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监狱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明慧网2005年11月19日】江西女子监狱位于新建县,非法集中关押着被非法判刑的女大法学员,有上百人。这些大法学员为了坚定信仰“真、善、忍”,遭受了监狱不法人员惨无人性的迫害。其中许多大法学员因向他人讲真象,被恶警非法抓捕,在看守所经历了长时间的严刑拷打,才转入女监继续迫害。

南昌市大法学员张育珍,女,67年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6年;南昌市大法学员黄招萍,女,1964年6月20日生,江西汽车运输局职工,被非法判刑11年;南昌县大法学员胡青英,女,1975年4月9日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9年;南昌农资公司大法学员李晓青,女,54年11月12日生,中专文化,被非法判刑8年;大法学员张莉,女,1960年3月16日生,辽宁凤城县人,初中文化,江西民革委员会出纳,被非法判刑年限不清。

江西女子监狱不法人员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目标,对大法学员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恶毒手段。首先,把大法学员们分别关押在各劳动大队,由犯人日夜看押、监视,不准炼功,不准洪法;并且由副大队长、中队长1加1的严管,对每个人进行谈话、摸底等等。其次,教育科不法人员利用诬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等邪恶宣传资料封闭式的强制洗脑,限期要求写出所谓的“悔过书”及揭批文章;并以减刑等手段诱惑。

在上述手段无效的情况下,监狱恶警露出凶恶的嘴脸,以奖励减刑等等唆使犯人,毫无人性的对大法学员毒打、针刺、烟火烫,强制扒光衣服在夏日高温下长时间曝晒,反背上铐长时间悬吊、上铐长时间不让睡觉,强制劳动,野蛮灌食、狠敲牙齿,长期关禁闭等等恶毒的迫害。

大法学员为了信仰,为了真理,为了众生的未来,还是本着善意的态度,采取了讲真象、炼功、绝食等和平方式抗议迫害,要求立即停止迫害。结果不但未得到监狱方面的理解,大法学员们反而遭到更加肆无忌惮的迫害。江西女子监狱不法人员的迫害使大法学员们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非常虚弱。有的人被迫害致精神恍惚;有的被摧残的神志不清;有的严重衰老,记忆衰退;有的人被曝晒的皮肤严重起泡等等。

在此呼吁国际社会,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在江西女子监狱发生的罪恶,并帮助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摆脱迫害,恢复自由。

相关责任人电话:
地址:江西省新建县江西女子监狱    邮编:310100
郭监狱长 (分管洗脑)        0791─3711625(办)
魏监狱长 (原分管洗脑)       0791─3711655(办)
曾科长  (直接迫害人) 教育科   0791─3711703(办)
谢科长  (直接迫害人) 教育科   0791─3711703(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