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数据中心)从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的洪传准备阶段到现在,围绕法轮大法,这个世界经历了风风雨雨,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编者在现有的历史条件下,力所能及的收集和整理了以下真相史实,为方便人们资料查询的需要,先将现行稿公布;不足之处敬请世界各地的大法修炼者随时帮助我们一起予以补充和完善。
◇ 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长春首次将法轮功(即“法轮大法”)介绍给社会。
◇ 1992年9月,法轮功被确定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直属功派,传功范围为中国全国。
◇ 1993年7月30日,经中国气功科研会批准,中国法轮功研究会成立。
◇ 1993年8月31日,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
◇ 1993年9月21日,中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刊登报导《法轮功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康复治疗》,称公安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经调治后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 199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览会组委会成员身份参加于北京三元桥的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李洪志先生于12月15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作三场报告,博览会后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 1993年12月27日,李洪志先生获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荣誉证书。
◇ 1994年5月14、15日,李洪志先生在北京公安大学礼堂举办两场带功报告会,主办单位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 1996年4月起,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先后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共中央统战部申请成立非宗教法轮功学术团体。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并责令六名发起申请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找发起者谈话,正式通知不支持决定。
◇ 1996年6月17日,中共用官方媒体《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评论员文章,称法轮功宣扬迷信,是“伪科学”。这是中共首次以官方媒体的名义公开攻击法轮功。
◇ 199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 1997年初,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搜集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就此停止。
◇ 1997年11、12月,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分别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报告,表示服从中央决定,不再申请成立社团。
◇ 1998年5月,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年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
◇ 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本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的法轮功学员介绍炼法轮功的好处的镜头,来播放中国科学研究院所谓的院士、科痞何祚庥对法轮功的攻击,称法轮功为封建迷信。节目播出后北京及河北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以写信和直接到北京电视台讲真象,指出节目内容与事实不符。
◇ 1998年6月2日,北京电视台在了解情况后,承认上次关于法轮功的节目是建台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失误,重新播出了一个采访原当事人的正面报导作为更正。制作不实报导的一名责任人后被解聘。
◇ 1998年6月20日至22日,中共暗中指使人在《齐鲁晚报》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后,为消除负面影响,济南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善意的、平和的到报社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
◇ 1998年7月21日,中共以中国公安部一局的名义,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称法轮功为“邪教”,公安部并据此对法轮功实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后调查”的行动,包括对法轮功辅导员的电话、行踪进行监听和监视、取缔法轮功炼功点、强行驱散炼功群众、抄家、私闯民宅、没收财产等。
◇ 1998年10月20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 1999年3月4日,哈尔滨市法轮功辅导总站被哈尔滨市公安局评为拾金不昧先进单位。
◇ 1999年3月底,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法轮大法网站falundafa.org成立,目前有30多语种的法轮功书籍在该网站发表。
◇ 1999年4月11日,科痞何祚庥在中国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电视台用过的已被证明为不实的例子批判法轮功。
◇ 1999年4月18日至24日,天津法轮功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法轮功实情。
◇ 1999年4月23、24日,天津市公安局动用300多名防暴警察殴打驱散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抓捕45人。部份法轮功学员流血受伤。
◇ 1999年4月25日,万余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轮功学员前往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所在地中南海外上访。上访代表提出三点要求:释放天津被捕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了学员代表。天津被捕学员当天得到了释放。上访法轮功学员于晚九点左右离开。
