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王秀华迫害致死的责任单位有: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
王秀华,女,51岁,北京市门头沟区大法弟子,2004年10月30日,王秀华与大法弟子刘振霞在潭柘寺发放真象资料时,遭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恶警劫持,随即被抄家并被非法处罚劳教两年。王秀华于2004年11月25日被劫持到北京团河调遣处,2004年12月中旬再被转至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迫害。
2005年6月22日,唐山开平劳教所以王秀华患“肠梗阻”、“电解质紊乱”为名,电话通知王秀华亲属接人。家人见到王秀华时,她已神志不清,表情呆滞,肢体不能动。劳教所强行让家人接回王秀华。
家人紧急将王秀华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结果表明,不是什么“肠梗阻”,腹部隆起的包块是膀胱“尿潴留”所致,与肠梗阻没有联系。王秀华当时的状态除尿潴留外,主要症状是精神异常: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无语、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尿排不出来,是中枢神经受到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
经医院抢救治疗,症状有所缓解,呕吐现象消失,但精神异常症状及“尿潴留”症状未减,一直在导尿。7月15日,王秀华突然出现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离世。
这是邪恶欠下的又一笔血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迫害正信的邪恶生灵必将毁灭,必将在永无休止的痛苦中偿还罪业。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行恶的无知者,赶快悬崖勒马。
王秀华从劳教所被接回后一直神志不清,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
请知情人提供王秀华从2004年10月30日至2004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期间、2004年11月25日至2004年12月11日在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期间、2004年12月11日至2005年6月22日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期间遭受邪恶迫害的详细信息。
另外,和王秀华同时被恶警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刘振霞目前境况不详,请知情人提供信息。
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电话: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通讯地址:唐山市新生耐火材料厂(唐山开平27号砖厂) 邮编 063021
电话:0315-3363751 0315-3363752 0315-3363939
所长许德山,宅0315-2020980
副所长阮大国,宅0315-2011861
政委周全占
管理处副处长张建忠
教育处长柯继斌
医院院长王洪利
管理科原科长赵X、现科长郝X
副科长李强、王建忠
管理科:李洪、范秀珍(专给大法弟子灌食)
队长李小风 13933396528 13091059657
队长周俊明( 女,0315-2240470 )、
队长严X(女,)
恶警严红莉、葛亚敏、魏群(女)、杨海风、李浩一、李玉茹、刘丽英、王艳、赵艳、刘丽英、魏涛(男)、王建忠、王文平、王学礼、张会清、刘晓华、王燕华、张文君、贾凤梅(女,0315-2335897)、秦小艳(宅0315-2810490)。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11/2/66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