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3)有些西方人士有这样的疑问:迫害法轮功是中国政府的错误,为什么法轮功起诉江××个人?是不是在让他下不来台?
黎中明:其实,这里存在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
由于不同社会制度下生存的人,缺乏对于独裁统治的深刻了解,是用善良的心态和纯朴的思维去想象和看待制度和思维迥异的社会现象和事物的,因此会产生认识和理解事物的差异。
西方发达国家政体制度健全稳定,民选政府代表民意,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相互监督、制衡,权力限制,能够相对有效的避免和妥善解决政府执政所遇到的问题。最近美国处理虐囚案、美国立法、司法机构处理前总统克林顿的桃色事件,就体现了这种政体机制的优势,任何损害国家名誉、利益,侵害人权,甚至政府高层官员的不正当行为,都难以掩藏和逃避追究,都要负其应负之责。
中央集权性质的独裁政权,则没有了这一切束缚,搞诡计、玩阴谋,一切被最高权力者所控制。江××就是靠着手中的权力,肆意发动镇压,政策步步升级,强行推行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不管其出于极端的妒嫉也好,还是恐惧其地位受到威胁也好,其执意迫害法轮功的根本目地,还是为了万无一失的独裁地位。甚至选择法轮功“开刀”,也是考虑到讲“真善忍”修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七千多万人不会对他真正构成威胁(不会暴力报复)。这种极端的邪恶,很多善良的西方人难以想象和理解。
程清:我想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事实上,执意镇压法轮功的就是江××本人,当时在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均不赞成镇压法轮功的情况下,江强行推翻政府决定,挟持整部国家机器,从政治、经济、外交、司法、宣传、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贯彻迫害法轮功,从国家机关、工矿企业、部队、单位、学校、医院、街道、乡村等各个阶层落实迫害法轮功,可以说,江××搅动了整个中国,全方位的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从这个角度上说,这场迫害实质上就是极端邪恶的独裁者仇视“真善忍”的结果。
因此,法轮功学员直接对迫害元凶進行起诉,采用法律手段制止迫害,严惩凶犯,于情于理,于法于义,都是毫无异议的。当然,对于积极追随江××迫害法轮功的帮凶们,也在一些国家的法律诉讼中被诉,而其中已有三人被判处有罪。
4)诉江案会不会损害中美关系?
程清:所谓诉江“损害中美关系”之说,偷换了国家关系的内涵,把中美关系定义为江××和美国的关系,这样对内可以煽动和欺骗国民,对外便于逃脱法律制裁。面对诉江案,中美两国间的外交关系和经济关系,一直被江氏集团用来作为对美国政府施加压力,以促使美方采用行政干预方式中止诉江案的最大“筹码”。
必须澄清的是,中美关系是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关系,不是江××理解的其个人和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中美关系是在中美两国宪法和法律之下,通过正常渠道建立起来的符合两国人民利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正常关系。
黎中明:江××干了这么多罪不可赦的大坏事,他代表不了中国政府,代表不了中国人民的利益,更代表不了中国的未来。江××是独裁者,不是人民通过民选方式选出来的国家元首,他利用强权迫害法轮功更是强奸民意、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结果。
明慧网一篇文章中说的好,江××迫害和虐杀无辜民众,他没有杀人不偿命、犯罪不承担责任的特权,历史不会豁免江××。
美国,自建国以来都是以维护自由、人权、社会公益为立国精神的,美国从二次大战后也一直是维护国际准则、世界公德的典范,具有维护国际共同生存环境的领衔形象。美国所一直坚持的道义原则和法治精神,不应当被偷换了的概念和经济利益的要挟所玷污。美国尚能适用法律手段起诉在任的总统,难道既非在任元首、更非美国总统,而且被控“群体灭绝罪”的元凶江××,还能有比美国总统更高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吗?
程清:很久以来,西方力量一直试图帮助中国,使之成为更文明开放、更健康合理、更符合民生根本、更能与世界公益准则同步的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员,但事实证明,其意识形态转变的艰难程度,远远超过世界文明国家善良的愿望。一个国家有其作为世界一员所应当承负的对国际社会的责任,中国如果由于江××这样独裁者的肆意妄为,而不能为了中国和世界各国生存发展的共同根本利益作一个好的国际准则的履行者,最终受到伤害的则是广大的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
黎中明:你说的很对。从实质意义上来说,中美关系根本而长远的利益,应当包括美国在中国出现严重危害人权的巨大危机面前,从维护国际人权准则的考量出发,伸张正义,依法严惩人权罪犯,真正帮助中国改变人权现状和国际形象,使中国走向真正的進步和发展。在这样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两国关系,才是健康的和符合两国以及世界各国利益的。对于邪恶的让步,无论对国家关系和国际社会,都将带来损害。
把江××送上法庭,就是对“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行的最好表态,也是对国际人权准则、人类良知道义的最好维护。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回归道德传统和人类善良本性,重塑中华民族敬天知命、修心养德的纯正文明,这才是中国真正的“站起来”,这才能使中华民族真正走向美好未来。
美国在法轮功问题上,不仅受到江氏集团用外交和经济利益相威胁,也一直被江氏集团诬指为“反华势力”,这一切不过都是江××用来逃脱不赦之罪、在国内欺骗爱国民众、在国际舞台大上耍流氓的把戏。
程清:现在对于知道了法轮功真象,了解江氏一系列恶行和广大良知未泯的中国民众来说,虽然目前还在江氏高压的阴影下,但并不等于心里没有一杆秤,他们在看、在期望,期望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在内,能够遵照国际公认的法律和道义标准,对江××做出公正的审判。中国国内民间要求公审江××的民愿不断高涨,人心法庭、道义法庭的审判已经开始。
再纵观世界各国,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及其追随者的法律诉讼已有二十五例,他们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罪起诉。其中江××本人已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六个国家和地区被告上法庭。这种全球化的审江趋势,已说明对于当今发生在世界一隅的中国的“群体灭绝”犯罪,已得到国际司法界、律师界和人权界的高度关注,并且,在对于此类犯罪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和国际社会需共同制止的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
黎中明:我想美国政府会清楚,对邪恶的让步和妥协,是对美国精神的玷污,同时也会使邪恶更猖獗,危害整个世界,包括美国自身。当今,时值历史的大义关头,也是美国历史的重要关头,美国政府只有坚定秉持自己的立国精神和国际道义准则,作出对于中美和整个世界真正负责的抉择,把江××送上法律的审判台,才会在所面临的史无前例的良知迫害中,无愧在特殊历史阶段的伟大角色。
(明慧记者古安如采访报道)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30/48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