◇ 1999年4月25日当夜,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信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称“共产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内部机密文件层层向下传达。
◇ 1999年4月27日,大连市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大连华北路进行集体炼功,声援北京4月25日上访活动。
◇ 1999年6月6日,中国当局首次审讯100多名参加过“4.25”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称“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讲话内容于6月13日在中共内部秘密传达。
◇ 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610办公室” 成立,由李岚清、丁关根、罗干负责,李岚清任组长。其任务为专门策划和驱动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镇压开始后,“610办公室”被定为正部级常设机构。全国各级“610”机构数以万计,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规模,经费充分满足,权力超乎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部门,只服从于党委,并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
◇ 1999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发表讲话,称人们有权相信或不相信某种功法,并表示即将镇压法轮功的传说是谣言。
◇ 1999年6月18日,为抵制暗中打压和维护修炼的基本权利,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从辽宁本溪市启程进京上访,本溪公安层层设卡堵截,致28次进京列车被堵在沈阳火车站一个多小时。经过警察地毯式大搜捕之后,500余名学员突破封锁于6月19日抵京到国务院信访办集体上访。该事件惊动了中央,被称为“6.19”事件。
◇ 1999年6月18日,由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法轮功网站“明慧网”(中英文)成立,一周后(6月25日)正式开通。明慧网在1999年6月推出时的全名为“法轮大法在北美,明慧网”,2000年年底易名为“法轮大法明慧网”。
◇ 1999年7月14日,潍坊及周边地区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到潍坊市政府信访办上访。7月15日凌晨,得到了市政府签章书面正式答复,公文内容包括: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攻击法轮功,准许法轮功学员在公共场所炼功,准许法轮功资料在内部发行,不对上访学员进行打击报复。
从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据公安内部调查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7000万至1亿。
◇ 1999年7月19日,江泽民在高层会议中正式宣布定案,用民政部的名义宣布全面“取缔”法轮功。
◇ 1999年7月20日,中共在中国全国统一开始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行动。同日,数万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后依法到国务院信访办和平上访,被抓捕,并被押送到北京市丰台体育馆、石景山区体育馆等各大体育馆临时关押。
◇ 1999年7月22日,中共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正式公开。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长篇批判文章。中共以民政部的名义发布“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的通告,公安部发布“六禁止”通告,包括“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象、徽记和其它标识;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宣传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法轮功活动;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继续抓捕法轮功学员,或强行将他们带到警察局观看电视宣传,抄家、抄书,焚烧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等。同时数以几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开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门和平请愿。请愿群众被驱散或抓捕。
◇ 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先生发表《我的一点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和善良的人们帮助解决在中国发生的危机。同日李洪志先生在纽约接受了英国广播公司的采访。
◇ 1999年7月24日,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中国大使馆附近的希尔顿(Hilton)饭店会议厅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多家中西媒体到会,另有1000余名学员在首都广场国家艺术馆和航天馆间的草坪接受多家中英文媒体采访。
◇ 1999年7月25日,李洪志先生在纽约接受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专访。
◇ 1999年7月27日,李洪志先生托人向中国驻美大使馆转交一封署名信,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打压,用和平对话方式解决问题。
◇ 1999年7月27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采取克制态度。
◇ 1999年7月28日,江泽民、罗干利用中国公安部发出对李洪志先生的国际通缉令,指控他试图推翻政权。国际刑警组织拒绝对此协助。5000多名大连法轮功学员到大连市政府前人民广场呼吁停止迫害。
◇ 1999年7月27日至8月1日,来自纽约、新泽西州和康州的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纽约联合国对面广场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 1999年7月29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在华盛顿DC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停止镇压。
◇ 1999年7月29日至8月6日,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温哥华艺术馆外连续九天呼吁世人了解法轮功真象。十几家新闻媒体到场采访并作正面报导。
