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末,辽宁省凤城市蓝旗镇的七位大法弟子:邵景容、田凤伟、迟翠荣、李杰、高玉晶、温景松(男)、吴传国(男)依法去北京上访。第二天午后在大连火车站因无身份证(身份证被蓝旗派出所非法扣留),遭人举报被警察绑架,临时关押在火车站派出所。晚6点左右被送到大连戒毒所。
当天值班的一个40多岁的男警(身高约1.70米,皮肤较黑)要求每人交出身上的钱物,共计500元左右,此钱在本人离开戒毒所时没有返还给本人。半夜,蓝旗镇镇长卢秉凯、派出所所长魏阁、警员郑波等人赶到戒毒所接人,三人用手铐将大法弟子手脚铐在一起,塞入一小面包车内,非常拥挤。七位大法弟子极力忍受着痛苦,途中,温景松因忍受不住疼痛呻吟起来,郑波见状将温的手铐松了松。等到把手铐取下时,七个人的手腕上都勒出了一道深深的血印。从大连接回人后直接将七人送到凤城刑警大队,然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劫持到凤城第二看守所。
2001年2月,凤城市政法委在草河组织办“洗脑班”,将七人送去强迫洗脑。2001年3月,凤城政法委决定放人,就在放人的头一天,蓝旗派出所警员倪××到大法弟子家中以“不拿2000元就不放人”相威胁和欺诈,家属为了亲人早日归来,只好每人被迫交了2000元。后来在大法弟子的强烈要求下,政法委李书记和办公室蔡主任到蓝旗解决此事,最后派出所被迫返还每位大法弟子1500元,剩下的500元被卢秉凯以政府资金紧张为由非法扣留,并由派出所打了个收据,声称500元罚款是“到大连接人时雇车等所花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