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宋淑端被迫害一事致信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明慧网2004年6月24日】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各位领导:

得知你们单位职工法轮功学员宋淑端(后勤服务中心退休工人)至今仍被跟踪监视、扣发工资,只因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我们想就此事谈一谈。

宋淑端没炼法轮功之前患有严重的胃溃疡 、十二指肠溃疡、腰椎盘突出、咽炎等疾病,动过两次大手术,每天都在病痛的煎熬中,已经不知道没病是什么滋味了。宋淑端自从炼功后,没过多长时间,一身病奇迹般的全好了,10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还有很多人炼功后获得了身体的健康、家庭的和睦。

可是江××看到炼法轮功的人多了(全国有一亿人),而且法轮功学员都对李老师发自内心的尊敬,出于妒嫉和对个人权力的恐慌,以个人意志凌驾于政府之上,发动这场迫害,并且迫使全国人民跟着一起犯罪。在这几年中,新闻出版局也跟着做了很多迫害宋淑端一家的事。

2000年初他们一家依法上访,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因此事宋淑端的女儿被工作单位,新闻出版资料馆罚款16700元。她本人自2000年3月被跟踪监禁,2000年底她因不堪忍受而出走。

2001年10月,宋淑端的女儿被你们骗到洗脑班,在将要被劳教的情况下走脱,被逼得流离失所至今,使得两岁多的小孩失去了母爱。

2001年底宋淑端被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史兆强(此人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劫持,你们将她反锁在她家中,不准下楼,不准见任何人,还剪断电话线,被关28天后你们才给她送去一点食物,在此期间她的死活没人知道,为了不被饿死,只好用盐炒米充饥,吃不上一点青菜。半年后你们才让她下楼,上、下午各2小时,规定只能去菜场,还得保安跟着。她3岁的小外孙因父母被迫害,爷爷、奶奶年龄大身体又不好,只好跟她一起住,3岁的孩子也跟大人一起遭罪,被剥夺了自由。你们不许孩子下楼玩,就连大年初一都不让下去,孩子整天在家哭着让姥姥带他下楼玩,有时嗓子都哭哑了。宋淑端这样被反锁在住处长达19个月,现在你们虽然不再锁她家的门,但她仍没有人身自由,走哪仍有保安跟着。

不仅如此,自2000年1月至今,四年多来你们还一直非法扣压宋淑端的退休金,只给很少的一点生活费。

法轮功学员只是祛病健身,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人,这有什么错?到现在为止,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你们想想,江××能永远一手遮天吗?你们跟着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条道跑到黑真的有好结果?可能有人会认为这是上边的命令,责任在上边,这好比说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伤了,然后他说这是别人让我打的,我没有责任,这可能不可能?

作为一个人,最起码应该分清是非善恶,有做人基本的良知,法轮功学员宋淑端是什么样的人,你们也清楚。上边让你们干这些迫害好人的事你们就干,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谁没有父母儿女,如果把你们对宋淑端做的这些事搁到你们或你们亲人身上,你们有何感受?当你们合家团聚时,可曾想到这个老人被锁在屋里的滋味?你们如果被扣工资、走哪儿有人跟哪儿,你们会怎么感受?

在江××株连政策的胁迫下,你们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也是受害者,回顾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大多是当权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而发起的,而倒霉的永远是普通百姓,包括下面被利用的打压者,受迫害的人是当时遭受痛苦,而被利用的人是在荒唐的运动过后受到惩罚。文革过后各地清理了大批“三种人”,当时曾是立功受奖的“功臣”们,有的被秘密处决,有的被判刑,有的一直到现在都抬不起头做人。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是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的天理,谁做了坏事都得自己偿还。2003年3月中旬,你们单位主要参与迫害的人不是有几个出了车祸吗?李秀琴肋骨受伤,脸部缝了十几针,住院很长时间;穆汉封脖子扭伤,脸部受伤,缝了几针;盛赋发腰背受伤;杜艺兵脑震荡,这不就是现世现报吗?其实全国各地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人成千上万,有的车毁人亡,有的暴病而死,有的伤残,甚至有的还累及家人。

告诉你们一个消息,现在李秀琴已经上了“法网恢恢”网的恶人榜了(编号34262,上榜日期2004年4月5日),告诉你们这件事,一是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二是想对李秀琴说:赶快弥补过错,为自己赎回未来,别等以后后悔,到那时就太晚了!

https://www.fawanghuihui.org,该网站系统收集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运动中充当江氏一伙的帮凶和打手的犯罪资料,为全面用法律手段审判恶人進行准备。

我们希望你们能冷静的想一想,以后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郑州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