◇ 1999年7月31日,李洪志先生发表声明对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深表遗憾。
◇ 1999年7月31日、8月7日、8月8日,法国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铁塔对面的人权广场呼吁世人给予支持和帮助法轮功。法国电视台、电台、国际广播电台、法新社等新闻媒体到场采访。
◇ 1999年8月4日,联合国世界公民联合会提出议案,谴责中国侵犯人权与基本自由。
◇ 1999年8月6日,25位美国参议员联名致信江泽民,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
◇ 1999年8月7日,美国新罕布什尔首届英文法轮大法交流会召开,约60人到会。
◇ 1999年8月8日,138名法轮功学员在海南省海口市万绿园公开集体炼功,并在被公安团团围住后坚持炼完。该事件后被称为“海口8.8事件”。
◇ 1999年8月8日,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市长向法轮功颁发自全面迫害开始以来第一个褒奖节日“李洪志日”。
◇ 1999年8月16日,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17岁女学生陈英在去京上访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骂、恫吓,被迫跳车身亡。明慧网于1999年10月25日公布了这起死亡案例和陈英母女的合照。“陈英”二字赫然成为明慧网公布的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名单上第一个名字。
◇ 1999年10月9日,新泽西州和费城的法轮功学员首次举办英文修炼心得交流会大会,即此次法会发言的第一语言为英语。为期一天的首届英语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顺利召开并圆满结束。来自新泽西、费城、纽约等地的百余名法轮大法学员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 1999年10月16日,明慧网上刊出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的报导。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诚种于1999年9月28日被带到武进市(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被强制服药及上电刑。
◇ 1999年10月2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江泽民在法国访问时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讲话,江泽民违背宪法,擅自以国家元首身份在公开场合宣称“法轮功就是×教”。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完节目后到天安门广场及人民大会堂上访被捕。
◇ 1999年10月26日,中共借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中共首恶江泽民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共以官方名义对法轮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走上天安门、信访办,被捕。
◇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违法文章。约6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展开横幅抗议非法定性,被捕。17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城楼上展开法轮功横幅,其中15名北京法轮功学员后被判4个月至两年监禁,另两名外地学员被押回原籍关押。
◇ 1999年10月28日,约30名法轮功学员于北京郊区举行了秘密新闻发布会,以真名和真实形像接受了来自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纽约时报等西方主要媒体驻京记者的采访和拍照,第一次将法轮功受迫害的详情从中国内地公布于西方媒体。美联社及路透社当天向外发布了消息,《纽约时报》、《南华早报》和欧洲数家报纸次日刊登了新闻发布会的报导和大幅照片。参加发布会的学员后来陆续被捕,其中蔡铭陶于2000年10月5日被迫害致死,丁延于2001年8月18日在承德监狱被迫害致死。
◇ 1999年10月30日,中共指使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并用各官方媒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谓“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该“决定”和“解释”未提及法轮功。后被许多追求个人利益或被中共舆论污染而不求甚解的人士误认为这是江泽民罗干等人同年7月20日宣布镇压法轮功的“法律依据”了。
◇ 1999年11月1日,中共以中国司法机关的名义,通过媒体公布已被关押数月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以及北京法轮功学员姚洁等四人被执行逮捕。
◇ 1999年11月6日、7日,澳洲首届英文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黄金海岸召开。来自澳洲各地及广州、香港、加拿大、新西兰等地的250多名学员参会。
◇ 1999年11月13日,中共江泽民集团以官方名义,首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司法”审判,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其中宋岳胜被判12年刑,陈元7年,江诗龙3年,梁玉琳2年,另有数百名学员被处以劳动教养三年。美联社当天(11月12日)报道了此事。
主动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陈援朝(男,52岁),因采用流氓手段罗织罪名达到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目地,被江泽民集团授予“二等功”、“一等功”和“模范法官”等。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四年后,据《海南日报》2003年8月13日报道,陈援朝2002年4月生病入院,当时病情很重、很疼,被医院确诊为肺癌。该报道发表之时陈援朝已经失去了动手术的机会。陈援朝于2003年9月2日死亡。
◇ 1999年11月18、19日,美国众议院、参议院分别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及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 1999年12月3日,中共将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名义秘密开庭审理李昌等四人的消息传出,千余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到场要求旁听被捕。
◇ 1999年12月6日,北京房山区52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周口店精神病医院迫害。
