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看守所内的“七道菜”

【明慧网2004年9月26日】2002年11月17日9点,在山路上,我被一群便衣公安强行搜身,抢走了四百元钱和一串钥匙,随后被送到乐山市五通桥区看守所。

18日中午,国安队李佐、任怀飞来找我,我说:我没犯法,炼法轮功是我的信仰自由,我从来没反对过××党。下午,两名恶警钟玉强和黄丽萍把我从9号监舍带到10号――被称为“魔鬼监舍”的地方。

牢头罗培华对手下说先给我“接风洗尘”,再给吃几道“菜”。第一道菜叫“滴水观音”:彭华明用塑料扫帚在我的背上猛抽,抽得我满背都是血珠,郑坤边用扇子扇,边往我身上浇水,大约洗了50分钟,痛彻心肺。第二道菜叫“干煸四季豆”,袁涛用牙刷插進我的手指缝,捏手指后,使劲转动牙刷,手指缝被绞烂了,溃烂40多天才好。第三道菜叫“烧蹄花”:袁涛、郑坤、彭华明,将我按在地上坐着,背靠着墙,3人在我的大腿上猛踩,后来谭建华又来踩,踩得我两腿青紫,撕心裂肺地痛。第四道菜叫“百菜汤”:还是将我按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强行我的两条大腿掰成一字形。第五道菜叫“穿心莲”,背靠墙站着,袁涛、建华用拳头猛击我的左右胸脯。第六道菜叫“贝母鸡”:弓着腰让他们用手肘猛击我的腰部。第七道菜叫“考空军”:左撑手着地,右手穿过左腋扯住左耳快速的转圈。由于我一直没有因疼叫喊,几个人同时上来挥拳一阵乱打,袁涛把我的脸打出了血,郑、袁两人又用烟头烫我的手背、手指、左右胸脯。罗培华说:上面打了招呼,打死了等于白打。罗、郑两人说:“你骂你师父我们就不打你。”自始至终,我没说一句话,5个人打累了就不打了。

自此以后,袁涛、谭建华两人随时找借口打我,40天不让我睡觉,谭建华还抢了我一双皮鞋,一件羊毛衫,不准我穿鞋子。彭华明抢了我的被子,袁涛抢了我一件羊毛衫,一件毛线背心,罗培华抢了我114元钱。

我要求见家属,国安队李佐说1、不准谈案情,2、不准揭露看守所秘密,3、不准绝食。他们终因为心虚,还是不让我见亲属。

后来下判决书了,定罪名为“我与某某认识以来搞地下切磋活动”,那意思是说,因为闲聊犯了法。我们谈的是如何作一个好人,谈谈自己的家庭、生活,这都有罪吗?!

我也没有做任何反社会的事,只是信仰上的不同,我之所以要写这些,是因为想要回我的自由、清白的同时,把这些国家的败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正的更正,邪的得到报应。

另:在德阳监狱二监区,恶警殴打大法弟子宋子明、龚元友。恶警崔维刚、610办的指使犯人莫小华、邱从军、刘怀福、陈某某毒打大法弟子唐刚义、杨友润、车长武、吴明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