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的女孩:炼法轮功,我变好了

【明慧网2005年10月14日】2000年5月,我被恶党迫害投進湖南郴州第一看守所。有一个瘦小、年约十五岁的女孩非常顽劣,每天哭闹不停,不搞劳动(穿彩色小灯泡)。整个“号子”的人都嫌弃她,打她、骂她,甚至让她双膝跪在碎灯泡片上,满膝盖都是血,都没有改变她。

后来,号里陆续来了好多大法弟子,她们讲法轮功的真象、讲做人的道理、教人如何遵循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女孩显得非常乖巧,大法弟子炼功的时候,她也在一旁比划着,而且她对自己所做的错事感到深深的懊悔。女孩自小没有亲娘,跟后妈搞不来,十二岁就跟人出去打工,在外头玩得很野,抽烟、喝酒、打架、还吸过一次毒,这一次是因为在郴州资兴一户人家当保姆,因七个月的婴儿哭闹难带,就用200元的价钱把孩子卖给外地一户人家,看着孩子的父母焦急,又良心发现带着公安追回孩子,所以被刑事拘留了,在看守所已经呆了四个多月,案子也无人问津。

有一天,窗外阳光明媚,女孩请求一位大法弟子教她识字、写字。当她很艰难的学了几天后,她用学过的字拼成了一句话,并一笔一画的写下来,“我要炼法轮功!”在场的大法弟子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善忍”的光辉照亮了她布满尘埃的心!

很快,管女号的恶警――唐晓红知道了,她被喊到办公室训话:“你不准炼法轮功!再炼就用手铐把你铐起来!”女孩第一次用礼貌而诚恳的语气说:“唐干部,我以前是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人,你是知道的。那么坏的一个人因为炼法轮功,就变好了。你看看我真的变好了!你为什么不准我炼?”

当女孩再炼功的时候,气急败坏的唐晓红带着两个帮凶拿着手铐,真的把女孩铐起来了。并恶狠狠的甩下一句话:“只有保证不炼功了,才能报告请示解铐。”这一天,女孩闭上眼睛的时候就看见师父穿着黄袈裟、盘腿打坐笑眯眯的看着她,看见五彩缤纷的法轮在她周围飞来飞去的。

女孩一再要求解铐,结果都是徒然,女孩开始拒绝進食進水,以此来抗争,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全号的人都惊呆了,小小年纪、玩世不恭的她竟然有如此大的胆量和决心。第二天,她非常的难受,一口一口的吐黄色的清水。她告诉我们师父还难受一些,因为她看见师父穿着黄袈裟、盘腿坐在两边(一边一个),不同的是身上密密麻麻的钉着大大小小的钉子。第三天,她满身出汗,心速特别快,心脏好象要跳出来一样,她看见师父身上的钉子少了一些。第四天,她感觉自己非常冷,从骨子里往外冷,她一身疲软乏力,我们紧紧的抱着她。她微弱的说师父身上的钉子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了,我们强烈要求管教给她解铐,心狠手辣的唐晓红无动于衷。

第五天清早,刘所长来号里看望她,并且告诉我们:马上放她回家,她很幸运!(按她所犯事情的严重性足以判劳教)全号的人都为她高兴,办完手续后她又返回号里与我们一一告别,她要我们放心:她一定会坚持修炼下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