◇ 1999年12月26日西方社会与媒体关注圣诞节活动之际,中共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名义,以“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罪”等罪名份别判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和姚洁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同日法庭外千余名要求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被捕。
◇ 2000年1月5日,法新社报导,中国海外秘密情报人员已搜集了1000多个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
◇ 2000年1月19日,李洪志先生首次通过明慧网公开发表照片。这张照片的文字说明为:“1999年7月20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学员与世人”。这是1999年7月20日中国大陆的镇压全面公开登场后,李洪志先生首次公开向众弟子发表重要信息,也是特殊时期所有新文章、新讲法都在明慧网正式发表的开始。
后来此照片被收入《精進要旨》(二)时,图片说明改为“1999年7月20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世间。”
◇ 2000年3月23日,国际特赦组织在香港强烈谴责中国镇压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精神运动。
◇ 2000年4月25日,明慧网发表“华尔街日报: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的译文。原文发表于华尔街时报2000年4月20日,作者为华尔街时报记者伊安-约翰逊(Ian Johnson)。此文使法轮功学员陈子秀之死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2001年4月16日,伊安-约翰逊获得该年度美国传媒业权威奖项普立兹奖的「最佳国际新闻报道奖」。时报执行编辑保尔-斯特格(Paul E. Steiger)并就有关法轮功报导获奖一事评论道:“这是一个面对强大的警察反对报导的压力,以勇气和决心,通过敏锐有力的笔法将一个故事报导出来的范例。”美联社、路透社等均报道了伊安-约翰逊因成功报道法轮功案例而获奖的消息。
中国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关徐家小庄法轮功学员陈子秀(女,59岁)2000年2月17日被抓到潍城区政府临时成立的所谓“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城关街办点关押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2月21日上午被城关街道办事处活活打死后送至市立医院。2000年2月29日此案经明慧网首次被披露于世。
◇ 2000年5月,海外法轮功学员创办的网站“不惑网” 易名为“新生网”后改版推出。
◇ 2000年5月22日,李洪志先生自99年7月中共迫害全面开始后,首次在明慧网发表写于1999年10月12日的诗作《心自明》,在全球法轮大法弟子中引起强烈反响。
◇ 2000年6月15日,明慧编辑部发表文章,题为“近日内将有7月22日以来第二篇真正的新经文发表”,针对当时的假经文猖獗,首次预告新经文的发表,并首次公布李洪志先生“重大问题一定看明慧网的态度”的教诲。李洪志先生的原话为:“不是说明慧网没有错,但重大问题一定看明慧网的态度。我在明慧网上发表照片与‘心自明’,目的就是给你们树立一个可信的网站。”
◇ 2000年6月16日,李洪志先生的重要文章《走向圆满》在明慧网发表,着重强调了修炼人应该放下“根本执著”这个问题。
◇ 2000年6月26日,第一份用真实姓名公开声明自己在高压下所签署的不利于或放弃法轮功修炼的的文字材料作废的“严正声明”发表于明慧网。
◇ 2000年6月29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预言参考》在明慧网发表。
◇ 2000年7月2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随意所用》在明慧网发表。
◇ 2000年7月5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排除干扰》在明慧网发表。
◇ 2000年7月加拿大总督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写贺信祝贺法轮大法周。
◇ 2000年8月,加拿大副总理荷伯-格里(Herb Grey)及加拿大司法部长、文化传承部长等多位内阁部长共写信70封祝贺加拿大法轮大法周。
◇ 2000年8月由法轮功学员义务创办和维护的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英文)在美国率先成立。
◇ 2000年8月29日,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中央政治局秘书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并提出了撤销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
因起诉江泽民,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王杰在北京被捕。这是第一个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案例,原告直接受到非法处置。
◇ 2000年10月,美国、英国等地超过30名议会议员及大学教授首次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为200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
◇ 2000年10月28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放光明”法轮功电视节目在北美卫星电视台通过卫星和部份有线电视播放,覆盖面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 2000年11月2日,中国法院以非法印刷、售卖书籍罪分别判处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译)和刘景颂(音译)无期及20年徒刑。
◇ 2000年7月14日,法轮大法公告栏发表题为《重大问题看明慧网的态度》文章,呼吁全体法轮功学员刻不容缓的全面了解、大量传播明慧网所刊登的材料。
◇ 2000年7月18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慈悲伟大的师父》文章,向学员与世人揭示人类走过2000年大劫一事背后的深层真象,督促众大法弟子在史无前例的正邪大战和正法修炼中精進。
◇ 2000年9月26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严肃的教诲》的文章,记述了李洪志先生当时的最近一次谈话。讲话中,针对有关正法修炼的圆满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应如何在法上提高认识,针对学员中种种情况,李洪志先生对自己的弟子做了许多严肃的开示。
◇ 2000年10月8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义务创办和维护的“世界法轮大法电台”在美国旧金山开播。
◇ 2000年10月,中国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改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
