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联合国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 (6月26日),本次论坛邀请了多位北美知名法律界人士。
本次论坛由坎考迪亚大学的彼得-斯多特(Peter Stoett)教授、魁北克省人权律师威廉姆-哈磁格(William Hartzog)和卑斯省律师克莱伍-安斯里(Clive Ansley)主持。
国际反酷刑联盟共同主席、著名人权律师戴维-马特斯(David Matas)做了首场关于“对国外受害者的补偿”和“煽动仇恨和外交豁免权”的发言。随后蒙特列尔人权律师麦克-伯格曼(Michael Bergman)、渥太华人权律师理查德-瓦蔓(Richard Warman)、多伦多律师彼德-当那德(Peter Downard)、中国和亚太研究中心主任张而平、国际反酷刑联盟共同主席、人权律师马克-阿诺德(Mark Arnold)、卡尔顿大学法律系讲师保罗-鲁特格斯(Paul Rutkus) 、美国律师泰瑞-马什(Terri Marsh)博士,加拿大律师协会詹尼弗-寇(Jennifer Khor)先后作精彩发言。法轮功协会代表杰森-劳福特斯(Jason Loftus),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Joel Chipkar)也分别发言。
马特斯律师在演讲中谈到,不论是对犹太人的屠杀,还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从仇恨宣传开始,仇恨宣传在酷刑和反人类罪中起着特殊作用。中国当局针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正是为了这个目地。对于法轮功的个案,他认为,在加拿大有效的制止中国使领馆煽动仇恨可以通过终止外交豁免权来实现。马特斯先生正致力于帮助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在加拿大寻求法律公正,并欲把从江泽民、各级“610”人员到劳教所警察等22名酷刑指挥者和实施者绳之以法。
多伦多律师彼德-唐那德就加拿大法庭判多伦多中领馆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一案评论说:“这清楚的表明了豁免权不适用于煽动仇恨的外交官。”
以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大规模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为例,美国人权律师泰瑞-玛什在演讲中表示,在职权范围之外,因个人因素犯下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的前国家元首不具有豁免权。
法轮功学员乔-契布卡先生谈了自己和家人在江泽民当局煽动仇恨等迫害手段中受到的伤害。他们认为有勇气站出来制止仇恨和酷刑犯罪是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100多位与会者包括政府官员、律师、教授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等。许多当地大学的法律系学生也前来旁听学习国际人权法律知识。一位与会者,前加拿大难民和移民律师提瓦得会后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高水平的法律方面的讨论,特别是如何在国际上用正义和法律制止犯有酷刑和反人类罪的元凶是特别有意义的。”本次论坛受到包括加拿大大赦国际、坎考迪亚大学在内的十多个非政府组织的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