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

山东胶州五名犹大遭恶报身亡

8月3日晚8时左右,山东胶州籍犹大刘方彩开着一辆白色轿车,并拉着另外四名犹大,其中有胶南的宋新忠、张金芳、青岛王云芳(音)、临沂1人,欲到临沂地区散布谎言,在行至日(照)东(明)高速公路平邑路段时,突发车祸,该车钻入一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底下,造成五人全部死亡,无一全尸,死状惨不忍睹。近期来,上述五名犹大在山东青岛地区的乱法活动极其频繁、猖獗。它们对师父对大法所犯下的罪业已不可饶恕。希望这个惨痛的教训能使那些目前仍然邪悟的人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赶快停止邪悟游说,立刻闭上被魔利用的嘴,否则等待你们的也将是无比悲惨的天理报应。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恶报实例

董振兴:北阎庄书记,五十多岁,带头迫害、举报大法弟子,得肝癌死亡。

刘旺:49岁下伍旗镇政府恶人,打骂大法弟子,诬蔑师父和大法。后得血喉癌死亡,遭到了恶报。

杜华甫:70多岁,下伍旗镇良官屯村退休工人。大法弟子跟别人讲真象,他到了跟前,开始反对大法、诬蔑大法。立即摔倒,抢救无效,现世现报。

赵晓光:33岁,下伍旗镇政府人员,参与破坏大法,遭煤气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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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