◇ 2000年10月21日,8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自镇压后首次再度出席交流会并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李洪志先生著作《导航》。
◇ 2000年11月19日,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创办的“正见网”正式推出。正见网的前身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华盛顿DC法轮功学员创办的科学网,原来的科学网主要收集关于人类史前文明的资料及论科学的有关文章。
◇ 2000年11月24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关于迷魂药》的文章,公布李洪志先生对有关修炼弟子的教诲:他“不相信迷魂药能起到那样的作用。我们有的学员是因为自己有怕心,借以推托自己应该过的关。假如说迷魂药真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在药的作用下做了大坏事,那就要更加努力地在讲清真象上挽回自己的损失。”
◇ 2000年11月,“美国公众支持法轮功修炼者信仰权利协会”,简称“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 2000年11月29日,“澳洲公众支持法轮大法信仰权利”协会成立。
◇ 2000年12月1日,明慧编辑部发表李洪志先生题为《除恶》的文章,告诫众弟子:“对于我去北京的传言,大家都不要相信。我如果公开做什么或有新经文,一定会在明慧网上发表。不在明慧网上发表的“经文”一定是假的。所有流传这样“经文”的人,都要查一查假经文的来源,暴露邪恶。”
◇ 2000年12月9日,北美五大湖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安娜堡密执根大学召开,李洪志先生到场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导航》。
◇ 2000年12月23日,1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台湾台北市举行心得交流会。这是台湾首度举办跨国修炼心得交流会。副总统吕秀莲到场致词。
◇ 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忍无可忍》在明慧网发表。
◇ 2001年1月1日,至少有70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警察一度平均两分钟逮捕一名请愿学员。
◇ 2001年1月10日,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在中国被判三年劳教,近两个月后通过加拿大政府的干预提前获释。这是第一起国际社会成功营救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 2001年1月,“加拿大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 2001年1月4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创办的“法网恢恢”网站开始运行。此网站旨在整理揭露迫害法轮功案例和责任人名单。
◇ 2001年1月6日,首间明慧学校在美国华盛顿DC正式创立。此后世界各地,如澳大利亚的悉尼和墨尔本、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渥太华,台湾的多个城市,泰国、日本东京、韩国汉城,美国的纽约市、新泽西州、亚特兰大市、休斯顿市、明尼苏达州、科罗拉多州、芝加哥地区等地也陆续成立明慧学校。
◇ 2001年1月23日,震惊中外的嫁祸法轮功学员的“天安门自焚”惨案发生。中共以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名义,在一小时后向海外发布消息,称5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后改为7名。同日,明慧网发表法轮大法信息中心题为“中共制造自焚惨案,新华社造谣陷害法轮功”的声明,呼吁对事件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
◇ 2001年2月4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由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撰写的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指无人见过“自焚”中死去的刘春玲练法轮功。
◇ 2001年2月15日下午,欧洲议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支持中国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决议。决议指出,鉴于中国政府过去两年中对法轮功的镇压,已有5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2万5千多名学员被关在监狱、被送入劳改营和精神病院。已有137人在受到粗暴对待和酷刑折磨后死亡。决议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所有因为和平履行国际公认的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的权利而遭关押的无辜的人民。
◇ 2001年3月14日,李洪志先生获美国人权组织自由之家“团体宗教自由奖”。
◇ 2001年4月27日,法轮大法书籍在日内瓦参加一年一度大型国际书展。
◇ 2001年5月19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弟子的伟大》发表。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讲法。讲法内容后收于《导航》。“发正念”首次被提出。
◇ 2001年5月24日,李洪志先生被《亚洲周刊》评为亚洲50名最有影响力人物之首。
◇ 2001年5月27日,明慧编辑部首次发出全球法轮功学员同步发正念的通知。
◇ 2001年5月30日,江泽民因镇压法轮功等罪行被国际特赦组织列为2000年度五个“人权恶棍”之一。
◇ 2001年6月4日,因害怕法轮功学员大量向民众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中共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以对散发、制作传单、DVD、VCD、CD光盘者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及“颠覆国家罪”。
◇ 2001年6月10日,明慧编辑部发出通知,将北京时间每星期日三个整点定为全球大法弟子同步发正念时间。
◇ 2001年6月15日,23个国家的600多名法轮功学员于欧盟首脑高峰会议期间聚集于瑞典哥德堡,举行大型环城游行及新闻发布会,首次提出“SOS全球救援计划”,以唤起国际社会对中共虐杀和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关注。
◇ 2001年6月20日,“万家惨案”在中国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发生,法轮功学员李秀琴、张玉兰、赵雅云被迫害致死,8名学员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医院,另有4名学员被送往男队隔离。因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外界一度以为15名法轮功学员全数被迫害致死。
