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法庭审理起诉中共官员酷刑罪的诉讼案

【明慧网2005年10月29日】(明慧记者张颖编译报导)新西兰独立商业周刊2005年10月26日刊登了记者KELLY SINOSKI的文章。文章说,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劳伦斯的要求下,法庭复审了涉及一项由法轮功学员于去年10月向法庭提交的民事诉讼,该诉讼指控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副总理李岚清和罗干犯有酷刑折磨和密谋策划等罪名。法官普里斯特利说,依照司法程序,此案被批准进行有两名法官参加的完整的法庭听证。

文章说,11名修炼法轮功的中国移民可能获得机会控告中共官员犯有酷刑罪。这11名学员说他们在中国受到酷刑折磨,他们正在起诉包括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内的三名中共高官。

法官约翰-普里斯特利(John Priestley)先前曾取消一项奥克兰高等法院的判决,这项判决曾禁止法轮功学员递交涉及发生在新西兰以外的诉状。

法轮功在奥克兰的律师克里斯-劳伦斯(Chris Lawrence)表示,裁决这项与起诉相关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在他的要求下,法官花了半天的时间重新审阅了裁决。

法官普里斯特利说,依照司法程序,此案被批准进行有两名法官参加的完整的法庭听证。

这次复审涉及一项由法轮功学员于去年10月向法庭提交的民事诉讼,指控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副总理李岚清和罗干犯有非法抓捕,非法监禁,殴打学员,以及不法行为,酷刑折磨和密谋策划等罪名。

11名原告全部是新西兰的永久居民,公民或是难民。他们寻求共25万美元的特殊赔偿金和一般赔偿金,外加每次被非法抓捕的赔偿金1万美元,被非法监禁一天,索赔5千美元,酷刑一次,索赔1万美元,以及25万美元的惩戒性赔偿金。

法官普里斯特利说起诉中所提到的行为事实都不发生在新西兰,但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无法获得司法公正,一旦他们打算回中国进行起诉,那么,他们将面临严酷的处境。

法官说,“依赖新西兰的法庭是因为新西兰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没有办法在中国的法庭伸张正义。”

* 诉讼指控中共官员要为他们的属下迫害行为负责

诉状中提到,法轮功学员指控三名中共官员要“为他们的属下迫害原告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诉状中说,江泽民制定了从上到下的政策,并发起全国运动,以根除法轮功学员,并称法轮功是“×教”。

起诉状中还说,李岚清“在许多方面参与策划并监督执行这场镇压法轮功运动,”包括通过劳教和洗脑,非法拘留和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罗干被指控直接参与了制定政策,使打压法轮功的运动升级。

法轮功学员表示,他们被监禁,被强迫看反法轮功题材的电视,在劳教所受到恐吓和酷刑折磨。许多学员被关在小号,没有热水,即使气温低于零度。

根据诉状中说,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消息说,自1999年以来,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一百万,从1999年7月至2004年9月被折磨致死的学员人数至少有10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