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明慧网2004年7月1日】
  • 致四川成都温江区和盛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 重庆长寿区渡舟镇不法官吏黄正桥、唐贤明、程义等迫害善良百姓

  • 致四川成都温江区和盛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干部、父老乡亲:

    您们好!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指导的高德大法。要求每个大法真修者都是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不争名夺利,不参与政治,更没有反对政府,我们也没有任何违犯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是大法的受益者,只是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在几年来对法轮功的镇压中,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残,被非法判刑、劳教、关押,甚至被送入精神病院;又有多少被逼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无端的被抄家罚款乃至失去工作,亲朋好友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受到这样极不公平的对待,还不准说,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即使这样,我们却从未骂过谁一句,打过谁一下,还在善意的告诉施暴者善恶必报的道理。那些已经在和盛镇发生过的迫害,今天又在和盛镇再一次发生了。

    在今年的5月28日那天,原和盛镇副镇长退休干部陈金华在街上行走时,社区派出所干警李代春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这位女退休干部强行搜手提包,结果什么也没找到。如果他没穿警服,群众一定会认为此男士是抢劫犯,仗着自己穿着警服就可以知法犯法,欺压百姓,哪里还有警察的形象和尊严,更不会感到羞愧了。

    然而陈金华女士,并没有怨恨他们。

    可是在6月3日那天11点半左右,有很多赶场的群众都看见到李代春、胡冬祥、余秀云、宋锐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不同地点非法抓捕了张清树(男)、陈金华、杨群英、罗菊蓉,还有一位是他们中的亲戚共5人,不知他们又将受到什么样的迫害。随后又遭到不同程度非法抄家,当时张清树家里无人,李代春这伙人就象强盗一样未经任何允许又无搜查手续就破窗而入……人民警察爱人民,并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他们却知法犯法,为所欲为。

    我国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人(包括国家领导人)和组织等都不得超越宪法凌驾于宪法之上。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進了宪法。类似李代春这些人之所以敢这样干,无非是有江泽民下达的密令: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和各级‘610’的指使。但是,已被告上国际法庭的江泽民、罗干一伙能代表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代表法律、代表中华民族吗?它们对法轮功的镇压理由全部来自造谣诽谤、栽赃陷害,没有一样是真的。善良的人们快清醒吧!当真象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作恶者你的一句“上边叫我干的或者端了别人的碗服别人管”就能推卸罪责,逃脱法律的制裁吗?不要助纣为虐当牺牲品了,给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吧!

    我们不会记恨任何人,我们把所有人都当作亲人,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灾人祸就会远离你们,美好的未来就属于你们。


    重庆长寿区渡舟镇不法官吏黄正桥、唐贤明、程义等迫害善良百姓

    黄正桥、唐贤明、程义:

    得知2004年4月10日晚你们把三平乡保丰村法轮功学员彭春容迫害致死后,2004年6月21日23时30分又把法轮功学员张全明、廖淑兰二人非法绑架,你们刚调入渡舟镇,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如此无法无天,草菅人命,残害法轮功学员,有违天理,难道真的不怕恶报吗?

    长寿区渡舟镇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罗干政治流氓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渡舟镇的两届镇领导甘当帮凶,先后把李春源、张全明、杨定产、陈玉波等数人非法劳改、劳教。在渡舟镇,你们像土匪一样,带领恶人抄家、撕毁大法书籍、强行要求法轮功学员踩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画像、敲诈钱财,把不配合你们的邪恶要求的学员绑架到镇“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毒打残害,其中程义多次指使恶人和亲自动手殴打彭春容,致使彭春容死亡,留下8岁多的孩子。为了你们的升官发财,不顾道义、不讲法律,没有人性,你们的恶行在将来必将受到法律、道德的严惩。

    你们为了所谓的政绩和前途,踏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往上爬。你们把彭春容残害致死,用6000元钱给其家属作为赔偿,这还是在亲友强烈要求下迫于压力才给的。一个老百姓的命就这么贱吗?你们想过吗?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怎么办哪?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多么凄惨哪?亲友们无尽的悲伤、深深的哀怨、永久的思念,有如昼夜不息的渡舟小河。

    你们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假如你们的亲人受到了这样的伤害,受到这样的屈辱的时候,你们是什么心情呢?而彭春容平时为人善良、淳朴,你们把她绑架到洗脑班强行转化,请问像这样的好人你们要“转化”成不好的人吗?邪恶至极。彭春容死后,其亲友、邻居均为她鸣不平,群众自发到镇政府门前评理。你们是否知道有多少人对你们的恶行义愤填膺 ,你们为什么要助纣为虐,残害无辜!彭春容与你们素无恩怨,你们为什么要加害于她?你们为什么要为暴政驱使;你们为什么要为近利所迷?!你们为什么要与善良作对?!你们为什么要与正义为敌?!请做出你们的回答!希望能唤醒你们泯灭的本性、麻木的良知和那份久违的善良!

