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门讲真象经历

【明慧网2004年6月25日】为了能够向法律界、政府等部门讲真象,我以打官司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部门揭露我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表面上在向他们咨询,求得他们的帮助,实质上借这个机会救度那里的众生。

一、到律师事务所讲真象

同修和我到律师事务所后,我首先咨询了怎样才能告劳教所。律师问起了因由,于是我将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一一讲来:上大背铐、折断胳膊、皮带抽打、用镐把打、电棍电击、坐小凳、浇凉水、不让睡觉等,细细讲给他们听,同时还让他们看了我身上的伤痕及我带去的照片。第一个律师有些胆怯,没敢接这个案子,推脱了;第二个事务所的律师听了我受到的迫害后很气愤,说劳教所必须负法律责任,于是他就问起了有关的手续和我的家庭收入情况,告诉我先到医院做个伤残鉴定,然后再去法律援助中心。

二、到医院讲真象

根据律师的指点,我到了医院。在做伤残鉴定的过程中,我又和医生讲了受迫害的全过程,并给他解答了很多关于法轮功的问题,使医生了解了法轮功,明白了真象。

三、到法律援助中心讲真象

回来后,我又去了法律援助中心。路上我和同修交流了一下体会,我们更坚定了,没有了怕心。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后,那里的律师态度非常好,听完我所受的迫害后,感慨的说:江氏黑暗,你去先到长春公安局告,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再到检察院、人大去告,应该给迫害你的人判刑,还得给你赔偿。这位律师明白了真象,有了正义感,为自己今后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到劳动局和市工会讲真象

由于我的胳膊被打残,没有了劳动能力,我就以找工作为名去劳动局讲真象。在楼外我发正念,進屋后,见屋里有许多人。轮到我谈话时,我就把在劳教所受迫害的过程讲给他们听,把照片给他们看,把伤残的胳膊给他们看,并说明没有了劳动能力,生活上的困难请他们帮助解决。他们说解决不了,应该找司法部门。

于是我就到了市工会,把我受迫害的经历给他们重讲一遍,我就是想让他们知道邪恶是怎样迫害大法弟子的。然后我说,我不是找你们告状,是叫你们给我解决生活问题,你们是工会,我是工人,你们得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听了我所揭露的真象,他们都很吃惊,他们至少不能再象以前那样受骗了。

我准备把我在劳教所受迫害的过程写出来,叫律师写一份诉状,与照片、医院出示的各种证明等一块送到人大政协等部门,运用常人的法律来反迫害,同时救度所接触到的所有人。

建议受迫害的同修拿起笔来,把你们受迫害的过程写出来,上有关部门去告他们,揭露邪恶、反对迫害、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维护大法,证实大法。

同时那些在酷刑逼迫下写了什么“悔过书”、“决裂书”的同修们,你们也应该拿起笔来,把你们被迫放弃信仰的过程写出来,告到法庭上去,揭露邪恶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对你们的双重迫害,这才是真正的洗刷自己。个人所悟,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