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集市上发真象资料

【明慧网2004年7月18日】2004年4月12日集上,我去发资料时,遇见一个卖衣服的,我送给他资料时,有两位男士急于向我要天安门自焚光盘,当时因我没带,我答应他们下午拿来。下午我去送光盘时,那位上午接资料的人把我叫到跟前告诉我:“那天我去赶中村集,有一位大姐也给了我一张你们法轮功受迫害的资料,我看了真气。”他边说边举着资料。当时我有点担心,对他说:你不要这样举着资料,我怕集上有便衣巡逻。因为我曾经在集上发资料被举报过,遭到恶警抓捕,虽然在师父的呵护下和同修们齐发正念的帮助下闯出了魔窟,但毕竟是有损失,所以我不想因他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谁知道他没有一丝害怕的表现,竟严肃的说:“如果谁问我资料从哪里来的,打死我也不会说出是谁给的!因为你们太好了。”这时,旁边一个卖鞋的也说:我看你们这帮人是挺正的。又指着一份资料上江××的头像说,“它是不行了,完蛋了。”

听到他们这番话我非常的高兴,我知道他们是真正清醒了,明白了大法的真象,得救了。我又告诉他们,把资料一定多传几个人,他俩齐声答应,说一定往外传,多传人。

我上次因为发资料被抓后,有同修讲,不应上集发资料。师父《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中说:“再有,你们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讲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过中来不及说话你都要把慈悲留给对方,不要失去该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缘的。”我想,如果资料都能随身带,现在卖东西的到处是,都可以随手给他们一份。人多传的快,即使有不爱看的,在多人的影响下也爱看了。当然,在散发资料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安全问题,要保持强大的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