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生命得救了

【明慧网2004年9月6日】

又一个生命得救了

一天,我上市场买鱼。由于当时很忙,卖鱼的大嫂把鱼往塑料袋里一倒,我当时也没看就回家了。回家后把塑料袋往盆里一倒,倒出了341元钱。当时我想:卖鱼的人肯定拿错了袋子,心里特别着急,因为天黑了,卖鱼的已走了,没法给她。

第二天一大早,我上市场去找她,问她丢没丢东西。她说:“别提了,我在塑料袋里放了340多元钱,那是卖鱼的钱,结果丢了。我一夜都没睡,着急上火,挣点钱多不容易。”我说:“你昨天卖鱼时把鱼倒在塑料袋里一起给我了,我回家一看肯定是你的钱,这不一大早就来了。”

当时卖鱼的大嫂不知怎么感谢好,又给鱼又给虾。我说:“大嫂,这些东西我不会要的,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叫我们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卖鱼的大嫂又问:“炼法轮功的人都这么好吗?”我说“是的。”就开始向她讲真象,从大法洪传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到江氏一伙的残酷镇压,从天安门自焚伪案讲到全世界起诉江××。她说:“大妹子,我全明白了。我们都叫江××骗了,我们再也不听电视台胡说八道了。多亏了你告诉我们这些。”最后我告诉她:“大嫂,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并告诉你身边的人,你将会有美好的未来。”

我真高兴,又一个生命得救了。

从唱歌悟到的

我从小喜欢唱歌,学会不少常人抒情歌曲。在生活中不时的就会从嘴里唱出两句,我也不太在意。但我知道大法学员应该唱大法真象歌曲。

一次,一个大学生女孩到家里做客,我有意留她吃饭,好利用这机会向她洪法。在洗碗时想利用歌声引起她对我的注意。我唱了两首熟悉的常人歌曲,接下来唱个没完,越唱越抒情。听歌的女孩夸我嗓子很好,我听了很舒服,趁机对她说:“没得法前别说唱歌,哮喘每天上气不接下气,喉咙总象有痰呼噜呼噜的响。修大法后,60几岁的我嗓子清亮的象个姑娘。”她信服的接受了大法,当天我也觉得很满意。

夜里我在梦中看见一张大表格,上面清楚的写着我的名字“×××唱歌進修”。我一下坐起来,知道白天所做的错了,唱错了歌。于是我向内找,看到了自己的不足。

第一,白天对方虽然也接受了大法,但是我过于依赖用常人的东西,我的言行不符合法,大法学员就应该唱大法真象歌曲,堂堂正正的讲清真象。第二,基点站在法上,正念才强,说话才纯净,威力才大,讲真象效果会更好。虽然对方接受了大法,但同时也接受了不少常人歌中不纯净的东西,而大法歌曲所蕴涵的力量才是更能打到人思想深处救度众生的。第三,暴露了我的显示心、欢喜心,抒情歌唱是情的泛滥,情正是我要修下去的东西。修炼是严肃的,大法是严肃的,大法造就的新生命是最纯净的,不能在思想上、言行上抓着人的东西不放。

悟到了这些,我平时就有意抑制,常人曲子一到嘴边,我立刻就排斥、清除,换上大法真象歌曲。大法学员就应该唱大法真象歌,让歌声唤醒更多的众生,救度更多的生命。

一点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