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炼功的权利
由于劳教所阻止我炼功,我采用绝食的方法争取炼功的权利。在此期间,警察和我谈话,对我威逼利诱,并列举了各种整人的办法来吓唬我。我也借此机会告诉他们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向他们洪法。后来劳教所警察的领导跟我商量:每隔两天给我找个房间让我炼一个小时。言外之意很清楚,就是不能向别人讲,实际上就是偷着炼。因为我争取炼功实际上是向政府要求大法修炼者的炼功权利,而不是为满足自己修炼的需要。所以我向那个警察讲“这不是一个好办法”。
当我绝食绝水到很难受的时候(嘴里发粘、发臭),负责看我的劳教犯人劝我说,你就偷着喝点水,要不你的命就保不住了,谁也不给你说出去。我当时想: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用自己的生命证实大法,现在普天的众神都在注视着我,我必须走正自己的路。
在此期间,劳教所的同修知道我的情况后,曾有过一次集体绝食,大约30人参加。警察当着同修的面强行给我从鼻子里下胃管灌食。
我绝食绝水到第8天的时候,一个为劳教所做工作的劳教犯人偷偷告诉我说,警察正在让他写假材料,说等我死了之后,向外说我是自杀,以此来破坏大法。我当时心里一震,考虑后我向他们说我开始吃饭了,我要用其他的方式争取炼功的权利。
我吃饭几天后,就开始晚上起来打坐炼功,当时想自己应该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所以炼功并不回避警察。每次警察看见我炼功之后就用电棍电我。当时我觉得这是过关,就不断地默背《洪吟》以使自己保持正念,“圆满得佛果,吃苦当成乐……”。其实大法弟子根本就不应该遭受任何迫害。后来有一次警察在电我的时候电棍突然坏了。
由于我每天坚持炼功,警察又从别的中队借来了一个高压电棍,一触到我就打一个跟头。当我连续摔了几十个跟头之后,警察的电棍脱手了,因为他电到自己的手了,电棍掉在地上又摔坏了。
后来有一个阶段,当我晚上打坐炼功的时候,有的警察就假装没看见,有的警察看见后只讲一句让我睡觉。也就是说我在劳教所里基本上可以炼功了。
后来情况变了,警察找到我说:现在别的中队的同修有人要求调到这个中队来,原因是这个中队可以炼功。警察讲如果是你一个人的问题都好说,现在这种情况可就不好办了。然后他们就用更邪恶的手段对付我炼功。后来我想这已不是我自己突破过关的问题了,而是整体的大法弟子突破邪恶迫害的问题了,现在暂时可能还不做不到,所以就没再坚持下去。
在此期间有一次,一个姓杜的警察见我炼功后,把我叫到一间没人的屋子里,用警棍(硬胶皮棍)狠命地打向我的前胸、后背,几乎每一下都将我打倒在地,每一次我都从地上爬起来。后来我想怎么打起来没完了,那时我还不知道发正念铲除邪恶,或者让凶手现世现报,于是就把腰挺得更直,心想,打吧,打死我也不怕。警察突然不打了,开始用棍子捅我,不知怎地把我的额头捅破了一个口子,鲜血滴了一地,警察才住手。此时我的前胸、后背已是道道血痕,都花儿了。这是发生在2000年春夏之交的事。
二、拒绝写任何文字性的东西
我在劳教所一直保持着一种态度“我修炼没有错,我不需要改造”。所以拒绝写文字性的东西(包括作业和其他与改造有关的东西,也拒绝帮别的劳教犯人写,因为当时想“人就像一个容器,装進去什么就是什么。”《溶于法中》)可能因为我有过绝食和炼功的表现,所以针对这件事警察并不难为我。
后来我觉得同修们应该整体提高。就和同修讲不应该写那些东西,于是大家都不写了。这下警察不干了,开始采用电棍电,不让睡觉等各种手段针对我们。
有一天,警察(方、林两人)把我们5个叫到电视房大屋子里,打我们的耳光,一个一个地打,每一下都使我们几乎摔倒。一个同修被连续不断的打了1小时零6分钟,最后我们几个的脑袋全都被打变形了,一个同修的眼睛已经充血了,我的嘴角和鼻孔也都出血了,鲜血滴到地上。警察并不罢手,又拿来电棍电我们,从晚上9:30左右一直到凌晨3:00,两个警察一直打了我们5个多小时才算完。打我耳光的警察在洗手时,手都肿起来了,握不上拳了。
后来管教科表示,我们几个坚持不写作业的可以不写作业。在这期间我又拒绝参加考试等,因此而被加期2个月。
三、不配合邪恶的要求
这次挨打以后,我的耳朵后面肿起了一个大包,而且越来越大。警察由于心虚,让我去治疗,我拒绝了。当时我参加劳动是在室外(篮球场上),已是冬天,凛冽的寒风吹到我身上,那个包破裂了,脓血不断地滴到地上、衣服上。我还是坚持着……,后来滴脓的伤口开始干燥愈合。身边的劳教犯人都说挺神奇,不用医治自己好了。
这时警察来“关心”我,强行给我的伤口处贴上胶布。我坚持把胶布揭下来,他们就用手铐将我铐住,后来警察觉得总铐着我也不是个事儿,就恐吓我,用镐棒儿,农村种地用的一种农具,打我,用各种手段折磨我。我一直坚持要把那没用的胶布揭下去。最后魏姓警察自己把我伤口处的胶布揭下来,嘴里还念叨着,“不用你揭,我给你揭”。我也很高兴。
此后,这个魏姓警察对我耿耿于怀,多次找茬拿电棍电我、打我。有一次,他把我叫到一间放被褥的屋子里,找来四个劳教犯人按住我,用布把我的嘴堵上,用电棍电遍我的全身,最后觉得我的手比较敏感,就把电棍使劲顶到我的手上,并找来一个张姓警察用电棍电我的脚。后来我的手被电棍捅破了,皮开肉绽,恶警就把电棍捅向露肉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该警察重复地问我两个问题:“大法好不好”?“修炼错没错”?我坚决的回答“大法好”!“修炼没有错”!