◇ 2001年7月起,包括美洲、欧洲、澳洲、亚太地区等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发起全球性大型徒步、汽车或自行车“SOS紧急救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行动。
◇ 2001年7月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法轮功在中国”新闻公告,呼吁中国释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
◇ 2001年7月17日,中国大陆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就弟弟彭敏与母亲李莹秀被虐待致死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起诉中国湖北省公安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第二号人物赵志飞。8月底,彭亮及武昌地区认识和帮助过彭亮的法轮功学员大批被捕,彭亮情况不明。
◇ 2001年7月20日,国际人权协会发布新闻公告,呼吁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和屠杀。
◇ 2001年7月21日,来自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0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肯尼迪中心音乐厅召开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导航》。
◇ 2001年7月底,马三家劳教所内130多名法轮功学员为抗议劳教所拒不释放劳教期满法轮功学员而集体绝食。
◇ 2001年8月起,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各国中领馆前发起绝食或静坐请愿,声援马三家劳教所学员,抗议镇压。其中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的昼夜24小时请愿持续坚持1年零9个月,至2003年5月仍未中断。
◇ 2001年8月,北美法轮佛法研究会联合编辑、金莲花出版社出版的《天地同向─褒奖法轮大法》出版,书中收入了自1992年至2001年600多个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俄罗斯、日本等各级政府及民间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中的一部分。
◇ 2001年8月14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发表声明,指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谴责中共以“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迫害法轮功。
◇ 2001年9月9日,在因故停运一年多之后,欧洲法轮功学员创办的“圆明网”重新开通,并易名为“欧洲圆明网”。
◇ 2001年9月13日,欧洲议会提名李洪志先生为2001年萨哈洛夫思想自由奖候选人。
◇ 2001年10月底,加拿大总理克里田(Jean Chrietien)在上海亚太经合会议(APEC)上第一次向江××面对面提出法轮功问题。
◇ 2001年9月27日,明慧网报道,当时短短的4个月(2001年5月至8月),据不完全统计,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报应突然死亡的警察和政府官员高达120人,另有325人仍在遭受受伤、车祸后的煎熬。
◇ 2001年10月31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向中国人民讲清真象》的文章,指出“无论身处何种环境,每个大法弟子都有责任向身边的群众讲清真象”,并强调要“更加全面铺开、更加深入、更加细密的向中国人民讲清真象”。
◇ 2001年11月27日,明慧编辑部发表题为《抓紧时间向可贵的中国人民讲清真相》的文章。文章指出:“久远年代之前,浩瀚大穹中,不同层次的宇宙体系的主和王,为了慈悲众生,为了法正乾坤的这一刻能得法从而救度其所代表的众生,历尽沧桑,忍辱下凡人间,進三界迷于尘世,受尽三界内低层生命欺侮,为生存也造业无数。多少至高之主、神圣法王,蒙难于三界以至人世中期盼得法。”
这篇文章呼吁全体大法弟子:“抓紧时间,通过各种层面的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深入细致的向中国人民讲清真象”,并提醒“如何理智、智慧地用对方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做好这一切极其重要,这不仅是大法弟子慈悲众生、纯正善念的体现,而且关系到对方是否真正能够得到挽救。”这篇引人瞩目的编辑部文章,标志着全球法轮功学员大规模讲清真象活动开始了一个新阶段。
◇ 2001年11月20日,12个国家的36名西人法轮功学员会聚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暴力拘捕,一天后被驱逐出境,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境。
◇ 2002年初,“台湾放光明网站”成立并于2002年2月2日刊登第一部由台湾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制作之《法轮大法在台湾(更新版)》。
◇ 2002年3月7日明慧网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于3月5日晚黄金时间,八个频道罕见的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象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且中间没有间歇。报道说,3月5日晚8时左右,长春有线电视网几十万用户正在收看电视节目,突然电影、新闻、财经等八个频道的节目切换成了法轮功真象电视片。法轮功创始人的镜头及世界各地大法弟子集体炼功的场面出现在众多大陆电视观众眼前。
江泽民密令“杀无赦”。从3月6日到3月9日,长春市1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被刑事拘留。
3月8日,李洪志先生在明慧网发表题为《用正念看问题》的文章,称“目前大陆大法弟子利用电视向人民讲真象是在揭露邪恶的迫害,是在救度被邪恶欺骗所毒害的众生,是慈悲伟大的举动。”“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也不要再因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讲清真象中的所为。”
3月20日明慧网报道,
