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伟大是因为你们与师父正法时期同在、能维护大法。”“弟子们,精進吧!最伟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大法的進程中产生。”(《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记得99年7-20的凌晨,我作了一个清晰的梦。梦中老关(单位同事)对我说:考试时我按照你告诉的,我答对了。问其怎么答的?他说:“破除一切固有的观念与认识”。我说:“你不但要破除固有的观念与认识,还要破除新产生的固有观念与认识”。醒来后自知是师父慈悲点化,可是当时的修炼状态只是一味的坚定,对于什么是观念什么是自己真正的主念并不清楚。所以重压下在人与神之间总是摇摆不定,偶尔做对了也不知对在哪里,错也不知错于何处。直到有一天静读《转法轮(卷二)--佛性》才初步认识什么是观念什么是本性——“人是靠主元神主宰着,主元神麻痹被观念代替的时候,那么就是你无条件投降了,生命被这些东西左右了。”“本性对事物有他的看法。如果真能破除后天形成的观念返出人本性的看法来,那就是你来的那个地方,”“你的真本性返出来,那么你的认识标准就在这儿,那个标准就是你自己。”“不同的人,不同的根基,不同的悟性,就是讲这个道理。有人能悟到就是他的佛性能返出来了,他能够有希望。有的人悟不到就是被后天意识观念埋得太深了,没有希望了。”
长达五年的邪恶镇压中,虽沧桑历尽、伤痕累累仍能坚定修炼,也曾自以为这样就是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无意中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有些人练功的时候,思想不正确,符合了它的想法的时候,它就来教你。”“我让你怎么修。它给你安排,那么你修成了,修到哪去?”(《转法轮》第五讲)终于蓦然惊觉:自己始终执著于自我,即使做着正法工作,基点和认识标准还停滞于“自我修炼”状态,总是在旧势力安排的“个人修炼”的邪恶考验中突围。虽然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与巨大付出中有惊无险,但是作为正法弟子,生命并未充分的用来正法、救度众生,给法带来损失,也给自己正法路上留下太多的遗憾!
如今面对长期处于魔难中的同修、面对愈来愈多的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沉痛之余时常反思:旧势力为什么敢如此迫害、甚至使其迫害致死?!有其被旧势力安排的复杂的历史问题,有旧势力“破坏性的所谓检验大法”(《预言参考》)的原因,同时是否也存在“打出他的正念”的因素呢?
“……思考中用人的观念还是用修炼者的正念,做出的事情结果是不一样的”。(《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明慧周刊》学员体会中,有一学员绝食闯出魔窟,身体刚刚康复,几个恶徒便来抓捕,不给开门就疯狂推窗,她发“正念”铲除邪恶对自己的迫害,邪恶依旧疯狂,突然她心升正念:“不许邪恶迫害大法!”瞬间邪恶退去;有一身陷囹圄的学员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身心饱受摧残仍困于牢笼,后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等待接受身体检查的队伍中,他忽然想到:我们地区同修大多被非法关押,我若关在这里,谁做正法工作呀?结果劳教所因其“病重”拒收,顺利返家;一位非常坚定的老年大法弟子,无论在什么境况下都不配合邪恶始终高喊“法轮大法好!”几进几出魔窟,一次酷刑折磨中奄奄一息,当他元神离体返还自己世界穿越空间时他听到人们对他母亲说:你的儿子回来了!他的母亲语重心长的说:“儿呀,你若回来他们就回不来呀!”于是他又“活”过来了……
大法弟子是当前众生能够得救的唯一希望!大法弟子此时不能参与正法亦或迫害中失去宝贵的生命,对大法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目前人类的每一天都是为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来的,”“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什么是功能》)那么,我们如何充分的利用师尊用巨大付出延长来的时间,救度更多的众生便显得尤为重要。可是旧势力利用我们“个人修炼”这一疏漏与某些执著,以提高心性为第一性而安排了诸多的邪恶考验:心性摩擦、病业折磨、狱中关押甚至迫害致死。目地是消耗我们精力的同时使众生不能得救,甚至迫使我们放弃做正法弟子从而淘汰我们!因为“在正法中有提高的,有下降的,有毁灭的,无论是神或是人及鬼都将重新摆放从生存至全灭不同境界的每一位置。”(《坚实》)
在师尊的佛恩浩荡下,在宇宙大穹开天辟地从未有过的正法修炼中,我们作为旧宇宙坏灭时期的生命,如何突破自我束缚在法中修补、同化、归正成为新宇宙的更新生命,同时完成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在当前对于每个大法弟子来说都是一非常严峻的课题。
如果我们能净心学法、立足正法基点、摆正个人修炼与正法修炼的关系、及时识别和消除旧势力在我们思想中安排的一思一念。那么旧势力的所谓安排与考验还能存在吗?“对宇宙真理坚不可摧的正念是构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坚如磐石的金刚之体,令一切邪恶胆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体。有多强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两语》)当我们真正的溶于法中是法中一粒子的时候,那么谁又能破坏得了法呢?!
个人浅见,望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0/48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