    法轮功学员李春源曾为长寿县人民代表,医德高尚,品行端正,扶危济困。就是这样的人,你们还迫害他,限制其自由,派3人24小时轮流看守,不许他出家门。近5年来,李春源被劫持在长寿区看守所、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渡舟镇洗脑班、长寿区洗脑班、重庆市井口洗脑班几个地点来回折腾迫害,遭受了上铐、上绳、蹲水牢、电击、拳脚交加等酷刑折磨,家里钱物也被你们敲诈得一贫如洗。你们身为国家公务员,难道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吗?天天在台上高谈“法制建设”、“以德治国”、“三个代表”等等,心里就不发虚吗?而你们这些犯罪行为,今后谁给你们“买单”?拿人民的钱,迫害善良的民众,天理难容!

    张全明,一个修补匠人,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被你们绑架到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迫害两年。西山坪恶警们把历史上整人的方法在他身上用尽用够,如吊铐、棍棒毒打、不准睡觉、罚站、针刺、灌浓盐水、灌洗衣粉水、灌辣椒水,由于不准上厕所,大便结燥只能用手抠,肛门流血不止。回来后,你们仍不放过他,多次骚扰他的生活。你们的良心到那里去了?2004年6月21日30分,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抄家、把绑架张全明到镇派出所,至今未放回家。作为一个手艺人,凭诚实的劳动吃饭,按“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有何不可?难道做好人也犯法吗?

    不要说你们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不要说你们也要养家糊口,不要给自己找借口自欺欺人。行善行恶是你们自己的选择。秉公执法,爱护子民,伸张正义本应该是你们的职责所在;而你们却追随暴政,迫害人民,扼杀良知。你们将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负责。请看一看以下的历史,望你们能以史为鉴。

    记得1976年的清明节吗?首都部分群众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去悼念刚刚逝去的周恩来总理,却被“四人帮”认为是一场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当时的下令镇压,首都民兵师、警察杀戮了很多无辜群众。“文革”结束后,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得到了全面清算,当年执行命令的民兵警察受到了开除、判刑等,其中800多人被秘密枪决,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这是刚刚过去不到三十年的事情,我想对这段历史不会这么健忘吧?这些当时民兵、警察是去执行上级指令,可是清算他们的时候并没有因为他们是执行上级意图而免遭惩罚。谁欠的债谁还,谁做的事谁去承担。同样,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没有因为是执行上级的命令而免遭国际法庭的审判。日本战犯也没有因为是命令,而逃脱应受的制裁。

    1999年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陈援朝曾因审理全国第一起涉及法轮功案件而受到罗干的赏识,2003年并曾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同年九月陈援朝就因患肺癌死亡。要知道善恶有报啊!自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内部警察伤亡人数明显倍增,这难道不是天在治人吗?迫害好人,天理难容!无论谁参与了迫害,都必将承担他应承担的罪责。

    据海外各大媒体报道,被大赦国际定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及其帮凶李岚清、罗干等,及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610办公室,因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已在美国、比利时、法国、冰岛、芬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西班牙、台湾、韩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已有4人被判有罪,其中包括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均因参与指令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已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有罪。

    任何迫害人民的运动都不会长久,这是历史的必然。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早已成立,并一直在调查中国迫害法轮功一事。要求审判江泽民及其帮凶的声音日益高涨,正义的法网正在收紧,严惩恶人的日子不会太远。在此奉劝你们,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不理智酿下大错,给自己和亲人留下永远的遗憾。

    乌云终散,黎明在前。千古奇冤总有昭雪之期。不要忘记“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古训, “善恶有报”的天理。希望你们从现在开始停止作恶,并善待法轮功学员。

    主要责任人:
    黄正桥(镇党委书记) 住宅电话: 023--6408330
    程 义(副镇长,打人凶手) 手 机: 13883968961
    唐贤明(镇长、党委副书记) 住宅电话: 023--40243016
    渡舟镇派出所电话:4042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