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初到美国,由于语言不通,给讲真象带来一定的障碍。那时候,我去给西方人递一份资料,他问什么我也听不懂;给华人递资料,他们有的爱理不理的,甚至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看着我,有的还骂说:“你一天赚多少钱”等不堪入耳的话。这时我心里就急得都不知说什么好,其他同修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以平和的心态,一边跟着一边讲真象。就是这样促使我从内心发出一念,我一定要善用我现有的条件,溶入美国华人家庭中去讲真象。
2001年底,我第一次走进美国华人家里去当保姆。这家的男女主人都在政府部门工作。开始一段时间,一谈起法轮功的一些真象以及我个人修炼后的身心变化,他们都不是很理解,叫我只能在自己的房间放讲法录音,不能让小孩听,书也不能带入小孩的房间,还说了一些对师父不理解的话。通过近一年的接触,我把自己当作一个炼功人,堂堂正正修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去多想别人,出现问题先找自己的不足,摆正学法、炼功与工作的关系,利用凌晨和晚上这段时间来学法炼功,其余时间尽心去照顾好小孩和一些家务工作。过程中不忘大法弟子要做的事,就是既不神神叨叨,也要抓住时机向他们讲真象。对他们提出的:江某某为什么要镇压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法轮功大集会和做真象资料的钱从哪里来?等等,我都一一作了解答。他们对我逐渐从工作质量上的认同,上升到对法轮功的理解。我善意建议他们,如果要进一步了解法轮功,请不要带任何观念去看看《转法轮》这本书。最后,他们夫妇俩都看了书,小女孩也学法炼功,男孩也听了十遍师父讲法录音。他们逢年过节送给我红包,我都不收。他们说:“听你老打电话讲法轮功,你就将这钱买电话卡吧!”我说:“谢谢你们对法轮功的一片心意!”
女主人有一次在电话中得知她父亲病了,住进了北京301医院,她就对父母说:“你们炼法轮功吧!”不知道真象的母亲说:“你想把我们往火坑里推呀!”可见邪恶误导到了什么地步。还有一天午休的时候,女主人和她的几个西方同事谈起了法轮功,有的同事说:“肯定有单位给法轮功捐钱,不然能维持到现在吗?”女主人就说:“这事我最清楚,我的朋友就是炼法轮功的,她每次参加活动,都是花她自己省吃俭用的钱。”下班回来后,她告诉我:“你看连美国人都不相信法轮功没有社会上捐助的钱。我今天替你们说话了,最后他们都相信了。”她还对我说:“幸亏我第一个认识的法轮功就是你。”
男主人在几次与北京的老领导通电话时,都是正面讲了法轮功在海外的洪传情况。有一次他参加了五十几位老同学的聚会,有的人议论法轮功不好。他当着众人的面说:“我能把一个儿子和整个家都交给一个法轮功,如果法轮功不好我能这样做吗?”使得那些人哑口无言。
最后因为住得太远,我提出不做了,他们都说:“那你还是帮我们找一个法轮功吧!”
第二家,女主人是一家公司的业务主管,家里有8岁的小女孩。开始给她讲真象,她很不想听,并说:“你信了,你就炼你的,我们不反对,不想参与,也不好表态。”我给她真象资料,她说没时间看,不要浪费了。经过短短两个月接触,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谈法轮功在我身上发生的奇迹。她被震撼了,最后说:“原来法轮功这么好,我应该了解了解。”我就把《转法轮》及真象光盘送给了她。她告诉我,她先生在大陆开公司,长住在中国,有时每个月会回美国一趟。可是自我到他家近一个月,男主人一直没外出,整天坐在电脑房看电脑,我觉得奇怪。当女主人给我发第二个月工资时,我问她情况,她说:“实话说,先生与朋友在中国的公司破产了,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我们不想让你知道,你如果走了,以后我们就再也找不到你这么好的人了。我们宁愿克服点困难,也想把你留下来。”我说:“现在每天的工作,只做到上午十点半就做完了,我们炼功人做事要想到别人,不能这样多拿你的钱。”她说:“以前在我们家当保姆的,从来没有一个说事情少,都是抱怨事太多,是你动作快,效率高。”她还说:“很喜欢你这种主人翁精神。”我说:“你先生找到工作后,需要时我还会来帮忙。”
第三家女主人是餐厅老板,每天都忙到很晚。有一个6岁的女孩和9岁的男孩。她要求我晚上要照看两个孩子睡觉,睡觉前要讲故事。讲什么故事呢?我想,就给他们讲法轮功吧。但是一开始思想有顾虑,怕小孩告诉他们母亲。转念又想,告诉人家法轮大法,是最神圣的,不应该有不好的想法,心一定要正。就这样,我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以修炼人的心态去引导两个小孩。他们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差,生活起居的一点一滴,连刷牙、洗脸、洗头、洗澡拧毛巾,我都耐心的教他们,把他们看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每天晚上都给他们讲真善忍的道理,要讲真话,如果骂人、打人、偷东西就会失德,要听父母的话,做个好孩子,还教他们背经文、唱大法真象歌、炼功。两个孩子变化很大,小女孩说,我炼功的时候好舒服,好像在蓝蓝的天空中飞一样。她经常在等校车时、在学校和其他公众场合盘腿炼功,有时还问我:“奶奶,如果一个小孩偷东西、打人,德都用完了怎么办?”我说:“那就真的死了呗。”一次她放学回来,告诉我说:“我妈妈今天要了很多德。”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个小偷把我妈妈包里很多钱都偷走了,那小偷就会给我妈很多德。”小女孩打电话给亲戚时,都说她在炼法轮功。她叫她妈妈也炼,她妈妈说:“我老了”,她就把大法书签上一位老奶奶的照片给她妈妈看,说:“比你老的都能炼。”她妈妈笑了。每天放学回家,两兄妹就大声的唱起“法轮大法好”,听说他们在餐厅里也唱,顾客们都听到了,真的起到一个很好的洪法作用。
