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事:
您好!
本周二去了中国大使馆希望求得面谈以解决我护照的问题,很遗憾未能如愿,只得冒昧致函。
关于更新护照的条件是要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从道义和良心上来讲我做不到。
首先我要对得起您,我不能口是心非的欺骗您。法轮功的功理、功效和社会收益在99年之前就受到过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对法轮功的上千个褒奖中最初的两个就是中国政府颁发的。原人大委员长乔石领导的调查组曾对法轮功做过深入调查,结论是“法轮功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印象最深的一次调查是98年国家体委派三人小组在东北对法轮功進行的调查。当时他们来到长春与社会各界人士進行了座谈。我当天有空儿就跑去听。会场上有军级、师级的干部,有局长、处长,有导师、教授,也有从工厂来的工人,他们都是以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参加了座谈,讲述了自己身心受益的情况。这些节省大量医药费和促進社会精神文明的事实使调查小组的领导很受感动,并最后致辞祝愿大家炼得更好。他们原想收集到30例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例子就可以证明功效,却收到了一百例,其中全部曾是有医院病历的绝症、顽症患者炼功后好转或痊愈的例子,这些受益者全部留了家庭住址和宅电,欢迎调查小组的领导随时走访。
据当时的官方统计,在长春一地就有8万8千人修炼法轮功。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部深受欢迎的好功法、这么多的善良群众竟然遭受了残酷的打击和迫害。据说,当时的政治局常委中除了江泽民外,都不同意镇压法轮功。到目前为止,由个别人发起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经進行5年多了,据国家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内部透露,是动用了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国家经济资源来维持的。这样做的结果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严重后果。
新一代的国家领导人不会继续走这样的老路的。这么大的一场浩劫,这么大的一个冤案,如果一夜之间平反的话,为平民冤,很可能象文革结束时一样,一批参与迫害的人难逃法网。
这几年来发生的很多事情对我的心灵触及是非常大的。特别是以前在长春认识的两位朋友的死令我难以释怀,至今他们的音容笑貌在脑海中仍清晰可见。他们是张文亚和白晓钧,均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晓钧享年只有35岁。晓钧是我在东北师大的校友,因此对他的印象最深。他曾是师大哲学系教师,校报编辑。其学识和人品深受师生们的仰慕。在受尽折磨凌辱的1000多个日夜后,他于2003年7月18日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离开人世,遗体只剩皮包骨。据说,在他不行了的一个多月中,劳教所全然置之不理。当读到晓钧生前在狱中写给母亲的家书,我不禁泪流满面,菁菁校园再不见君面,而他在如此巨难面前,却仍坦坦荡荡。这也是我不能写“保证”的原因,我要对得起亡友的在天之灵,至少可以告慰他们我没有苟活在这个世上。(到目前已经证实的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016人,相信这只是冰山一角。)
同时,我这样堂堂正正的做人,我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信心,我对中国的未来也有信心,就在此时中国有无数的平民百姓不为金钱和权力、不畏酷刑和凌辱,实践着自己堂堂正正做人的权利,那么将来的中国也有望不会在“人整人”的运动中恶性循环了。试想如果没有“冷漠者、说谎者、被动服从者或利欲熏心者”们的推波助澜就不会出现扭曲心灵式的人整人的人间悲剧。有人说“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历史上树立起了崇高的道德丰碑”,我完全相信。有人时常给被打击的人扣个帽子,说“被国外势力利用”。在我来看,中国人口众多、人民勤劳勇敢,我们不怕外敌,我们怕政治运动。
我还想到另一个问题,比如,从我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我最终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中国护照,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寻求国际社会的同情和帮助,那么是不是也会被扣上“被国外势力利用”的帽子呢?由此我也想到,从92年到99年法轮功洪传7年之久,为什么没有人寻求国际社会的帮助呢?99年之后是不是被逼出来的?因为那么多的人被关押、被打死,又申述无门。就象始于去年的对江泽民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展开的诉讼,是不是也是被逼出来的哪?目前在各国的诉江浪潮看来还在风起云涌。那么,谁愿意与这名前领导人同流合污哪?谁愿意再为它背“黑锅”呢?不是有很多人在纷纷给自己留后路吗?
其实,作为生活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拥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护照,无论从中国宪法还是从国际公约来看,都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与生俱来应享有的。这也应是中领馆对海外公民所提供的最基本服务。而对海外法轮功学员所制定的拒绝更新或延期中国护照的“政策”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没有哪一位中国领导人敢出面为此承认或负责的,而且,这种“政策”本身是有损国家形象的。
说来说去还是恳请您力所能及的帮助我申请到新的护照,我还是想要做中国人!因为那里是生我养我的故乡,因为震撼人类历史的法轮大法从中国传出,因为那里有千千万万堪称人类道德脊梁的我的功友们。
最后真心祝福您及家人健康、幸福!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