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洪江市小学教师因坚持信仰被强行堕胎、判离婚

【明慧网2004年5月9日】我是湖南洪江市某小学的一名教师。我是1998年10月3日开始修法轮大法的。1999年4.25以来,由于我不改初衷,坚持“真、善、忍”信仰,不放弃修炼,与所有坚定信念的大法弟子一样,遭到了江氏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以下是我5年来的遭遇。

1999年6月,雪峰片教师演讲赛中,仅仅因为我演讲的内容是洪扬“真、善、忍”高德大法,证实大法是超常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迷信而被取消参加洪江市教师演讲的资格。

1999年8月的一天,我不在家,塘湾乡政府、乡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强行抄走大法书籍。1999年下学期开学时,塘湾乡政府与派出所的主要领导人到我校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因我不答应,当天下午就有6个单位的电话接连而来。内容无非是要非法给我处分。塘湾乡派出所还出动警车在校门口日夜巡逻,准备抓我。第二天,市公安局、610办、乡派出所的人一同来到我校,给了我7条非法处分。其中有一条是强令学校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看守监视我。经济上强迫我丈夫管好家里的钱财,实行经济独裁。

到2001年8月止,市教委、公安局、派出所、610办找我谈话18次,给予我严重的精神压力和迫害。放寒暑假时,乡政府与学校都派人到我家骚扰。乡书记陶秀平曾三次去教委,要教委与他联手迫害我。并公然领着公安到我家威胁:只要发现炼功就拆我的房子,抄我的家。

2001年4月20日,市公安局、派出所、610办突然对我非法抄家,抄走我所有的大法书籍,非法关押我7个多小时,在这期间,我遭到市610办杨会安的毒打。他们还强行从我丈夫手中拿走2000元所谓的保证金。

2001年7月22日,我再次在家被市610办杨会安等无理抓去,被非法关押了5天,因怀孕没被送劳教。家人被强行勒索了3000元。他们却并未就此罢休。接着,他们不顾我已绝食5天,身体虚弱,强行将我送到医院打胎,并强制我支付医疗费1000多元。

2001年8月28日,市教委、610办又来学校逼我写保证,否则,交保证金10000元:本人4000元,单位6000元。如不顺从,就送我劳教。为了抵制迫害,2001年8月29日,我带着身心巨大的伤痛离家出走,经历了11个月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我流离失所期间,我的工资被停发,丈夫被停课:被强迫随同市公安局、610办、教委、乡政府在外追捕我。为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都强行我丈夫负担。在流离失所期间,我还因给市教委写了一封讲真象的信,被罚款10000元。

2002年7月25日,我被洪江市610、教委、塘湾乡政府的易少东、彭泽祥、镍云加3人组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洪江市看守所4个月。被关押的第一天,洪江市610办的余岳军对我拳打脚踢。接着两天两夜不准我睡觉,把我隔离在一个不知名的旅社房间里审讯逼供。参与者有怀化市610办,洪江市政府、610办、公安局、教委、看守所的不法人员。对他们的强行与伪善我都全盘否定,不予配合。并绝食抵制非法审讯与关押。

2002年12月3日,我心脏停止跳动,处于休克状态时,看守所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在被关押期间,雪峰法庭曾未经我同意,非法判我与丈夫离婚。后在正义的呼声中,做出判决10天后法庭撕毁了离婚判决书。回家后,到2003年元月份,单位才给我发了60元的生活费。我的身份证、工资卡、教师资格证等均被洪江市教委指使学校扣押。2003年上学期取消我上讲台的资格,安排我下厨房做杂工。后在塘湾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市教委才让学校于2003年下学期恢复我上课。但至今还扣留我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近5年来,我正常的晋级,加工资,评先進、职称等,均因我坚定修炼法轮功而被取消。目前,我的一言一行还在众多的监视之中。特此,我向全世界呼唤正义与良知,让真理之光洒遍世界,洒遍天下!

附:塘湾乡中心小学电话号码:0745-7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