小孩的外祖母住在纽约,退休前是个副局长。她对法轮功有误解,怕两个孙子给我带坏了,特意赶过来看。开始见到我时态度冷淡,问我:“你今年多大年纪了?什么时候开始炼法轮功的?”我以祥和的心态,用亲身经历谈法轮功在我身上发生的奇迹,如:一些被医院判为治不好了的疾病炼功后好了。这时她被镇住了,在事实面前她不得不改变态度。一天下午她要外出,两个孩子要跟着,她说:“天气太热,你们在家好好跟奶奶炼法轮功。”我给她几盘真象光盘,她都看了,也看了《转法轮》,叫我把炼功带给她,她回纽约也要炼功。两个孩子的妈妈虽然没有深入去了解大法,但她对大法有好印象,她说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到她的餐厅吃饭,个个都很善、很好。
餐厅老板请了两位厨师,都对大法有误解。有意思的是,其中有一位是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目击者,他说中共假不了,他亲眼看到火烧起来,警察马上灭火。我说的确有人点火制造假象,但不是法轮功学员。我送真象光盘和资料给他看后,他没话可说了。另一位厨师,说法轮功这么有本事,怎么他朋友母亲炼功也没治好病。我说:“法轮功的书里讲,你带着治病的目地来,什么都得不到,要按照真善忍标准一点点的做好,才真正能好病的。”我举了些具体例子,最后他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为他们明白真象而高兴。最后,因为需要帮朋友带孩子,我提出来要辞工。这样,不到两个月,我又走了。后来朋友的母亲来了,我又来到了第四家。
当时通电话时,女主人问我多大年纪了。我说快57岁了,但别人说我看起来比较年轻。谈妥了之后,我带着行李箱来到他们家。女主人说:“你快57岁了?真的不象,讲话、走路都不象,精神也好。”她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能这么好。这样就有了讲真象的切入点。我说我原来身体不好,都不能自理生活,还要请保姆来帮忙,炼法轮功后一切都好了。一听“法轮功”三个字,女主人表情有些严肃,说她朋友的亲戚也炼法轮功,有些做法让她无法理解。我说,没做好的是他个人,而不是法轮功教他不做好。师父告诉我们在哪里都做个好人,做事先想别人。在单位里要做个好职工,要对得起老板给的工资,在家里要做个好妻子、好丈夫、好媳妇、好孩子等。她说,你这话我好理解,下次再谈。
这家主人有两个男孩,一个6岁一个9岁。小的孩子被医学诊断为弱智,至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家里很多东西都被他毁坏了,有时还打妈妈,稍不顺意头就往墙上撞。女主人常常因此而伤心落泪。一次,在谈话中我告诉她很多小孩因学了大法而变得健康聪明,也很听话,少让父母操心。女主人很受启发,说:“那你就教我的小儿子炼功吧。”我说:“我建议你还是不带任何观念看一遍《转法轮》再说吧。”
很快,她就从书店买了一本《转法轮》开始看起来。两天后,她发现右眼下长了好几年的一个小瘤变软了,她告诉了先生,她先生说:“别太敏感了,你觉得好就炼。”可再过两天,奇迹出现了,那绿豆大小的瘤子掉下来了。她很兴奋的跑来告诉我:“法轮功真的是那么神奇!”我说,多少被医学判为患了绝症的人都炼法轮功好了,她很激动。
有一天晚上,女主人拉着小儿子进了我的房间,我就跟她讲大法的美好、师父的伟大、江某某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等真象。她听着听着,眼圈红了,对孩子说:“看来阿姨是来救我们的。”这时我哭了,真心体会到师父说的以不同方式救度众生的内涵。(不是原话)就这样,她自己上网购买了好几本大法书籍和师父讲法录音带等,师父在各地的讲法她都看了,她走入了修炼的行列。我真为她高兴。一次,她拿了100块钱,说是让我用来做什么都行,言下之意是支持大法。我不收,说师父讲大法不存钱不存物,她就买了两百块钱的邮票寄真象资料。我对她说,小孩每天都要请心理医生上课,几年来花费也很大。她却笑着回答:“你们做了那么多,我只是做了一点点。”在几次同学聚会上,她都告诉同学们她现在也炼法轮功了。有的同学说,大家都知道你家孩子的事情,都为你担心,但没想到,再见面时,其他同学都在抱怨家里这个不好、那个不行,就是你没有抱怨,精神也很好,真让我们放心。 一天她和先生交谈,她先生也承认她现在心情比以前好,不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生气。就在他们谈话的时候,从来就只能模糊的说几个单词的弱智孩子清脆的喊出了两句“法轮大法好”,接着开始唱“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歌曲。女主人激动不已,她说这歌曲连她自己都不会唱,“真是大法显神迹啊!”
在这两年多,我深深感到,溶入美国华人家庭去讲真象,是师父给我救度众生、证实法的机会。以上是我的一点体会,说的不对的,请同修指正。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2004年华盛顿DC法会发言稿)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7/51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