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黑暗的日子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邪恶之徒出于小人妒嫉之心而发动的对法轮大法的血腥镇压,恶人对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查抄大法资料、抓人、打人、关押、判刑、劳教……这样的迫害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极大的不幸。恶人对我两次非法抄家,把我和全乡的大法弟子强制抓到乡里,一通大骂,还说一些胡言乱语的鬼话;办学习班,强迫每人交二百元的培训费,有的大法学员被强迫交了六百元,否则不让回家;恶人强迫我们放弃修炼。此后派出所的恶警经常到大法学员的家里骚扰。
2000年的冬天,大概是10月3日上午,乡派出所和几个打手,强行用手铐铐上我,连拉带推的弄到警车上。一下车所长对我又打又骂,一连用尽了力气打了我四个耳光,当时我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只觉得脸象火烧似的发胀发麻木。他还说:“再炼法轮功就打断你的腿,我这是执行的上级的命令。”恶人打累了就把我拉到易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两个月。那里的生活度日如年,条子上写的是拘15天,可硬是把我拘了两个月,还勒索了我两千元钱。
出拘留所的那天,2000年的12月29日上午,拘留所的所长刘伟在公安局政保股股长冯德成和局长张建国和指使之下,让四个一米七八高的罪犯把我从床上拉到地上坐下,一个人把我的头往后压,脸朝上,一个掐住我的额头,使劲用指甲压住我的两眉之间,一个使劲用两手按住我的双膝,一个犯人用一个小擀面杖撬我的嘴,当时我使劲挣扎,眼睛快被抠出来似的难受,牙齿也被撬流血了,当时的情况象是快要了我的命,身体毫无力气,就这样足足折磨了我有半个小时。这还不算完,恶警说下午继续灌食。回来后乡长还让我出钱,还恶狠狠的说:如果发现我炼功,就让我死在拘留所里。
2003年,乡派出所所长和610头子等又非法把我抓进易县洗脑班,一关就是20多天。县610头子宋某(女)和她的手下多次威逼我:如不写保证书就送我去涿州洗脑班。在这二十多天里,我就是绝食不配合他们,于是他们把我拉到外面冻着,直到冻得我失去知觉。他们还不罢休,宋某又命令8个邪恶之徒把我摁倒在床上,用输液管插到胃里强行对我灌食,当时我感觉呼吸困难。最后他们扬言,一顿饭不吃也得交伙食费,当时说每天交15元,由于我不配合硬是每天要了20元。他们这样迫害了好多大法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