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劳教所部分罪行如下:利用劳教所恶人殴打并侮辱新被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利用两名劳教人员24小时监控管制法轮功学员。利用高强度劳动进行人身迫害,如每天劳动达20小时之多,经常通宵达旦,睡眠严重不足;干活期间叫骂声、耳光声、砖头砸背声没一刻停歇,充当打手的是干警培养的劳教组长,最后由干警用电棍总结。
2001年1月,一批法轮功学员公开表示坚修大法到底。之后劳教所便开始打击报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如用电棍殴打法轮功学员;当众拉出法轮功学员干苦活及重活;进行强制洗脑的精神迫害;挑动包夹监控仇视从而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1年11月25日,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绝食罢工,抗议劳教所迫害。劳教所对这些学员用电警棍、手铐等刑具镇压,唆使其他劳教人员拳打脚踢进行灌食。
昌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是所长朱雪飞,参与打人的部分干警有六大队的顾建海、宁涛、田虎、警戒队的张彦。
昌吉劳教所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均为男性)都可以作为见证人。部分学员名单如下:崔贵林,范勇林,王辉,赵爱军,李先正,周旭东,李阳,刘宇霖,王立丰,刘志军,钟凯,郭树岩,李永平,刘新平,葛利军,麻巨军,陈玉江,蔡文旭,樊大成,徐军年,宋继庄,南纬,王宏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