在江泽民的直接压力下吉林省警察一直在大搜捕。明慧网报道,3月5日至3月24日期间仅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就有5000多人被绑架,至少8人被迫害致死,大部分遗体被恶警秘密火化。其中已知的有:①34岁的吉林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沈剑利(女)于3月6日被抓,同年4月下旬被当地公安迫害致死;她的丈夫郑炜东也是法轮功学员仍在关押中,他们4岁的女儿由友人照顾。②3月11日晚,34岁的刘海波被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酷刑逼供直至次日清晨1点多时警察发现刘海波心跳停止才住了手,送120急救中心,但人已经死亡。③3月16日一名男性法轮功学员(30多岁,工商银行员工),被长春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活活打死。④3月18日,法轮功学员刘义(男,34岁,家住长春绿园区青年路),也因抵制邪恶迫害,被长春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打死在该刑警大队办公室里;警察并24小时监控死者家属并严密封锁消息。⑤3月20日,54岁的女学员李淑芹遭长久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长春第三看守所被摧残致死。⑥侯明凯遭“610”以悬赏五万元并晋升二级官职为条件大肆搜捕,于8月21日被抓,两天内即被迫害致死,8月23日被秘密火化。⑦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李容(音)在3月末4月初极短时间内被迫害致死。⑧2002年9月,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主要插播者之一的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2003年12月26日离开人世。
◇ 2002年3月30日,中国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刊登李洪志先生两篇诗文,后责任编辑被收押。
◇ 2002年5月8日,明慧编辑部通知,从北京时间5月8日开始,全球法轮功学员每天四次于北京时间早晚6点、12点统一发正念。
◇ 2002年5月12日,中国内蒙、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河南、湖南、青海、陕西、甘肃等十个省的地方电视台“村村通卫星广播电视”在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中攻击法轮功的节目时突然中断三分钟,直到节目停止。
◇ 2002年5月14日,罗马教皇保罗二世接见法轮功学员并祝福法轮大法。
◇ 2002年6月,江泽民访问冰岛,70余名欲入境抗议镇压的法轮功学员因“黑名单”一度被拒入境。冰岛450名社会名流联名登报向法轮功学员道歉,近3000名冰岛民众自发游行抗议江泽民践踏人权及冰岛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入境。
◇ 2002年7月17日,澳洲法轮功学员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澳洲光明网”正式成立。
◇ 2002年8月16日,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判定中文城市电视台转播中国新闻,把谋杀者与法轮功联系起来的做法是不公正、不适当的,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有关暴力守则》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主编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中的四条规定。中文城市电视的负责人表示接受裁决。
◇ 2002年8月17日左右,中国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等地有线电视台被插播法轮功真象节目《历史的审判》等。
◇ 2002年8月,北京房山一带电视台播出法轮功真象片两次,保定东部地区三次,每次插播时间至少70分钟。
◇ 2002年8月23日、27日,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河北保定北部地区、涞水、易县、涿州、高碑店、徐水等地区于晚上黄金时间7、8点钟成功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见证》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两次播出时间均达70多分钟。
◇ 2002年8月27日,中共在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出动多辆警车和大量荷枪实弹的武警,追截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的法轮功学员,并开枪射击,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被撞烂。6名法轮功学员后被中共以国家安全部的名义逮捕。
◇ 2002年8月27日,世界精神病学大会决定派遣调查团到中国,调查中共当局滥用精神治疗迫害有不同意见民众的情况。
◇ 2002年9月6日,中国甘肃白银市白银公司的有线电视节目中被插播法轮功录像片,持续时间约15分钟。
◇ 2002年12月29日,2002年台湾法会召开。5000名学员代表参加。内政部许应深次长、台北市马英九市长,台湾大学校长陈维昭到会致词。吕秀莲副总统致贺电。
◇ 2003年2月15日,15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讲法并于镇压后第一次在大型心得交流会上公开答疑。
◇ 2003年6月5日,冰岛信息保护专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决认定冰岛司法部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为非法。
◇ 2003年8月1日,明慧网公布消息,大陆法轮功学员于华南某市郊区用定时器控制的大功率无线发射技术成功播出法轮功录像片《见证》、《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时间达几十分钟,数万民众收看了录像片。播出节目的法轮功学员安全撤离。该报导称,大陆法轮功学员已设计并生产了一大批电视发射机和调频广播发射机,并有防止设备被定位技术,可供更多法轮功学员使用。
◇ 2003年9月30日,“全球审江大联盟”在美国华盛顿DC宣布成立,联盟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包括“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法轮功之友”和“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在内的100多个组织和个人加盟。
◇ 2003年10月15日,明慧网报导,受国际舆论和海外起诉压力,中共将中国大陆各省的一些“610办公室”改称为“清理邪教办公室”,对外则谎称“610办公室”已被“撤销”。
◇ 2003年11月3日,明慧网公布消息,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讷河市成功插播电视,放映法轮功真象节目,约600户人家收看。
◇ 2003年11月3日,明慧网公布消息,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庭允许法轮功学员上告华侨时报和作者何兵藐视法庭令的法律程序继续进行的判决书将被载入加拿大法学文摘主权法律报告(Dominion Law Reports)。
◇ 2003年11月8日,由北美非盈利民间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的分析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影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 2003年11月14日,明慧网“迫害物证收集委员会”发布《关于妥善收集保存物证的通知》,号召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妥善收集和保存大陆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各类物证,并寻找机会安全的将迫害物证传递到海外。
