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大法弟子郑婆婆受迫害的事实

【明慧网2005年2月22日】郑婆婆,女,62岁,湖北省人。她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就获得了健康,由于她按照“真、善、忍”修炼心性,性情变得温和善良了,目睹她的变化,亲人们都称赞“法轮大法真好!”。1999年5-7月间,她所在地区有越来越多的群众纷纷来学法炼功。

1999年7.20江泽民发动了对大法的全面邪恶镇压,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后,一片赤诚的郑婆婆为了讲明法轮功的真象,要求停止迫害,依照宪法赋予她的公民基本权利,于1999年年底和2000年12月24日两次赴京和平理性的上访,却遭到天安门便衣警察的诱骗,被非法秘密拘留。恶人没收了她随身携带的上访材料和大法书,将她非法关押12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大把年纪的她不仅缺吃少喝,还受尽了恶警的打骂、折磨。她亲眼目睹了恶警折磨其他大法弟子的情况:一位20岁上下的女修炼者被警察用打火机烧伤了脸后又用冷水泼身;一位30岁左右的男修炼者被警察用电棍从头到脚的抽打;一位50多岁的老年修炼者在严寒的冬夜甚至被脱掉外衣、吊打长达5个小时。

2000年12月29日,原地区恶警强迫她的儿子随同進京,将她接回家并非法将她关進看守所非法拘禁,时间竟长达28个月。

被非法关押的初期,郑婆婆绝食8天。恶人怕担责任,在给她治疗、输液20天后,妄图将她转入沙洋农场非法劳教、继续迫害。劳教所方面说郑婆婆有肺癌、胃癌、精神病等拒绝接收,又将她遣返回宜都看守所。

看守所以搜查大法书为名将郑婆婆的衣服脱光,并用警棍毒打她;郑婆婆在看守所坚持炼功,恶警经常将她掀翻在地,又抓起来摔撞在铁架床上,拳打脚踢。恶警强行把郑婆婆与刑事犯放在一起合影拍照。看守所副所长、女恶警发现郑婆婆与同修抄写师父的经文,还妄图将其二人带進男犯人的牢房……。

2003年4月25日,遭受28个月非法拘禁的郑婆婆被释放回家。但迫害并没有就此停止。警方唆使当地村组长对她進行非法监控。乡村干部三天两头上门骚扰。回家后的四个多月中,乡派出所警察对她進行非法抄家五、六次。

每到节假日前夕,大法弟子都有被骚扰的可能或被抓的危险。每逢年节,郑婆婆想走亲访友都特别困难。2003年9月18日,郑婆婆又被恶警强行用警车带入看守所,她依然绝食,不吃不喝。因她心脏不好,恶警野蛮灌食、灌饮不成就输液。郑婆婆在清醒时就拔去针头,恶警将其手脚捆绑,野蛮输液,郑婆婆始终不配合邪恶,坚持反迫害18天。到第20天时,恶人怕出事才不得不通知她老伴将她接回家中。回家她坚持炼功,仅20天身体又恢复了健康。

由于邪恶的不断骚扰与残酷迫害,郑婆婆在家无一日安宁。于是她决定去外地胞妹家。2003年11月8日清晨6点,她刚上了客车,不幸被本村恶警撞见,恶警立即报警,随后就用警车将郑婆婆非法带進了看守所,使她再一次陷入了魔窟。在被非法关押40多天后,她被折磨得身体虚弱到生活不能自理,恶警们见状害怕出事,于是看守所长和大队长(女)指使犯人强行让郑婆婆按指画押、签字认罪。接着,恶人让她的子女将她取保回家,还威胁说要对她進行监外严管,同时继续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规定她不准随便外出。

这几年来,郑婆婆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堂堂正正做好人,却连遭残酷迫害,家无一日安宁。郑婆婆何罪之有?这就是人权恶棍江××所标榜的中国人权“最好的时期”吗?这就是江××所宣称的对大法弟子的“春风化雨”吗? 恭请世人凭事实与良心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