶的根本利益,因为在真善忍面前,邪的、丑恶的东西暴露无遗。这是邪恶之所以疯狂反对法轮大法的原因之一。

(1) 周静、陈劲被非法判刑

珠海市大法学员周静、陈劲,按照大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向民众传播真象,令珠海市的邪恶惶惶不可终日。2001年年初,周静和陈劲被邪恶绑架。周静被非法判刑9年;陈劲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

2004年10月,陈劲的非法刑期届满,珠海市610竟然公然践踏法律,直接将陈劲从监狱绑架走,继续非法关押在臭名昭著的民富酒店,实施连续不断的迫害。陈劲家中女儿年幼,亟需母亲呵护;丈夫工作忙碌,需要妻子的关照。这些,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从来不予以考虑,只想着如何逞凶行恶。

(2)对清华大学的大法学员的迫害

当时有一部分清华大学的大法学员,受错误信息误导,放下手中的大法工作,离开北京来到珠海。公安人员秘密跟踪和监视这些学员的活动,并于2000年12月底,将他们抓捕。

邪恶政权不敢公开审判这些大法学员,对他们秘密判刑。清华大学的大法学员在法庭上表现正义凛然,充分体现出修炼人思想境界。他们的申辩使许多与会的法律界人士、律师深感敬佩,给他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根据《清华人的呐喊》这本书提供的材料,在珠海市被邪恶的国安、公安迫害的清华学子的名单和被迫害的情况如下:

a) 黄奎,男,26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郑格如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并获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曾担任班长、系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据2004年1月16日明慧网消息,黄奎被非法判刑5年。

林洋,男,26岁,清华大学水利水电系94级学生。曾获校优秀一等奖学金,校“挑战杯”科展三等奖,校科技活动“优秀个人”称号。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2002年8月左右被非法判刑3年。

b) 蒋玉霞,女,25岁,清华大学水利水电系95级学生。1999年10月,去信访办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清华大学以其毕业设计答辩不通过为由不给毕业证,以肄业处理。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被非法判刑5年。

c) 马艳,女,26岁,清华大学建筑系94级本科生,清华人文学院传播学第二学位。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2002年10月份被非法判刑5年。

d) 李春艳,女,25岁,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本科生。1999年9月因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99年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审问至凌晨,期间被体罚。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后被秘密宣判。

e) 李艳芳,女,28岁,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1999年9月因在学校内公开炼功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强行带走,讯问至第二天凌晨。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非法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后被秘密宣判。

误导这批清华学员,及对他们后来在珠海被捕负主要责任的,原澳门居民张玉辉被判10年重刑。

四、廖子馨之死

珠海市“610”主要由中共珠海市“政法委”负责,主要责任人是政法委副书记李开主,其手下有吴燕德、叶振平、袁平、韩峻峰、阮力江等极力追随江氏流氓犯罪集团的走卒。其主要活动地点设在珠海市“民富酒店”。这是一个早已经臭名昭著的流氓犯罪黑窝。这里非法关押着它们用流氓黑社会手段绑架来的真善忍修炼者。有些修炼者坚决抵制邪恶的“转化”,被长期无限期的关押在这个黑窝中。例如,林永旭,从2002年下半年被非法绑架,直到现在2005年,已经长达两年半之久;韩智敏、何志维、陈春光、王小园也是在此被非法长期关押着。珠海市法轮大法修炼者90%以上在这里被迫害过。珠海市大法学员廖子馨就是在遭受了这样的迫害后,含冤去世的。

廖子馨是珠海市电力公司的干部,30多岁。曾经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因为不肯放弃对法轮大法的正信,2001年被非法绑架到民富酒店迫害。在精神高压下,廖子馨被迫签了所谓的“三书”。从此,他抑郁寡欢,一蹶不振。后来,被发现死于珠海市大镜山水库。

五、正在進行的迫害

根据《珠海晨曦》(第二期)报道,2004年9月20—21日珠海市公安局下属的各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当时所知,被抓的大法学员是胡勇、蔡云仙、林武勇、古权宏、温尚莲、刘峻元、刘敏、张文学、苏惠明、陈小燕等,(其中蔡云仙、刘峻元、苏惠明已是六、七十岁的老人)。现在他们被分别关押在珠海第一、二看守所(在珠海梅溪)和拱北民富酒店。据了解,大法学员古全宏已经正念闯出。

目前,根据传出的消息,胡勇已经被610非法劳教,送三水劳教所;而林武勇、张文学和蔡云仙(70余岁)被内定为判刑,邪恶的公安准备在2005年2月24日对这三位大法学员非法庭审。

六、警告行恶者

珠海市紧跟江氏流氓集团犯罪的主要有谢鹏飞、宋云祥、赖海光等,这些是主要的邪恶干将。我们警告行恶者,不要再为邪恶流氓集团充当打手,你们所做的事情是罪大恶极的,是在违背天理良心迫害世界上最善的人,这种罪恶必将在人类历史不久的未来受到公正的审判!

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至少应该明白执法犯法,罪加一等。人活着,不能只顾眼前一时的得失,不能只为了“保饭碗”,不加深思、不顾良知的作恶,这样将会失去自己的未来,甚至祸及家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