◇ 2003年11月29日,美国各地及部份其他国家的约1500名法轮功学员在亚特兰大召开2003年美东南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会讲法并答疑。
◇ 2004年1月20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代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渥太华代表将和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先生(David Matas)在加拿大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已向加拿大政府官员递交了包括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内的1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其有关证据。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的皇家骑警已为此备案,被控官员一旦踏入加拿大即展开调查。1月底被列入骑警监视名单的迫害责任人增至45人。
到2005年3月止,
◇ 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法轮功修炼者,还有更多地区的民众正在陆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 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25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法轮功》已被翻译成30种语言并出版发行;还有更多语种的翻译正在進行过程之中;
◇ 世界各地有大约110个法轮功网站;
◇ 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及感谢,已达1223项(其中美国1051项,加拿大135项,澳大利亚12项,台湾9项,欧洲6项,新西兰、日本、印度尼西亚、秘鲁各1项,中国1999年以前6项);
◇ 明慧网已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935名;
◇ 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死于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1600人;
◇ 被判刑法轮功学员超过6000人;
◇ 未经审判被劳教法轮功学员超过10万人;
◇ 2001年中国某劳教所副所长透露全国关押法轮功学员21万人;
◇ 被逮捕人次超过几十万;
◇ 据北京公安内部消息,到2001年4月为止,到北京上访被抓捕的、有登记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达83万人次(不包括许多不报姓名和未作登记的);
◇ 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千名;
◇ 无数人被送入“洗脑班”;
◇ 无数人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
◇ 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 为镇压法轮功而动用的财力达国家经济资源的1/4,如:
+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及“610办公室”人员达数百万,每年开销达上千亿人民币;
+ 2001年2月27日拨款40亿元人民币,用于安装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器等;
+ 2001年12月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洗脑中心或基地;
+ 2001年公安内部透露,维持天安门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为一天170万至250万,合一年6亿2千万至9亿1千万元;
+ 据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
+ 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于“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
+ 为防止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被再次插入法轮功画面,国家花费10多亿元将卫星无线传播改为光缆传播;
+ 2002年3月至6月三个月间,为防止法轮功再次介入有线电视,长春市出动大量机关干部并另外雇佣800多人,对所有电线杆进行24小时看守,人员花费共100 多万元;
+ 山西省某劳教所搬迁工程总投资1937万元;
+ 用金钱刺激和鼓励迫害,如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某曾得5万元,副所长邵某3万;
+“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数千乃至上万元;
+ 监控网上信息的网络警察达几十万;
+ 派遣大量特务到海外活动,仅美国南央坊南加州特务人员就达上千名;
+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无偿经济援助以换取在联合国人权会议等场合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谴责的动议投反对票;
+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钱影响与中国有商业往来的独立媒体、购买播出时间和广告时段、利用政府人员任职于独立媒体等手段影响和控制西方发达国家中文媒体。
◇ 2004年7月9日,深圳市南头中学教师王晓东(Wang,Xiaodong,女 ,34岁)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网公布,至此明慧网上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达到1000人。
◆ 1999年全面迫害开始之前大陆媒体对法轮功的正面报道;
◆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案情介绍、性别/年龄/地区分布统计数据、各省死亡案例统计;
◆ 来自世界各国政府与机构的支持与鼓励;
◆ 法轮大法书籍出版和发行情况一览;
◆ 世界各地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一览;
◆ 全球各地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国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一览表、全球各地控告迫害法轮功学员之中共官员一览表、全球各地控告“610办公室”(也称“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首脑一览表等。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6/52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