那次电完我之后,我的两个手都肿起来了,并起了很多水泡,之后水泡处的肉一层一层向里烂,半年后才痊愈。
四、破除邪恶的洗脑安排
后来,劳教所又直接针对大法修炼者办了个学习班强制洗脑,半天洗脑,半天练队,并说在百日之内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修炼者“转化”。当时我意识到这是针对大法来的,不能听从其安排,就向警察说,我不参加“学习班”,也不练队!
在练队的时候,我就站在边上看同修们在那练,希望更多的同修和我站到一起。在此期间,我考虑可以利用“学习班”大家坐在一间屋里,和同修互相交流一下想法,就和大家坐在了一起,找机会和同修交流想法:应该破除这些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不应该练队等等。一有机会就一起学习师父的经文。当洗脑班上放那些破坏大法内容的录音时,我就出声背诵师父的经文。
后来再练队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同修和我站到一起来了。等将近一半的人拒绝练队的时候,劳教所里针对大法弟子练队的这种形式就没有了。然后是我们修炼的人一个一个从洗脑班那间屋子里走出来,拒绝参加“学习班”。最后这种“学习班”洗脑的形式也不存在了。
劳教所里有时给我们开一些会,会上有那些邪悟的人念破坏法的文章等。当时我想,台上的人在念破坏大法的东西,台下的大法弟子坐在那里无论听或不听都是对修炼人、对大法的一种直接侮辱和迫害。一次开会的时候,当台上开始有破坏大法的内容时,我就站起来走出了会场。在会场外的警察(很多)好像没看见我一样,过了一会儿才过来问我,谁让你出来的?我说里边在破坏大法,我不能在那儿呆,所以就出来了。那些警察好像觉得我应该出来似的,并没有难为我,还不时有警察过来聊两句,我和他们讲江泽民集团破坏大法的事实。
在劳教所的这段时间里,警察用“打、电、不让睡觉”等各种手段迫害大法修炼者,逼着修炼者所谓的“转化”,非常邪恶。因为在邪恶的控制范围内随时都可能有迫害的事情发生,为了使自己保持正念,我一有机会就背法,一有时间就背。在那种环境下很难看到师父的讲法,只能这样弥补一下学法少的欠缺。
五、拒绝参加劳动
2001年9月份,我被做为头号“反改造分子”转送到另一个劳教所,这时我悟到不应该参加劳动了。因为开始進劳教所的时候想给警察们一个了解大法修炼的过程,那时努力的干好活,多干活。可后来情况就变了,邪恶的警察利用了我们大法学员的善良,经常强迫我们劳动到凌晨3:00左右,有时甚至一直劳动到天亮,第二天早上继续干,还以劳动不好打骂我们。我认识到劳动是劳教所迫害我们的一种方式,所以我开始拒绝参加劳动,给他们(警察)的理由是我修炼没有错,我不需要改造。
六、绝食绝水抗议加期迫害,重获自由
开始,不法人员给我定的劳教时间是一年半,后来又给我加期一年(中国的劳教政策最多加一年)。我在劳教所期间顶着邪恶的压力争取炼功、不写作业、不参加考试、拒绝参加洗脑班、拒绝练队、拒绝参加有破坏大法内容的会、不参加劳动等。我都做到了或不同程度的做到了。对于邪恶的加期迫害,我开始绝食绝水,靠被动進食维持生命9个月的时间,一直到劳教所给我的加期期满。当时迫害大法的不法官员对大法弟子的政策是加期期满不转化者,重新劳教,送其它劳教所。
在我这次绝食绝水期间,警察用各种卑鄙手段让我吃饭,电棍电遍我全身,嘴都被电的肿老高,还用自来水管往嘴里灌水等。后来,单位把我从劳教所接出来后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当时我的体重42公斤(原来73公斤左右),身高1、755米,心跳40多次,脚浮肿等症状,医生说再这样下去就有生命危险。这时我利用一切机会揭露劳教所里的邪恶。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领导还是跟我说,如果不“转化”,就不能给我自由。
鉴于我的身体状况暂时不能送看守所或其它劳教所,单位公安处就雇6个人看着我,限制我的自由。我仍然坚持不吃不喝,他们用输液的方式维持我的生命。一天晚上,我趁他们不注意,自己走了出来,重获自由(当时至少摆脱了5个人的监视,2个保安,3个门卫,越过一道大门)!我终于摆脱了邪恶的迫害。
出来之后我又重新投入了新阶段的修炼。我开始学法、讲真象、发正念。通过学法,知道了彻底否定旧势力,正念清除邪恶等法理,同时也找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对自己的经历有了新的认识,对自己以后要走的修炼路有了新的理解。
师父在《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讲过“大法可破一切谜,可正一切人心”。那就让我们真正静下心来学法,不要以为自己哪儿都不错,一个修炼的人放不下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很可能就是有观念障碍自己的提高,何况有些你认为不错的可能从根本上就不符合法。让我们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共同精進提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