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管城分局阎玉平、李建平等恶警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4月5日】2003年6月以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阎玉平、李建平等恶警以印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在管城区、金水区、上街区、邙山区、中原区等地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有权培建、申艳丽、李慧珍、牛同琴、戴玉凤、谷宏浩、丰彩琴、范慰煌等十多人。阎玉平、李建平等恶警借审讯之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连续几天不让吃饭、睡觉,轮番实施上绳、电击、打耳光和“烤全羊”野蛮摧残。这些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从二十岁到五、六十岁都有,她们都是好人,她们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健康、待人宽容,并且更加努力的工作,从不参与任何政治活动,更不会搞贪污腐败。就是因为要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澄清一些事实,因而就被抓、被打、被非法关押。这究竟还有没有天理王法?

管城公安分局政保科的恶警利用办案的机会敲诈勒索,竟赤裸裸的对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说:“我们办案,人家的家里都有人跑(注:这里的“跑”是指送钱送礼),就连杀人犯的家里也跑,你们法轮功也不例外,谁家不来跑,我就叫她妻离子散。”请大家看看这些披着人民警察外衣的恶棍是多么的贪婪、丑陋,让这样的人当警察,他们怎么能真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至今为止,这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还一直被无理关押,管城公安分局捏造了一个所谓的“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实在是荒唐,我们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人以前都是在街头自愿去参加炼功的,来去自由,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人要填表参加,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组织纪律、什么宗旨纲领,所以何来“组织”一说?!再说“破坏法律实施”,中国哪有通过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制止法轮功的法律??为了澄清事实,她们印发了几张说明法轮功真相的资料又没有破坏社会秩序,丝毫不危害他人的利益,到底破坏了哪个法律的实施??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们对于这些好人无故遭到如此残酷的折磨深表同情,我们不能再保持沉默了,我们强烈呼吁管城公安分局尽快释放这些被无理关押的好人,我们希望所有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同胞们关心一下那些被非法关押和受尽酷刑的法轮功学员,强烈谴责那些披着人民警察外衣的恶棍们的丑恶行为!